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是以3—12岁的儿童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如何能够使一套儿童家具可以伴随儿童从幼年到青年使用,延长家具使用寿命。从生理和心理两个角度来对成长性及适应条件与特征进行分析和归纳。在儿童生理发育方面,其变化特征是生理尺度变化极大,肌肉与骨骼发育未完全,是生长发育的第一高峰期;在居室生活基本内容方面,其变化特征是由休息玩耍娱乐为主转变成休息读书学习为主;在活动类型及活动区域划分方面,把儿童房间的空间配置分为休息区、学习区、游戏区以及储物区。从儿童心理发展角度出发,对儿章阶段性特征、空间感知、游玩倾向、创造力特征、自我意识、色彩感知特征进行了具体分析。3-12岁儿童阶段性特征分为前运算阶段(2—6、7岁)与具体运算阶段(6、7—11、12岁):前运算阶段儿童需要借助于表象进行思维,不能进行运算思维,具有刻板性;具体运算阶段儿童具有了较系统的逻辑思维能力包括思维的可逆性与守恒性。空间感知特征逐渐向立体思维过渡。游玩倾向特征分为象征性游戏阶段(2—7岁)与规则游戏阶段(7—12岁):象征性游戏阶段以角色游戏为主,而规则游戏阶段主要进行有共同规则的带有竞技性质的游戏。创造性、想象力发展迅速,思维以具体形象的思维为主要形式过渡到抽象逻辑思维为主要形式。儿童由自我中心化强变为自我控制欲逐渐成熟。色彩感知方面儿童关注的色彩范围变得广泛,复色成为他们越来越喜欢的色彩。分析可成长性儿童家具的功能、技术、装饰这三个一般要素,与可成长性相适应的功能可拓展设计包括了可组合设计与可解构设计;可调节的规格尺寸技术为折叠与定位销结构等,可调节的角度技术为安装角度调解装置,益智性、趣味性的变化技术通过模块化设计实现,而可改变的色彩技术通过标准化设计实现;软体装饰在可成长性儿童家具中可以改变家具的造型及色彩。分别对儿童生理及其心理变化的可成长性家具设计要素进行分析。儿童桌椅类、卧具类家具需要对尺度及角度进行调节;储物类家具又包括了衣柜类、书柜类及收纳类,柜类家具的内部空间需要可弹性调整;可成长性儿童家具人机尺寸方面需按照根据儿童身高体重变化、人机工学与"32mm系统”原理进行设计。色彩、造型需要根据儿童心理需求进行设计:简洁的造型符合可成长性儿童家具设计的要求,儿童家具配色中可以以相似求协调、以对比求协调及运用调节色,浅色的木材和柔和的木纹纹理使儿童轻松愉快。最后,总结可成长性儿童家具设计的原则与方法,在儿童家具设计的普遍原则安全性原则、生态性原则以及舒适性原则的基础上还需适应可延伸性、可转换性、可组合性、可更换性四种原则与方法,并运用总结出的这些原则和方法进行设计实践,设计一套具有可成长性的儿童家具。在对儿童家具的研究过程中,采用了多个学科交叉研究方法,包括了儿童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人机工程学等相关理论,综合运用了文献法、比较研究法、演绎法、归纳法等研究方法,并结合了市场调研与案例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