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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金融自由化的发展,证券市场迅速膨胀,各类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断推出,银行开展混业经营,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出现更多的业务交叉。在金融自由化浪潮影响下各国放松金融监管导致世界金融市场上事故频发,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便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跨国银行作为世界上最活跃和最强大的国际金融服务机构,对各国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安全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跨国银行在经营的过程中面临着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和法律风险,而跨国银行破产所引发一系列私法上的跨境破产问题和公法上的金融监管问题值得引起广泛的重视。本文主要研究跨国银行破产中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重点在于阐述各国对银行的监管立法和监管模式的不同给跨国银行破产所坚持的域外效力、管辖模式选择和特殊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所带来的影响。本文采用比较的研究方法,讨论了国际间关于跨境破产的立法成果以及金融监管合作的成果,并联系跨国银行破产的司法实践,对跨国银行破产中主要的程序法律问题与实体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对跨国银行破产问题的概述,作者阐述了跨国破产的概念,对跨国银行的跨国性以及跨国银行破产的特殊性进行分析,对跨国银行破产的立法模式和法律渊源进行分析和评价。第二章对跨国破产众多冲突问题中最重要的管辖冲突和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冲突进行论述,将管辖的冲突分为监管管辖冲突与司法管辖冲突,阐明监管冲突对司法管辖模式选择的影响。介绍了传统的普遍主义和地域主义理论以及新兴的新实用主义理论,并对三者进行评析。综述了国际上关于跨国破产的立法成果——《跨国破产示范法》、《欧盟破产规则》和《欧盟信用机构重整与清算指令》,从而说明跨国银行在破产上应该坚持修正的普遍主义与主从破产管辖模式。第三章将跨国银行破产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了跨国银行破产程序中的各个特殊实体问题,如何根据不同的冲突规则来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如跨国银行破产财产、破产债权优先清偿顺序的法律适用以及银行破产抵销权、取回权的法律适用等。第四章将目光放在国内,对我国目前跨国破产国际私法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及跨国银行监管、银行破产立法的优缺点进行分析,借鉴国际上成熟的立法规范以及双边、多边合作模式,给如何完善我国相关制度提出一个具体的法律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