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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教师作为新兴职业群体已具有相当大的规模。教师薪俸的高低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中国高等学校教师在社会上的价值和地位,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国家及社会对教育的重视程度。1927—1937年十年时期被誉为“黄金十年”,这十年中东吴大学教师薪俸状况较为良好,但教师之间薪俸存在一定差异,这种差异并非仅仅是教师学历、职称和科研能力差异的反映,更揭示了薪俸问题上存在着不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