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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辩护是一种区别于传统的实体辩护的新型诉讼活动,厘清程序性辩护的主体和客体等基本问题有利于程序性辩护的健康发展。被追诉人是程序性辩护的专属主体。被追诉人除亲自行使程序性辩护权以外,还可以由辩护律师或者法定代理人进行。程序性辩护客体非常广泛,但一个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律一般只会把那些比较重要的程序性争议事项纳入其程序性辩护客体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