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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就《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专题座谈。“若干意见”对市人大代表履职活动提出了详细而具体的要求,如市人大代表重点联系原选举单位的区、县人大代表不少于两名,市人大代表参加区、县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的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