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诉交易在我国的移植和适用

来源 :今日湖北·下旬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usijin1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辩诉交易这一制度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较好地平衡了辩诉双方的利益关系,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辩诉交易提供了一个解决我国面临的司法困境、化解被破坏的和谐社会关系的良好途径。从我国司法制度的长远发展来看,辩诉交易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一、移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诚然,美国辩诉交易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有其特定的背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照搬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肯定是难以成功的。鉴于我国刑事诉讼中已经存在大量的辩诉交易的客观事实,我们所需要研究的并不是如何“引进”而应是如何“改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辩诉交易制度,应该说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1、减少积案的需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产业结构不断发生变化、改组或者重组,产、供、销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调节转化,各种环节不可避免地出现不配套、不衔接的问题,有些犯罪分子专门钻这些改革中暂时出现问题的空子实施犯罪。犯罪案件较大幅度的上升,又表明司法机关负担日益加重。这种客观现实,就使得在诉讼资源不太充足的条件下,采用一种更为简单易行的制度来提高效率已成为必然。
  2、节省诉讼成本的需要
  办理一起刑事案件的诉讼成本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理案件过程中所花的人力、财力,包括投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二是羁押犯罪嫌疑人由国家支付的生活费用和看守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三是办案经费,外出调查取证,追捕犯罪嫌疑人、复制案卷等所有这些都属于司法资源的范围,均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这就更突出了辩诉交易在节省诉讼成本方面的独特优势。
  二、我国司法实践中运作的“辩诉交易”
  如果对我国的刑事诉讼实践尤其是侦查与检控制度进行一定的考察,不难发现,尽管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辩诉交易程序,然而在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却一直存在着大量以“偏离法律规定的方式”运作的“辩诉交易”。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辩诉交易”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种形式:
  1、量刑交易。在我国,辩诉交易中绝大多数是量刑交易,而量刑交易中绝大多数是明示交易。我国司法实践中量刑交易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1)“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是我国司法实践中最為典型的一种辩诉交易形式,可以说是众所周知的刑事政策。“坦白”即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犯罪、做出有罪供述;所谓“从宽”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坦白认罪而在量刑上获得的“量刑折扣”。
  (2)自首、立功制度。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通过法律规定明示可以进行量刑交易,因此这种交易的风险比“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交易风险要小得多。
  2、指控交易
  在我国,较量刑而言,指控交易只占少数。司法实践中的指控交易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放弃指控,司法实践中,“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的刑事政策就暗含了与“胁从者”进行交易的内涵——要求胁从者检举揭发首恶者,以获得对其刑事责任不予追究的交易条件。
  (2)撤销指控。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即所谓相对不起诉制度,事实上就是一种特殊的指控交易:犯罪嫌疑人认罪、检察官在一定的条件下不起诉、撤销指控。
  三、我国辩诉交易制度的设计
  1、适用辩诉交易的案件范围。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辩诉交易制度,首先应当限定适用辩诉交易的案件范围,为此,适用的案件范围应严格限定,应为轻罪案件。为了和简易程序衔接,可规定适用辩诉交易的案件为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2、辩诉交易的适用条件。对法律规则的运用限制条件对于防止规则被滥用是必要的,我国刑事诉讼中对辩诉交易的适用应当限制一定的条件,具体而言,包括:第一,被告人在明知、自愿的基础上做出有罪供述,选择辩诉交易;第二,控辩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合意。
  3、交易内容的限制。考虑到我国的法律制度具有较强的大陆法特征,以及辩诉交易的可适用性,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辩诉交易内容可做如下限制:其一,量刑交易所能给予的量刑折扣限制在法定刑的1/4或者1/3,量刑折扣过小,则对被告人缺乏吸引力,量刑折扣过大则可能会给被告人选择辩诉交易的过度刺激,有可能导致无辜的被告人选择做出有罪答辩,其二,禁止进行犯罪性质交易,即不允许进行降格指控,因为降格指控与我国传统定罪观念不符。
  4、辩诉交易程序的设计。辩诉交易的基本程序设计为:由检察机关与辩护人协商此案是否进行辩诉交易,辩护人在征得被告人的同意后,向公诉机关提出辩诉交易申请,应赋予被告人程序选择权。控辩双方随后进行协商,双方同意,则被告人认罪,表示愿意接受法庭的审判,自愿赔偿被害人因被告人犯罪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放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同意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证据及罪名,要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5、建立相关的制度与程序。实行辩诉交易制度,需要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与程序,包括侦察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机制,辩护律师及时介入诉讼并广泛参与程序,犯罪嫌疑人与辩护人的会见通讯以及辩护人的在场权的保障等等[]。
  综上所述,尽管我国现阶段还缺乏辩诉交易的制度基础,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契约观念深入人心、司法诚信的品质不断提升,控辩双方的力量趋向平衡,辩诉交易必将成为可能。我们完全可以“师夷长技”,设计出更为合理的辩诉交易规则,使各参与方博弈的结果更趋于法的公正与效率。
  参考文献:
  [1]周贺.辩诉交易首次亮相我国法庭[N].中国青年报,2002-4-22(4).
  [2]杨锐新.理性看待辩诉交易——访中国政法大学宋英辉教授[N].法制日报,2002-04-28(3).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法学院)
其他文献
期刊
不知你有没有发现,雨后空气中总会散发出一股泥土的芳香,并且这种味道在久旱逢甘霖之际最为强烈。不论是静怡的乡间小道,还是车水马龙的城市,抑或是葱郁的森林路,这种雨后空
期刊
摘要:重视学法指导,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最优途径,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并能选择和运用恰当的方法进行有效的学习,学生是否具有这种能力,是衡量他们主体作用能否发挥的又一重要体现。  关键词:语文 教学 主体性  一、善于架梯展现过程  所谓“架梯”,指的是教师要积极,有效地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创造成功的条件和机会,让他们享受成功的愉悦。“乐学教育”要求教师要尊重学生,在课堂提问时要考虑分析学
摘 要: 高职教育的“职业化”特点,使得高职大学生必须加强职业文化的培育。墨家文化博大精深,对后世影响深远,其对当代高职大学生职业文化内涵的培育也同样有着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启迪力量。本文首先对职业文化的概念进行了解释,然后选取了五个方面的内容对墨家文化与高职大学生职业文化的融合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  关键词: 墨家文化 高职生 职业文化 融合研究  墨子(约前476年~前390年),姓墨
市政道路作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基本设施建设工程,必须具有良好地质量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现阶段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大国,有着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
(江西省南康市第三中学,江西南康341400)  初中阶段的美术课程教学可以说是一门具有强烈艺术性的教学内容,能够有效提高学生对美学感受的能力以及在美术方面的创造能力,随着新课程标准的颁布,初中美术教学如何进一步的提升学生的美术能力是初中美术教学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结合使用多媒体教学工具,提高学生对美术的兴趣   人们在认识新事物的时候总是会先进行直观的体验和观察,而多媒体教学方式恰好符合
期刊
期刊
2012年9月25日,经过10多个小时的长途飞行,一架空客A380在晨曦中飞抵美国旧金山国际机场。一队重庆人走下飞机,他们是重庆中国抗战大后方研究海外资料搜集考察团的成员,肩负
职业高中体育教学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职高学生的培养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当前许多职业高中的教学已难以满足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如何改善职业高中体育教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