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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法》颁布实施以来,县供电企业经过近十年的改革改制,基本完成从政府组成部门到企业的角色转换。以市场主体的身份从事所属地域电力的建设、输配、销售和管理。由子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尚需修改完善,政府也未将供电企业视为企业对待。企业本身还没从计划经济模式完全走出来,县供电企业至今既不能完整地依法经营,又不能完全的按市场经济运作,面临许多诸如观念、体制、管理、效益等方面且难以逾越的问题,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