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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是从观察、实验中诞生的,因此物理教学也应遵循“理”从“物”来的直观性原则,我国著名物理教育家、苏州大学朱正元教授生前曾说过:“物理、物理,就是要研究物理现象的道理,要讲清楚它的道理,就必须就物说理”.即让学生“知物明理”,但事物非本质属性的多样性和外显性常常会掩盖本质属性的单一性和内在性,使感性认识难以自动上升为理性认识.因此学生虽然看到了弹簧、绳子、斜面、滑车等问题中的实物,但却不能像物理学家那样看到问题背后的物理概念和隐含的规律,所以由感知的“物”上升到“理”还要通过分析、抽象、概括、推理等一系列思维活动,通过对本质与非本质属性的仔细鉴别,摒弃非本质属性,形成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即物中之“理”,这就是“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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