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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离任审计在我国国有企业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为国有企业化解监督缺位和解决领导者经济责任和干部任用方面提供了一种较好的工具。应该看到离任审计工作始终存在不少问题,对离任审计内容进行界定,对其难点其进行深入剖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厂长(经理);审计;离任审计
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或社会审计组织接受委托,在企业厂长(经理)离任前,通过对其任职期间所从事的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活动成果和目标的合理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审查,对厂长(经理)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的一种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审计是国有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还未跟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的步伐,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1、审查被审计单位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情况
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任务。
首先是审查离任厂长(经理)是否在国家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其次是审查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财务收支情况能够反映出离任厂长(经理)任职期间是否遵纪守法,也影响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业绩。经济责任审计应注重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查有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如: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有无虚列收入、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的现象,支出是否真实、合规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2、审查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
离任厂长(经理)任期内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是最直观、最能说明离任厂长(经理)管理水平和工作业绩。在审查离任厂长(经理)任期内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以下指标分析、评价企业经营、财务状况。其它经济、技术指标评价,如废品率、资金占用、公伤事故率等。
3、审查企业资产、负债、利润的真实性
审查企业资产、负债、利润的真实性是评价离任厂长(经理)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基础,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通过实物盘点、账实核对等方法,审查资产有无盘盈盘亏问题,分析应收账款呆账及积压、报废物资形成的原因。
(2)收入确认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有无截留、虚列收入,销售返利是否及时入账等问题。
(3)成本费用开支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有无多列、少列、不列成本费用问題。
(4)工资总额审批、发放、结余情况,有无超发、欠发、截留工资问题。
(5)会计账薄记录与实物、款项是否相符,有无账外资产、潜亏挂账等问题。
4、审查企业重大决策,离任厂长(经理)任职期间有无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问题
首先审查决策程序,重点审查决策是否按照“确定项目→制订可行性方案→选定方案→编制预算→立项审批→执行方案”的程序依次进行,有无随意简化或省略程序,有无未经审批擅自执行决策现象,决策执行过程中有无随意更改决策等问题。其次审查决策结果,审查项目投入使用后是否达到了目标要求,有无质量达不到当前实际需要的现象,有无造成资产闲置。
5、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试、评价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查纳入审计内容,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通过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评价内控制度健全及执行情况。内控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如何,往往可以看出该单位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管理水平和对全局的驾驭能力。在审计实践中重点审查资金预算、应收账款有无呆坏账、存货有无积压报废、在建工程是否按期完工,新增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等相关的内控制度。
二、离任审计存在的难点问题
1、审计取证处理难。
(1)被审计对象不配合。
离任审计与企业前任厂长(经理)领导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有些甚至升任为现任的上级领导,因此,在敏感问题上虽有事实却不认可,甚至避而不见,与审计人员周旋,有时不及时提供审计所需材料。审计人员要求在取证材料签名盖章时,其提出各种理由拖延,甚至拒绝,或者直接到上级主管领导那里“告状”。
(2)审计执法独立性不强
审计法明确规定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实质上审计机关的人事、经费等管理权在地方政府。而任中审计对象与本级政府之间关系密切,特别是贡献利税较多的企业,更涉及地方利益,所以审计机关很难行使独立监督权。
3.审计决定执行难
主要是一些被审计企业强调资金紧张,难以调剂;其次是原任领导调离后,有些接任领导“新官不认旧帐”,对审计决定执行采取压、拖、靠的办法,不予执行。
4、审计评价难
(1)对离任厂长(经理)个人廉洁守法的评价难
近年审计发现,企业经济活动的违法违纪行为愈来愈巧妙、隐蔽,经济犯罪手段技术化、智能化,而任中审计则要反映企业领导任职期间有无违反财经法纪、行贿受贿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为审计所发现,其后果是违法乱纪行为未被追究,少数人还以审计结论没有经济问题充当合法的“保护伞”,甚至得到“带病”提拔。以上司空见惯的现象,无疑给审计评价带来风险隐患。
(2)全面客观评价难
要对企业领导进行全面评价,既要揭露问题又要反映业绩,就必须建立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之上。如果审计人员只对部分财务收支或部分经济活动进行了审查,对未审计的内容,则无法做出判断,自然就不能进行总体评价。但有时审计人员要看某些领导的眼色行事,因人情障碍造成下笔时左右为难。
(3)对企业发展后劲的能力评价难
审计结果表明,对企业领导任期内已实现的经济效益指标评价较为简单,而对未来发展后劲的评价相对来说难度较大,因为企业的中长期发展受到众多客观因素的影响,比如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资金运转、创新能力和财务安全程度等等。■
参考文献
[1]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审计的做法和体会 [J].工业审计与会计,2009年,第6期.
[2]莫卓富,企业领导经济责任任中审计的实践与探索[J].中外企业家,2011年,第5期.
[3]徐建军,对改制企业离任审计的几点思考[J].工业审计,2005年,第1期.
[4]钟庆明,领导干部离任审计[M],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
[5]李长旭,厂长经济责任审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年
作者简介:周可(1971—),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工作单位:哈尔滨市审计局
关键词:厂长(经理);审计;离任审计
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或社会审计组织接受委托,在企业厂长(经理)离任前,通过对其任职期间所从事的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活动成果和目标的合理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审查,对厂长(经理)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的一种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审计是国有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还未跟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的步伐,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1、审查被审计单位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情况
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任务。
首先是审查离任厂长(经理)是否在国家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其次是审查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财务收支情况能够反映出离任厂长(经理)任职期间是否遵纪守法,也影响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业绩。经济责任审计应注重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查有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如: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有无虚列收入、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的现象,支出是否真实、合规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2、审查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
离任厂长(经理)任期内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是最直观、最能说明离任厂长(经理)管理水平和工作业绩。在审查离任厂长(经理)任期内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以下指标分析、评价企业经营、财务状况。其它经济、技术指标评价,如废品率、资金占用、公伤事故率等。
3、审查企业资产、负债、利润的真实性
审查企业资产、负债、利润的真实性是评价离任厂长(经理)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基础,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通过实物盘点、账实核对等方法,审查资产有无盘盈盘亏问题,分析应收账款呆账及积压、报废物资形成的原因。
(2)收入确认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有无截留、虚列收入,销售返利是否及时入账等问题。
(3)成本费用开支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有无多列、少列、不列成本费用问題。
(4)工资总额审批、发放、结余情况,有无超发、欠发、截留工资问题。
(5)会计账薄记录与实物、款项是否相符,有无账外资产、潜亏挂账等问题。
4、审查企业重大决策,离任厂长(经理)任职期间有无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问题
首先审查决策程序,重点审查决策是否按照“确定项目→制订可行性方案→选定方案→编制预算→立项审批→执行方案”的程序依次进行,有无随意简化或省略程序,有无未经审批擅自执行决策现象,决策执行过程中有无随意更改决策等问题。其次审查决策结果,审查项目投入使用后是否达到了目标要求,有无质量达不到当前实际需要的现象,有无造成资产闲置。
5、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试、评价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查纳入审计内容,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通过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评价内控制度健全及执行情况。内控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如何,往往可以看出该单位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管理水平和对全局的驾驭能力。在审计实践中重点审查资金预算、应收账款有无呆坏账、存货有无积压报废、在建工程是否按期完工,新增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等相关的内控制度。
二、离任审计存在的难点问题
1、审计取证处理难。
(1)被审计对象不配合。
离任审计与企业前任厂长(经理)领导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有些甚至升任为现任的上级领导,因此,在敏感问题上虽有事实却不认可,甚至避而不见,与审计人员周旋,有时不及时提供审计所需材料。审计人员要求在取证材料签名盖章时,其提出各种理由拖延,甚至拒绝,或者直接到上级主管领导那里“告状”。
(2)审计执法独立性不强
审计法明确规定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实质上审计机关的人事、经费等管理权在地方政府。而任中审计对象与本级政府之间关系密切,特别是贡献利税较多的企业,更涉及地方利益,所以审计机关很难行使独立监督权。
3.审计决定执行难
主要是一些被审计企业强调资金紧张,难以调剂;其次是原任领导调离后,有些接任领导“新官不认旧帐”,对审计决定执行采取压、拖、靠的办法,不予执行。
4、审计评价难
(1)对离任厂长(经理)个人廉洁守法的评价难
近年审计发现,企业经济活动的违法违纪行为愈来愈巧妙、隐蔽,经济犯罪手段技术化、智能化,而任中审计则要反映企业领导任职期间有无违反财经法纪、行贿受贿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为审计所发现,其后果是违法乱纪行为未被追究,少数人还以审计结论没有经济问题充当合法的“保护伞”,甚至得到“带病”提拔。以上司空见惯的现象,无疑给审计评价带来风险隐患。
(2)全面客观评价难
要对企业领导进行全面评价,既要揭露问题又要反映业绩,就必须建立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之上。如果审计人员只对部分财务收支或部分经济活动进行了审查,对未审计的内容,则无法做出判断,自然就不能进行总体评价。但有时审计人员要看某些领导的眼色行事,因人情障碍造成下笔时左右为难。
(3)对企业发展后劲的能力评价难
审计结果表明,对企业领导任期内已实现的经济效益指标评价较为简单,而对未来发展后劲的评价相对来说难度较大,因为企业的中长期发展受到众多客观因素的影响,比如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资金运转、创新能力和财务安全程度等等。■
参考文献
[1]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审计的做法和体会 [J].工业审计与会计,2009年,第6期.
[2]莫卓富,企业领导经济责任任中审计的实践与探索[J].中外企业家,2011年,第5期.
[3]徐建军,对改制企业离任审计的几点思考[J].工业审计,2005年,第1期.
[4]钟庆明,领导干部离任审计[M],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
[5]李长旭,厂长经济责任审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年
作者简介:周可(1971—),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工作单位:哈尔滨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