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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9月初开始。一个自称为“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的集合体以其中一个成员的名义相继对国内多家互联网公司提起了诉讼。案由几乎完全相同: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这些公司把一些软件安装到其电脑中.进而影响到了电脑性能;并且在原告等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集其上网习惯、常规登陆网站等数据信息。原告要求被告停止这些恶意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象征性地进行百元以内的索赔.此后,媒体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跟踪报道并掀起了讨论“流氓软件”的舆论热潮:因为信息网络的特点.“流氓软件”可以无界限传播.而制作这些软件的公司却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