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如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来源 :法学教育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U16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树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意识,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当前检察机关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是检察工作当前面临的重大任务,也是检察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因此,检察工作如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当前检察机关开展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应当加以研究,找出对策,使检察工作真正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去,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以达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关键词:检察工作;检察执法;检察职能;服务大局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检察工作当前面临的重大任务,也是检察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现就检察工作如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谈几点自己粗浅的意见:
  一、强化科学发展理念,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
  1、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作为检察干警,要始终做到头脑里想着大局,心里装着大局,准确把握大局,加强对重大工作和问题的学习与调研,随时了解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要围绕大局筹划部署工作,使各项检察工作切实体现服务大局的要求。
  2、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就是对合法权益的保护。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位置和角色,决定了其在保障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中大有可为。检察机关拥有批捕和公诉权、查处职务犯罪及法律监督等职能,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是检察机关介入社会经济生活的根本目的所在。检察机关在为经济发展服务过程中,就是要正确运用手中检察权,充分考虑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做到慎重处理每一起案件,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合法。
  3、重视《检察建议》的作用,帮助被害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机制漏洞。在导致经济犯罪发生的因素中,很多单位或企业在制度上的不健全和管理上的混乱是其中一大因素。因此,检察机关应结合办案情况,强化《检察建议》的运用,向有关部门或企业发出检察建议。
  二、正确处理检察执法中的重大关系,提高服务的执法能力
  1.要处理好依法办案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检察机关的一切工作必须牢牢地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这样检察事业才会发展,才会有作为。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依靠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统一。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严格执行要案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对涉及重大法律政策问题或对社会稳定、经济工作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充分听取党委的意见,努力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要处理好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依法办案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必须把法律效果作为最基本的执法标准,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但是不能单纯以法律效果作为标准,更要考虑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案件办了,企业垮了,案件查了,社会乱了,这绝不是我们追求的执法目标。在各项检察业务之中,在各个诉讼程序过程中,在办案的每个环节过程中,都要在满足了法律效果要求的前提下,追求办案的社会效果。执法办案中强制措施的使用,侦查手段的运用,案件办理的进程、案件的处理都要充分考虑对经济建设的影响,充分考虑涉案经济组织的形象和声誉,依法为各类经济组织和从业人员挽回经济损失。依法平等保护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注意办案方法,把办案对于经济建设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宽松的“软环境”。
  3、要处理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的关系。要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胸怀大局、服务大局,围绕大局开展检察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切实做到执法不忘稳定,办案思考和谐。要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从维护法律公平和广大群众合法利益的角度开展法律监督。
  4、要处理好强化法律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的关系。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既要强化监督意识,依法监督纠正司法领域存在的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等突出问题,促进司法公正,也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高度自觉地接受监督。在接受监督上,最根本的是要接受党的绝对领导,这是对检察工作最强有力的监督。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要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诚恳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确保公正行使检察权。
  5、要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能够为检察机关依法公正的行使检察权提供有效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人民检察院根据宪法规定,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同坚持党的领导是统一的。对具体案件的办理,则是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重大案件向党委及时汇报。
  6、要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改革创新的关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就必须对检察工作中制约和妨碍检察事业发展,从而影响检察工作的那些旧的、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建立起有利于检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强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能力的体制机制。
  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江州区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一,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切实加强院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班子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要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有计划组织干警参加分类培训和司法考试,提高全院干警的综合素质与执法技能。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明执法纪律和工作纪律,不断增强干警的防腐拒变能力。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状况考评工作,强化执法质量责任,把執法状况检查考评工作纳入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第二,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特别是涉枪、盗窃、抢劫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维护生产和社会正常秩序。要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着力打击危害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犯罪活动;要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农民利益的贪贿、渎职等犯罪,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市场管理秩序。
  第三,更加自觉主动地把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区反腐倡廉工作的大局。要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要重点查处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最大限度地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要坚持查办与预防相结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严格把握职务犯罪行为和改革失误的界限,做改革的保护者和促进者。
  第四,扎实做好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要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从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的高度做好信访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教育挽救未成年人,减少社会对立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识。
  第五,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和纠正各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坚决打击滥用司法权、执法权谋取私利构成犯罪的行为,努力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参考文献:
  [1]徐建波、黄金贵、孟澍菲:《检察机关如何服务大局》[N],《人民法院报》,2009—03—02。
  [2]李荣斩、黄炳祥:《法律监督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若干思考》[C],《检察理论与实践》,2007第3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第228页。
  [3]杨伟才:《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C],《检察理论与实践》,2007第4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第56页。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广西崇左532200)
其他文献
一、案情介绍  2009年5月3日,张某东(被害人)在东莞市常平镇某酒楼吃饭,席间上卫生间时与同在酒楼吃饭的被告人朱某发生碰撞并争吵,张某东对朱某说“有种你不要走”,随后电话纠集其同乡,被告人蔡某刚、蔡某强过来帮忙。朱某回到席间与同在吃饭的被告人贺某、秦某、滕某说起这事,并问如果对方叫人来怎么办,贺某、秦某、滕某都表示如果来了就和他们打。饭后朱、贺、秦、藤四人离开,走到酒楼门口时看到张某东、蔡某刚
期刊
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执行活动所进行的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监督职能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责的具体体现,对保障民事执行活动的合法性、客观性、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民事执行监督几乎成了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盲区”。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目前民事执行中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一、
期刊
2006年以来,白银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针对新形势、新情况要求,积极探索涉法涉检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创新规范检察信访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控制和化解在基层,取得较好成效。2007年控申接待室被省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 2008年控申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  一、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控申接待工作,不断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  控申工作直接面向群众,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
期刊
马克思主义认为,意识起源于物质,并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有建设性的一面也有毁灭性的一面。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意识的定义是科学的,是一条定理,这条定理可以用来推理人类社会关于意识的一切事物,可以延伸到社会意识的每一个领域,职务犯罪侦查这个领域自然也不能排除意识的存在及其发挥的作用。在实践中,职务犯罪侦查人员要还原复制已经发生的职务犯罪行为,正确的办案意识起到了
期刊
按照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
期刊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化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强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是科技强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工作改革的重要内容。检察院机关自2000年科技强检检会议后,信息化建设力度逐步加大,网络硬件建设和应用软件开发利用取得一定成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此同时,然而,在科技强检中,基层院检察技术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
期刊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可以说,这就完整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通过学习,我深刻地感到: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理论创新的一个突出成果,
期刊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以及在整个诉讼各个阶段中的处理方式。“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是刑事诉讼的核心,进行刑事诉讼的目的之一就是惩罚犯罪。因此在犯罪发生时作为原则均应予以追诉。这一规定对案件进行程序分流,简化诉讼过程,以及提高诉讼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笔者认为对这样一项重要的原则性规定,无论在内容规定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存在诸多问题。  一、现行法律规定存在
期刊
摘 要:量刑建议权作为一项促进司法公正和诉讼效率的制度安排,是一项与法院量刑裁量权并行不悖且相辅相成的权力,它虽不具有终极性,但在刑事审判中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是国家实现刑罚权的不可缺少的环节。针对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存在问题,对此进行探讨,以期完善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问题。  关键词: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探讨  一、 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内容和意义  (一)有利于推进刑事诉讼改革,深化审判
期刊
2010年3月29日,被告人刘盈驾驶甘D-16536号小客车沿国道109线由东向西行驶到1525KM+160M处时驶入左道,与由西向东行驶的贾国良驾驶的无牌摩托车相撞,致贾国良死亡。经平川交警大队认定,刘盈负事故主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刘盈及时报警,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我院认为被告人刘盈在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也做出刘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