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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人类社会在一定的自然、科技和社会经济水平的影响下,土地利用为满足自身的发展需求所进行的一切形式的土地经营活动,这种活动是社会经济、自然和技术等各种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人类社会通过劳动和土地资源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显然,土地利用过程是人类社会通过对土地资源的经营管理,发挥土地的生产要素功能的过程,土地利用方式的科学与否是取决于人类的土地经营活动方式,因此,在充分发挥土地的生产要素功能的同时,只有把土地生态环境平衡和土地收益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才能真正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资源的开发程度与科学经营程度,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水平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其保护工作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密不可分,只有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才能真正做好土地资源保护工作,才能为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因此,所以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土地资源,是国家经济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从而引起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普遍高度关注。尤其是我国改革开放使大批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收入有所提高,同时也导致耕地减少、农村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而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并未减少,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问题仍然是当前中国发展不平衡的最大问题。如何充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增加农民收入,关乎农村未来的发展。
二、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一)耕地资源稀少,还在不断下降
目前我国的耕地面积正在下降,并且对于耕地的技术、物质投入都相对不足,许多地方不仅出现了农民撂田抛荒现象,甚至出现了农民为了甩掉土地,倒贴一定费用的现象。据调查 ,我国农民人均耕地面积仅有926.57平方,其中 14 个省份人均占有耕地不到 666.67 平方,660多个县人均耕地不足 333.34平方,低于联合国确定的 533.28平方/人的最低警戒线。由此可见,我国耕地资源稀少,还在不断下降。
(二)征地制度存在缺陷
我国在征地过程中,公共利益是唯一理由,公共利益界定不明确为滥用征地权创造了条件,导致征地目标泛化和国家征地行为缺乏规范。国家具有征地的决定权,而具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组织在《土地管理法》中没有规定其参与权。因此,农村集体土地常常被非法征用。在实行补偿和安置农民的时候也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严重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抗议强拆的过激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方政府虽然给予大量的补偿,但是这样会导致农民一夜暴富,使其失去劳动的意愿,这样不仅造成了劳动力的浪费,也使耕地撂荒越来越严重。因此,我国的征地制度存在很大的漏洞。
(三)土地流转不规范问题严重
我国土地流转也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据调查,有些地方农地流转无约定或只有口头约定合同的占60%以上,而签订合同但并未经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监证的占1/4,即没有法律效率的无效合同几乎占到土地流转合同的近90%。
在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往往只是由乡政府和村干部授意,没有充分征得农民方面的同意;在流转价格机制上,取决于双方协商的价格机制,定价随意性很大;在农地城市流转的过程中,没有考虑农地城市流转的选择价值,单纯以土地的经济产出价值作为农地城市流转决策的主要目标,使农地有加快流转的趋势。
三、开发利用农村土地资源的建议
基于以上问题的分析不能看出,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增强其经济效益和就业功能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运行机制
政策和机制的建立应该从耕地数量减少和质量降低的原因出发。当前耕地变化的驱动机制具有显著的区域差异,在东部较发达地区,社会经济、政策的驱动起主要作用,而在中西部地区自然条件的制约和推动起主导作用。因此,针对东部发达地区应该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制建设、规范农地流转的程序及政府的干预行为、完善农地流转价格机制,重视农地所拥有的生态功能、景观功能、食物安全以及世代公平等社会价值与生态价值,而中西部地区,国家制定的保护政策应该是自然环境的改善和物质力量、技术的投入。
(二)发展现代农业
非农就业、农村公共投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民的收入,但是不能解决农村劳动力流失问题,也无法强有力地吸引人力资本,只有建立现代农业才是不影响农业发展,又能够增加农民收入的可持续发展道路。2007 年中央 1 号文件提出: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现代农业是以保障农产品供给、提供劳动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以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装备、现代管理手段、现代经营理念为支撑,以政府对农业的宏观调控和支持保护为保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集产供销、贸工农于一体的多部门协调、各环节相衔接,由现代知识型农民和现代企业家共同经营,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一体化、多功能的农业产业体系。因此,我国农业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必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张峰单位:江西省地产总公司;刘天单位:江西省建设用地事务中心)
人类社会在一定的自然、科技和社会经济水平的影响下,土地利用为满足自身的发展需求所进行的一切形式的土地经营活动,这种活动是社会经济、自然和技术等各种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人类社会通过劳动和土地资源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显然,土地利用过程是人类社会通过对土地资源的经营管理,发挥土地的生产要素功能的过程,土地利用方式的科学与否是取决于人类的土地经营活动方式,因此,在充分发挥土地的生产要素功能的同时,只有把土地生态环境平衡和土地收益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才能真正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资源的开发程度与科学经营程度,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水平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其保护工作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密不可分,只有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才能真正做好土地资源保护工作,才能为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因此,所以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土地资源,是国家经济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从而引起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普遍高度关注。尤其是我国改革开放使大批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收入有所提高,同时也导致耕地减少、农村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而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并未减少,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问题仍然是当前中国发展不平衡的最大问题。如何充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增加农民收入,关乎农村未来的发展。
二、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一)耕地资源稀少,还在不断下降
目前我国的耕地面积正在下降,并且对于耕地的技术、物质投入都相对不足,许多地方不仅出现了农民撂田抛荒现象,甚至出现了农民为了甩掉土地,倒贴一定费用的现象。据调查 ,我国农民人均耕地面积仅有926.57平方,其中 14 个省份人均占有耕地不到 666.67 平方,660多个县人均耕地不足 333.34平方,低于联合国确定的 533.28平方/人的最低警戒线。由此可见,我国耕地资源稀少,还在不断下降。
(二)征地制度存在缺陷
我国在征地过程中,公共利益是唯一理由,公共利益界定不明确为滥用征地权创造了条件,导致征地目标泛化和国家征地行为缺乏规范。国家具有征地的决定权,而具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组织在《土地管理法》中没有规定其参与权。因此,农村集体土地常常被非法征用。在实行补偿和安置农民的时候也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严重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抗议强拆的过激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方政府虽然给予大量的补偿,但是这样会导致农民一夜暴富,使其失去劳动的意愿,这样不仅造成了劳动力的浪费,也使耕地撂荒越来越严重。因此,我国的征地制度存在很大的漏洞。
(三)土地流转不规范问题严重
我国土地流转也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据调查,有些地方农地流转无约定或只有口头约定合同的占60%以上,而签订合同但并未经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监证的占1/4,即没有法律效率的无效合同几乎占到土地流转合同的近90%。
在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往往只是由乡政府和村干部授意,没有充分征得农民方面的同意;在流转价格机制上,取决于双方协商的价格机制,定价随意性很大;在农地城市流转的过程中,没有考虑农地城市流转的选择价值,单纯以土地的经济产出价值作为农地城市流转决策的主要目标,使农地有加快流转的趋势。
三、开发利用农村土地资源的建议
基于以上问题的分析不能看出,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增强其经济效益和就业功能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运行机制
政策和机制的建立应该从耕地数量减少和质量降低的原因出发。当前耕地变化的驱动机制具有显著的区域差异,在东部较发达地区,社会经济、政策的驱动起主要作用,而在中西部地区自然条件的制约和推动起主导作用。因此,针对东部发达地区应该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制建设、规范农地流转的程序及政府的干预行为、完善农地流转价格机制,重视农地所拥有的生态功能、景观功能、食物安全以及世代公平等社会价值与生态价值,而中西部地区,国家制定的保护政策应该是自然环境的改善和物质力量、技术的投入。
(二)发展现代农业
非农就业、农村公共投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民的收入,但是不能解决农村劳动力流失问题,也无法强有力地吸引人力资本,只有建立现代农业才是不影响农业发展,又能够增加农民收入的可持续发展道路。2007 年中央 1 号文件提出: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现代农业是以保障农产品供给、提供劳动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以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装备、现代管理手段、现代经营理念为支撑,以政府对农业的宏观调控和支持保护为保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集产供销、贸工农于一体的多部门协调、各环节相衔接,由现代知识型农民和现代企业家共同经营,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一体化、多功能的农业产业体系。因此,我国农业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必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张峰单位:江西省地产总公司;刘天单位:江西省建设用地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