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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即《万国公法》,原著为美国著名法学家亨利·惠顿于1836年出版的《国际法原理》,由美国传教士丁韪良所译。近代“国际法”的刊行,对世界各国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弱肉强食的国际关系中,遭受欺凌的贫弱之国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开始了解“国际法”,并从中引用其有用的条款,来保护本国的合法权益。清政府可谓之一典型。当清政府认识到,其祖宗之法,GG力应对现在之局面,更多的是寄希望于“国际法”来约束列强的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