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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无须为“送股”向投资者支付一分钱,只要进行账务调整即可,而投资者也不会因“送股”而增加一分钱的收益。
在每年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中,利润分配总是市场关注的焦点。高送转方案是以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名义推出来的,这类公司都会受到投资者的追捧。但高送转并不是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回报,只是上市公司玩弄的一个数字游戏而已。
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主要包括派现与送股两种形式。派现是向投资者派发现金红利,这种形式需要上市公司拿出实实在在的资金支付给投资者。
送股则是将上市公司的利润以股份的形式向投资者支付。对上市公司来说,无须为此向投资者支付一分钱,只要进行账务调整即可,将应分配利润转为公司股本的增加。从投资者的角度,并不会因为上市公司的送股而增加一分钱的收益。比如某公司实施10送5股的分配方案,登记日的收盘价为15元/股,实施该方案后,投资者的股份由每10股变成了15股,但股价却由每股15元变成了除权后的10元,投资者的股票市值还是150元。
至于转增股则不属于利润分配范畴。从转增股方案实施的效果来看,与送股是一致的。但转增股只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股本转增行为,不属于利润分配行为。上市公司有可分配利润才能进行送股,没有可分配利润则不能进行送股。转增股是从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中列支的,与上市公司有无可分配利润无关,只要有足够的资本公积金就行。在账务处理上是资本公积金减少,公司股本增加。投资者也不能从上市公司的转增股本中得到一分钱,股票市值同样也不会增加一分钱。所以,转增股同样不属于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回报。
不过,高送转显然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游戏,在这个数字游戏的背后充满了境内股市的种种玄机。
最明显的如丹化科技,该公司2009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减少46.3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487.62万元,每股收益-0.13元。按常理,这种公司是不存在股本扩张要求的。但丹化科技仍然在2009年年报中推出了“每10股转增10股”的股本转增方案,这显然是另有目的。
配合市场炒作的需要,密切与机构投资者的关系。作为推出高送转方案的公司,往往存在这样两个特点:一是有机构投资者进入。如截至今年3月3日,在推出高送转方案的27家上市公司方案中,仅投资基金就“投中”了24家,尽管中小投资者面对上市公司高送转只是无头苍蝇,机构投资者却成了高送转方案的“神枪手”。二是在高送转方案推出前上市公司股票的走势明显强于大盘,有的是稳步攀升,有的甚至是强势拉升。如今年首家公布2009年度高送转消息的禾盛新材公司,不仅自去年9月3日上市以来股价特立独行,稳步上升,而且在今年1月7日公司公布高送转消息的前3个交易日里,股价明显异动,其中两天拉出涨停板,3天累计涨幅达到22.76%。
就高送转公司的股价走势来看,上市公司在股价大涨的情况下推出高送转方案,这明显有配合市场炒作的嫌疑。从机构投资者成为高送转的“神枪手”来看,不排除上市公司有密切与机构投资者关系的嫌疑。毕竟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与“大小非”减持,都离不开机构投资者尤其是投资基金的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必须要处理好与机构投资者的关系。
第二,为上市公司再融资服务。不论是公开发行还是非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只要实施了再融资,那么,在年度利润分配时,上市公司往往都会推出高送转方案来回报当初参与公司再融资的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这基本上已经成为上市公司推出高送转方案的一条“潜规则”。如丹化科技在公司业绩亏损的情况下也要推出“每10股转增10股”的股本转增方案,其中一条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去年5月,包括上海证券在内的7家机构投资者参与了丹化科技的定向增发,当时的增发价格为每股12.98元,这批股份将于今年5月7日解禁。因此,在2009年年报中提出高转增方案,一旦实施,一方面可以大幅降低7家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刺激股价走高,并且在实施除权后,还可以为二级市场创造很大的填权空间,引诱投资者接盘,为7家机构投资者的最终减持创造条件。
在每年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中,利润分配总是市场关注的焦点。高送转方案是以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名义推出来的,这类公司都会受到投资者的追捧。但高送转并不是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回报,只是上市公司玩弄的一个数字游戏而已。
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主要包括派现与送股两种形式。派现是向投资者派发现金红利,这种形式需要上市公司拿出实实在在的资金支付给投资者。
送股则是将上市公司的利润以股份的形式向投资者支付。对上市公司来说,无须为此向投资者支付一分钱,只要进行账务调整即可,将应分配利润转为公司股本的增加。从投资者的角度,并不会因为上市公司的送股而增加一分钱的收益。比如某公司实施10送5股的分配方案,登记日的收盘价为15元/股,实施该方案后,投资者的股份由每10股变成了15股,但股价却由每股15元变成了除权后的10元,投资者的股票市值还是150元。
至于转增股则不属于利润分配范畴。从转增股方案实施的效果来看,与送股是一致的。但转增股只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股本转增行为,不属于利润分配行为。上市公司有可分配利润才能进行送股,没有可分配利润则不能进行送股。转增股是从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中列支的,与上市公司有无可分配利润无关,只要有足够的资本公积金就行。在账务处理上是资本公积金减少,公司股本增加。投资者也不能从上市公司的转增股本中得到一分钱,股票市值同样也不会增加一分钱。所以,转增股同样不属于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回报。
不过,高送转显然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游戏,在这个数字游戏的背后充满了境内股市的种种玄机。
最明显的如丹化科技,该公司2009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减少46.3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487.62万元,每股收益-0.13元。按常理,这种公司是不存在股本扩张要求的。但丹化科技仍然在2009年年报中推出了“每10股转增10股”的股本转增方案,这显然是另有目的。
配合市场炒作的需要,密切与机构投资者的关系。作为推出高送转方案的公司,往往存在这样两个特点:一是有机构投资者进入。如截至今年3月3日,在推出高送转方案的27家上市公司方案中,仅投资基金就“投中”了24家,尽管中小投资者面对上市公司高送转只是无头苍蝇,机构投资者却成了高送转方案的“神枪手”。二是在高送转方案推出前上市公司股票的走势明显强于大盘,有的是稳步攀升,有的甚至是强势拉升。如今年首家公布2009年度高送转消息的禾盛新材公司,不仅自去年9月3日上市以来股价特立独行,稳步上升,而且在今年1月7日公司公布高送转消息的前3个交易日里,股价明显异动,其中两天拉出涨停板,3天累计涨幅达到22.76%。
就高送转公司的股价走势来看,上市公司在股价大涨的情况下推出高送转方案,这明显有配合市场炒作的嫌疑。从机构投资者成为高送转的“神枪手”来看,不排除上市公司有密切与机构投资者关系的嫌疑。毕竟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与“大小非”减持,都离不开机构投资者尤其是投资基金的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必须要处理好与机构投资者的关系。
第二,为上市公司再融资服务。不论是公开发行还是非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只要实施了再融资,那么,在年度利润分配时,上市公司往往都会推出高送转方案来回报当初参与公司再融资的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这基本上已经成为上市公司推出高送转方案的一条“潜规则”。如丹化科技在公司业绩亏损的情况下也要推出“每10股转增10股”的股本转增方案,其中一条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去年5月,包括上海证券在内的7家机构投资者参与了丹化科技的定向增发,当时的增发价格为每股12.98元,这批股份将于今年5月7日解禁。因此,在2009年年报中提出高转增方案,一旦实施,一方面可以大幅降低7家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刺激股价走高,并且在实施除权后,还可以为二级市场创造很大的填权空间,引诱投资者接盘,为7家机构投资者的最终减持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