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江州区检察院刑检部门以学习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根据新形势任务的需求,结合刑事检察工作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方式,在办案中体现执法为民的宗旨,取得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刑事检察业务双丰收的好成效。
一、转变执法理念,贴近基层执法为民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刑检部门办案人员统一意识,转变执法理念,努力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一是树立责任理念,维护法制权威。办案人员严把事实关、法律关、证据关,认真细致地审查案件证据,改变习惯书面审查的做法,根据具体案情需要,走出办公室,跟基层办案人员沟通交流,引导其补充查找“实在”的证据,把案件办成铁案。如某甲交通肇事一案,某甲酒后搭载其朋友外出,途中追尾碰撞到一辆小型搅拌车,造成其朋友当场死亡的后果。某甲拒不认罪并推卸是其朋友开车,我院办案人员询问处理该事故的交警,听取其事故责任认定的分析意见,核实案发时的关键细节,建议侦查人员补充某甲案发后是否因事故受伤而到医院就诊并提取就诊书证。案件经补查后发现某甲手掌骨断裂,说明是其驾驶摩托车受到外力撞击所致,内心确认了案件事实,轻松应对某甲在庭上的质证和反驳,将零口供案件的诉讼风险降低,公诉意见被法院采纳,还原了案件真相,死者近亲属相关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顺利解决,确保了案件质量的完美。二是树立和谐理念,着力化解矛盾。基层因民事纠纷引发轻故意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及其他轻微刑事多,办案人员在审查批捕、起诉过程中,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深入基层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利用检调对接机制,促使当事人自愿和解,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恰当的处理决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近年来化解矛盾案件的数据5件5人,当事人得到的赔偿款达698516 元。三是树立助弱理念,主动帮困解难。我院在办理陆某某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因妻子精神障碍,经常打骂孩子,泄愤将妻子打伤,又因家庭困难无法给予其妻很好的治疗,后其妻死亡,两个小孩成了孤儿。办案人员牵挂着孩子,亲自到陆某某家中看望其孩子,向孩子了解她们的学习和生活困难,认为孩子符合救助条件,帮助孩子提出救助申请。同时多方联系妇联、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为孩子申请办理社会低保金。办案人员为群众排忧解难,温暖孩子受伤的心灵,更唤醒犯罪嫌疑人悔改的信心,从中也树立了检察官执法为民的亲善形象。
二、转变接访方式,贴近群众释法说理
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工作跟群众的信访有着密切关系,对群众反映的一些涉及案件捕、诉的问题,办案人员转变过去文来文往回复控申科,由控申科直接答复来访者的做法,并利用多年办案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的优点,共同参与信访处置,努力做到:走出办案科室,来到控申科共同接待信访群众,办案人员与当事人家属面对面交谈,从感情上靠近来访群众,让群众明白检察机关重视其来访,非扯皮推诿;敞开办案程序,用最简便语言,最简便的计算办法使来访的当事人亲属及时了解我们的办案程序和期限,接受群众的监督,让群众明白检察机关是依法办案的;结合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用相应的法律规定予以解释说明,让群众消除抵触情绪,减少检察机关批捕、起诉其亲属的各种猜疑,接受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如黄某故意伤害一案,犯罪嫌疑人黄某亲属信访中呈现几个特点:一是对我院批捕黄某却不处理引发案件发生的另外一方当事人的公正性提出质疑和否定。二是来访言论较为偏激,认为黄某伤人事出有因,出于防卫,不当评价被害人的身份及行为。三是为黄某喊冤的同时提出对黄某变更强制措施的要求。我院在解决涉检案件上访问题,采取了有力的应对措施,采用办案人员透明,办案进程透明,处理结果透明“三透明”的办法,向黄某亲属当面答复,检察院已对触犯刑法的另外一方当事人的案件进行立案监督,黄某涉嫌故意伤害无辜的被害人,应该受到法律追究,且不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特别是检察长亲自接访参与公开答复黄某亲属活动,更是增进了黄某亲属对案件处理的了解,有效化解其重复上访问题。
三、转变办案方式,贴近企业真诚服务
办案人员转变方式,不关门办案,就案办案,主动找准检察工作与大局工作的最佳结合点,贴近企业真诚服务,全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注重“开通道,善沟通,快办结”,努力发挥服务作用。如罗某职务侵占案件,罗某在某私营企业负责经销农药,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数额较大的货款,我院受理案件后即刻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案件,指定业务骨干快速办理。一方面跟侦查人员沟通,指导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提供法庭所需的证据,另一方面跟企业管理者沟通,建议其对管钱管物的人员加强管理,对不按时上缴货款的员工催款并采取相应措施,不给关键人员持续犯罪的机会,同时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确保企业经营活动不受影响。二是注重“勤走访,听意见,促发展”,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法律意识。如通过招商引资落户到江州辖区的某企业,该企业在生产当中出现事故,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案件在审查过程中,检察长亲自带领办案人员走访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基本情况、运行工艺流程、事故发生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今后企业发展设想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检察长适时建议企业建章立制,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依法经营,预防犯罪,为企业今后的各项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案件已经办结,两名不诉人员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企业没有因为检察院的执法不当而影响企业调整结构,恢复生产。
(作者通讯地址: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广西 崇左 532203)
一、转变执法理念,贴近基层执法为民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刑检部门办案人员统一意识,转变执法理念,努力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一是树立责任理念,维护法制权威。办案人员严把事实关、法律关、证据关,认真细致地审查案件证据,改变习惯书面审查的做法,根据具体案情需要,走出办公室,跟基层办案人员沟通交流,引导其补充查找“实在”的证据,把案件办成铁案。如某甲交通肇事一案,某甲酒后搭载其朋友外出,途中追尾碰撞到一辆小型搅拌车,造成其朋友当场死亡的后果。某甲拒不认罪并推卸是其朋友开车,我院办案人员询问处理该事故的交警,听取其事故责任认定的分析意见,核实案发时的关键细节,建议侦查人员补充某甲案发后是否因事故受伤而到医院就诊并提取就诊书证。案件经补查后发现某甲手掌骨断裂,说明是其驾驶摩托车受到外力撞击所致,内心确认了案件事实,轻松应对某甲在庭上的质证和反驳,将零口供案件的诉讼风险降低,公诉意见被法院采纳,还原了案件真相,死者近亲属相关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顺利解决,确保了案件质量的完美。二是树立和谐理念,着力化解矛盾。基层因民事纠纷引发轻故意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及其他轻微刑事多,办案人员在审查批捕、起诉过程中,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深入基层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利用检调对接机制,促使当事人自愿和解,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恰当的处理决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近年来化解矛盾案件的数据5件5人,当事人得到的赔偿款达698516 元。三是树立助弱理念,主动帮困解难。我院在办理陆某某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因妻子精神障碍,经常打骂孩子,泄愤将妻子打伤,又因家庭困难无法给予其妻很好的治疗,后其妻死亡,两个小孩成了孤儿。办案人员牵挂着孩子,亲自到陆某某家中看望其孩子,向孩子了解她们的学习和生活困难,认为孩子符合救助条件,帮助孩子提出救助申请。同时多方联系妇联、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为孩子申请办理社会低保金。办案人员为群众排忧解难,温暖孩子受伤的心灵,更唤醒犯罪嫌疑人悔改的信心,从中也树立了检察官执法为民的亲善形象。
二、转变接访方式,贴近群众释法说理
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工作跟群众的信访有着密切关系,对群众反映的一些涉及案件捕、诉的问题,办案人员转变过去文来文往回复控申科,由控申科直接答复来访者的做法,并利用多年办案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的优点,共同参与信访处置,努力做到:走出办案科室,来到控申科共同接待信访群众,办案人员与当事人家属面对面交谈,从感情上靠近来访群众,让群众明白检察机关重视其来访,非扯皮推诿;敞开办案程序,用最简便语言,最简便的计算办法使来访的当事人亲属及时了解我们的办案程序和期限,接受群众的监督,让群众明白检察机关是依法办案的;结合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用相应的法律规定予以解释说明,让群众消除抵触情绪,减少检察机关批捕、起诉其亲属的各种猜疑,接受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如黄某故意伤害一案,犯罪嫌疑人黄某亲属信访中呈现几个特点:一是对我院批捕黄某却不处理引发案件发生的另外一方当事人的公正性提出质疑和否定。二是来访言论较为偏激,认为黄某伤人事出有因,出于防卫,不当评价被害人的身份及行为。三是为黄某喊冤的同时提出对黄某变更强制措施的要求。我院在解决涉检案件上访问题,采取了有力的应对措施,采用办案人员透明,办案进程透明,处理结果透明“三透明”的办法,向黄某亲属当面答复,检察院已对触犯刑法的另外一方当事人的案件进行立案监督,黄某涉嫌故意伤害无辜的被害人,应该受到法律追究,且不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特别是检察长亲自接访参与公开答复黄某亲属活动,更是增进了黄某亲属对案件处理的了解,有效化解其重复上访问题。
三、转变办案方式,贴近企业真诚服务
办案人员转变方式,不关门办案,就案办案,主动找准检察工作与大局工作的最佳结合点,贴近企业真诚服务,全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注重“开通道,善沟通,快办结”,努力发挥服务作用。如罗某职务侵占案件,罗某在某私营企业负责经销农药,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数额较大的货款,我院受理案件后即刻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案件,指定业务骨干快速办理。一方面跟侦查人员沟通,指导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提供法庭所需的证据,另一方面跟企业管理者沟通,建议其对管钱管物的人员加强管理,对不按时上缴货款的员工催款并采取相应措施,不给关键人员持续犯罪的机会,同时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确保企业经营活动不受影响。二是注重“勤走访,听意见,促发展”,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法律意识。如通过招商引资落户到江州辖区的某企业,该企业在生产当中出现事故,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案件在审查过程中,检察长亲自带领办案人员走访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基本情况、运行工艺流程、事故发生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今后企业发展设想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检察长适时建议企业建章立制,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依法经营,预防犯罪,为企业今后的各项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案件已经办结,两名不诉人员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企业没有因为检察院的执法不当而影响企业调整结构,恢复生产。
(作者通讯地址: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广西 崇左 53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