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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字早在甲骨文中就已出现,小篆作“”,简体字作“尔”,其构形有重大差别。前者疑为象形字,后者为纯符号字。事实上,现在所常用的作“你、你们”讲的简体“尔”字,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如铭文:勿忘尔邦。①《广韵》中,“爾”字属日母、纸韵、儿氏切,与“尔”同音同义,“爾”“尔”在当时已经是同字异体,现在统写作“尔”。从后者形体结构看,“爾”字初义已湮没不详,我们找不到任何显示其本义的蛛丝马迹。以下将从字源学的角度结合其构形来探求“爾”字的本义及其演变。
《说文解字·爻部》:“爾,麗爾犹靡麗也,从冂从。其孔,尒声,此与爽同意。”《说文系传》徐锴注曰:麗爾,历历然希疎点缀见明也。冂,像也。徐锴秉承许说,将“爾”字释与爽字同意。而《说文》爾下注:“爽,明也。从从大。”徐锴注:爽,孔历历然,大其中隙,缝光也。尚书曰,昧爽昧爽,微明也。《说文》与徐锴对爽字的注解可从,但认为“爾”字与其同义则值得商榷。战国文字“爽”“字作“”、(A集粹)“”(A集粹),②其下部“”的原形与“爾”字的战国文字以及甲骨文、金文字形“”(墻盤)“”(战国印·待时)等形的下部迥异。我们知道,汉字在发展演变过程中,讹化与混同是相伴而生的,每一次字形的整理与统一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讹化与混同等现象,如隶书在改造篆文时对偏旁的混同:
“秦”“舂”所从的“”:秦——秦
“奉”字所从的“”:奉——奉
“奏”字所从的“”:奏——奏
“泰”字所从的“”:泰——泰
“春”字所从的“”:春——春
这里将秦奉奏泰春等字的篆体上部混同为“”旁。
再如:
“奕”字所从的“大”:奕——奕
“奂”字所从的“”:奂——奂
“樊”字所从的“”:樊——樊大
“奠”字所从的“丌”:奠——奠
“莫”字所从的“艸”:莫——莫③
这是将奕奂樊奠莫等字的篆体下部一并混同为“大”旁。以此前推,在秦始皇“书同文”的过程中,小篆结束了各国文字异形的同时,各国古汉字字形在统一过程中也极有可能发生混同,“爾”字的下部诸形与“爽”字的下部诸形也因其相似性混同为“”,从而导致后人的讹误。许慎及其后的“爾”“爽”同义说大概也是偏旁混同导致的结果。那么,“爾”字的初义究竟是什么呢?“爾”,在甲骨文中形作(前七、三六、一、一期),“爾” (前四、五、二、一期),④下部似交错之状,每竖画的左右两笔方向位置保持一致。两形对照,竖画左右两笔位置由左上右下改为左下右上。金文多在上部两侧下添两点,疑当为饰笔,周早期何尊在基本保持甲骨文原形的基础上增添饰笔,作“”。又有些将两点拉长,如战国印·待时作“”。有些进一步简化,如中山王鼎以趣约易,作“”,三体石经《多士》作“”。 ⑤金文及其后形体下部笔画交错连属,成网状结构,如鐘“”。春秋齐侯壶作“”,为纠错之形。马王堆汉简作“” ⑥,郭店老甲30作“”。⑦综上各形,“爾”字似为木架纠错缠绕丝麻之形。“爾”在很早便已被借为第二人称代词,《周礼·考工记》:“惟若宁侯。毋或若女不宁侯。不属於王所,故抗而射女,强饮强食。诒尔曾孙,诸侯百福。”《晋公》:“整辥(,治也)爾(容)。”《齐侯壶》:“爾其(躋)受御”,⑧其形既已借作它用,便在“爾”字上面再加一有意义特征的木旁表示本字,有交合纠错之义,其音当读为ni。檷与爾字当是本字与假借字的关系。《说文解字·木部》:“络丝檷,从木爾声。读若柅。”《辞海·木部》檷下注云:“尼蟻切,音弭,纸韵。络丝柎也,见说文段注:‘络丝柎者,若今络丝架子。’按通雅器用檷下云:‘似小搅车,中有柄,聽丝旋其外,而中轴自转,总曰络子。’”李乐毅先生也认为“尔(爾)er,原来是缠绕蚕丝的架子。后来这个字常用作代词和助词,于是本义写作‘檷’(今音ni)”⑨这里对其本义的解释可从,并且ni很有可能就是“爾”字的本音。本义已不显。《世说新语笺疏上卷下》汉书文帝纪注云:“郡国朝宿之舍在京师者,率名邸……按尔字本有你音。世说:‘田舍儿,强学人作尔。’”又:“文学篇刘尹目殷中军云:‘田舍儿强学人作尔馨语。’品藻篇王丞相云:‘与何次道语,唯举手指地曰:“正自尔馨!”’此又以尔馨代宁馨。尔读若你……”。《说文》:“籋,箝也,从竹爾声。”徐鉉注:“爾,非声,未详,尼辄切。”这个籋(音nie)字,许慎很清楚地注明从竹爾声,形声字。徐鉉注作尼辄切是正确的,而因原因“未详”而把爾旁说成非声是无凭无据的,籋字是形声字没有问题。后来的泥母爾旁字多从爾得声,读为ni,如濔禰鑈儞隬等。其中“儞”字在简化为现代汉语的“你”字后仍保留了(ni)这一读音。嬭字简体“妳”曾出现过一段时间。日母爾旁从爾得声读为er音的只有薾邇,这二字所从爾,应是所借作代词之“尔”字。也就是说,“爾”字读音产生分化。一方面,它保留了代表初义的读音,作ni;另一方面,借作第二人称代词后,多读为er,与“尔”字同音,邇字现在还常用,作迩。
尔是爾的简体。“尔”又同“尒”,“尒”即去掉“爾”字的下部的丝麻交错之形取其上部简化而成,如上面提到的三体石经《多士》中的“”,而《说文》中的“尔”的小篆形作“”。后起的一些俗字多求简便,用这种简体来代替“爾”字,如《敦煌俗字谱·爻部·爾字》(中1.1.上10.)中就作“尒”。
“爾”字本义很早就已基本不用。现代汉语中,其本字“檷”有一个作八角枫讲的词条:檷木。另外,由丝络交合纠错引申出繁复繁盛之义。如《牆盤》:“剌(烈)且(祖)文考弋受牆爾、福褱、(祓)彔(祿),黄耇彌生。”此句意为:列祖文考特予授牆繁盛鲜丽、顺利平安、祓除灾恶、得有禄位、长享寿考。⑩此处“爾”字即作繁盛讲,先祖赐予家族兴旺繁荣的祝语。《说文解字》中的麗爾为靡丽繁盛之义。《诗经·小雅·采薇》:“彼爾维何?维常之蕐。”毛传:“爾,蕐盛貌。”即繁华茂盛之义。《说文》有“薾”字与其相通,《说文解字·卄部》:“薾,蕐盛。”后来此义也已基本不见。 “爾” “尔”由并存到一律记作“尔”,其常见用法主要有:
1.他、他们,第二人称代词。~辈、~曹、~等、~汝;
~为~,我为我。——《孟子》;
~安敢轻吾射。——宋·欧阳修《归田录》;
~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唐·杜甫《戏为六绝句》;
其市井小人昔与敬亭~汝者,从道旁私语:“此故吾侪同说书者也,今富贵若此。”——清·黄宗羲《柳敬亭传》
2.如此,这、这样。偶~、不过~~;
尔毋从从~——《礼记·檀弓》
问君何能~,心远地自偏——东晋·陶渊明《饮酒》;
3.那,其(指时间)。~后、~时、~来;
尔来二十有一年矣。——诸葛亮《出师表》;
尔夜风恬月朗。——《世说新语》;
4.通“耳”,表示限止用在句末,可译为“而己”“罢了”。
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战国策》;
唯手熟~。——宋·欧阳修《归田录》;
5.应诺声,相当于“是”。
媒人下床去,诺诺复~~——《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以上诸义已与“爾”字的本义毫无关联,“爾”字字形在简化为“尔”字的同时也完全改变了其最初的意义功能。檷爾尔字关系如下:
檷(本字)
爾(假借字)}————尔(简化字)
尔(异体字)
这与气餼氣三字的关系极为相似,餼是氣的本字,氣被借作它用,便在它旁边添一个食字旁表示它的本义,后来一并记作气,气字完全取代了餼氣,现在只有在繁体字当中才能找到餼和氣的形体。
注释:
①⑨李乐毅《汉字演变五百例》,北京: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77页。
②⑦汤余惠《战国文字编》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14页。
③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84、85页。
④⑤⑥高明《古文字类编》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6页。
⑧⑩刘翔、陈抗等《商周古文字读本》北京:语文出版社,1989年,第348页。
(刘宝恒,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说文解字·爻部》:“爾,麗爾犹靡麗也,从冂从。其孔,尒声,此与爽同意。”《说文系传》徐锴注曰:麗爾,历历然希疎点缀见明也。冂,像也。徐锴秉承许说,将“爾”字释与爽字同意。而《说文》爾下注:“爽,明也。从从大。”徐锴注:爽,孔历历然,大其中隙,缝光也。尚书曰,昧爽昧爽,微明也。《说文》与徐锴对爽字的注解可从,但认为“爾”字与其同义则值得商榷。战国文字“爽”“字作“”、(A集粹)“”(A集粹),②其下部“”的原形与“爾”字的战国文字以及甲骨文、金文字形“”(墻盤)“”(战国印·待时)等形的下部迥异。我们知道,汉字在发展演变过程中,讹化与混同是相伴而生的,每一次字形的整理与统一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讹化与混同等现象,如隶书在改造篆文时对偏旁的混同:
“秦”“舂”所从的“”:秦——秦
“奉”字所从的“”:奉——奉
“奏”字所从的“”:奏——奏
“泰”字所从的“”:泰——泰
“春”字所从的“”:春——春
这里将秦奉奏泰春等字的篆体上部混同为“”旁。
再如:
“奕”字所从的“大”:奕——奕
“奂”字所从的“”:奂——奂
“樊”字所从的“”:樊——樊大
“奠”字所从的“丌”:奠——奠
“莫”字所从的“艸”:莫——莫③
这是将奕奂樊奠莫等字的篆体下部一并混同为“大”旁。以此前推,在秦始皇“书同文”的过程中,小篆结束了各国文字异形的同时,各国古汉字字形在统一过程中也极有可能发生混同,“爾”字的下部诸形与“爽”字的下部诸形也因其相似性混同为“”,从而导致后人的讹误。许慎及其后的“爾”“爽”同义说大概也是偏旁混同导致的结果。那么,“爾”字的初义究竟是什么呢?“爾”,在甲骨文中形作(前七、三六、一、一期),“爾” (前四、五、二、一期),④下部似交错之状,每竖画的左右两笔方向位置保持一致。两形对照,竖画左右两笔位置由左上右下改为左下右上。金文多在上部两侧下添两点,疑当为饰笔,周早期何尊在基本保持甲骨文原形的基础上增添饰笔,作“”。又有些将两点拉长,如战国印·待时作“”。有些进一步简化,如中山王鼎以趣约易,作“”,三体石经《多士》作“”。 ⑤金文及其后形体下部笔画交错连属,成网状结构,如鐘“”。春秋齐侯壶作“”,为纠错之形。马王堆汉简作“” ⑥,郭店老甲30作“”。⑦综上各形,“爾”字似为木架纠错缠绕丝麻之形。“爾”在很早便已被借为第二人称代词,《周礼·考工记》:“惟若宁侯。毋或若女不宁侯。不属於王所,故抗而射女,强饮强食。诒尔曾孙,诸侯百福。”《晋公》:“整辥(,治也)爾(容)。”《齐侯壶》:“爾其(躋)受御”,⑧其形既已借作它用,便在“爾”字上面再加一有意义特征的木旁表示本字,有交合纠错之义,其音当读为ni。檷与爾字当是本字与假借字的关系。《说文解字·木部》:“络丝檷,从木爾声。读若柅。”《辞海·木部》檷下注云:“尼蟻切,音弭,纸韵。络丝柎也,见说文段注:‘络丝柎者,若今络丝架子。’按通雅器用檷下云:‘似小搅车,中有柄,聽丝旋其外,而中轴自转,总曰络子。’”李乐毅先生也认为“尔(爾)er,原来是缠绕蚕丝的架子。后来这个字常用作代词和助词,于是本义写作‘檷’(今音ni)”⑨这里对其本义的解释可从,并且ni很有可能就是“爾”字的本音。本义已不显。《世说新语笺疏上卷下》汉书文帝纪注云:“郡国朝宿之舍在京师者,率名邸……按尔字本有你音。世说:‘田舍儿,强学人作尔。’”又:“文学篇刘尹目殷中军云:‘田舍儿强学人作尔馨语。’品藻篇王丞相云:‘与何次道语,唯举手指地曰:“正自尔馨!”’此又以尔馨代宁馨。尔读若你……”。《说文》:“籋,箝也,从竹爾声。”徐鉉注:“爾,非声,未详,尼辄切。”这个籋(音nie)字,许慎很清楚地注明从竹爾声,形声字。徐鉉注作尼辄切是正确的,而因原因“未详”而把爾旁说成非声是无凭无据的,籋字是形声字没有问题。后来的泥母爾旁字多从爾得声,读为ni,如濔禰鑈儞隬等。其中“儞”字在简化为现代汉语的“你”字后仍保留了(ni)这一读音。嬭字简体“妳”曾出现过一段时间。日母爾旁从爾得声读为er音的只有薾邇,这二字所从爾,应是所借作代词之“尔”字。也就是说,“爾”字读音产生分化。一方面,它保留了代表初义的读音,作ni;另一方面,借作第二人称代词后,多读为er,与“尔”字同音,邇字现在还常用,作迩。
尔是爾的简体。“尔”又同“尒”,“尒”即去掉“爾”字的下部的丝麻交错之形取其上部简化而成,如上面提到的三体石经《多士》中的“”,而《说文》中的“尔”的小篆形作“”。后起的一些俗字多求简便,用这种简体来代替“爾”字,如《敦煌俗字谱·爻部·爾字》(中1.1.上10.)中就作“尒”。
“爾”字本义很早就已基本不用。现代汉语中,其本字“檷”有一个作八角枫讲的词条:檷木。另外,由丝络交合纠错引申出繁复繁盛之义。如《牆盤》:“剌(烈)且(祖)文考弋受牆爾、福褱、(祓)彔(祿),黄耇彌生。”此句意为:列祖文考特予授牆繁盛鲜丽、顺利平安、祓除灾恶、得有禄位、长享寿考。⑩此处“爾”字即作繁盛讲,先祖赐予家族兴旺繁荣的祝语。《说文解字》中的麗爾为靡丽繁盛之义。《诗经·小雅·采薇》:“彼爾维何?维常之蕐。”毛传:“爾,蕐盛貌。”即繁华茂盛之义。《说文》有“薾”字与其相通,《说文解字·卄部》:“薾,蕐盛。”后来此义也已基本不见。 “爾” “尔”由并存到一律记作“尔”,其常见用法主要有:
1.他、他们,第二人称代词。~辈、~曹、~等、~汝;
~为~,我为我。——《孟子》;
~安敢轻吾射。——宋·欧阳修《归田录》;
~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唐·杜甫《戏为六绝句》;
其市井小人昔与敬亭~汝者,从道旁私语:“此故吾侪同说书者也,今富贵若此。”——清·黄宗羲《柳敬亭传》
2.如此,这、这样。偶~、不过~~;
尔毋从从~——《礼记·檀弓》
问君何能~,心远地自偏——东晋·陶渊明《饮酒》;
3.那,其(指时间)。~后、~时、~来;
尔来二十有一年矣。——诸葛亮《出师表》;
尔夜风恬月朗。——《世说新语》;
4.通“耳”,表示限止用在句末,可译为“而己”“罢了”。
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战国策》;
唯手熟~。——宋·欧阳修《归田录》;
5.应诺声,相当于“是”。
媒人下床去,诺诺复~~——《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以上诸义已与“爾”字的本义毫无关联,“爾”字字形在简化为“尔”字的同时也完全改变了其最初的意义功能。檷爾尔字关系如下:
檷(本字)
爾(假借字)}————尔(简化字)
尔(异体字)
这与气餼氣三字的关系极为相似,餼是氣的本字,氣被借作它用,便在它旁边添一个食字旁表示它的本义,后来一并记作气,气字完全取代了餼氣,现在只有在繁体字当中才能找到餼和氣的形体。
注释:
①⑨李乐毅《汉字演变五百例》,北京: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77页。
②⑦汤余惠《战国文字编》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14页。
③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84、85页。
④⑤⑥高明《古文字类编》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6页。
⑧⑩刘翔、陈抗等《商周古文字读本》北京:语文出版社,1989年,第348页。
(刘宝恒,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