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早在2010年底,从陆续上报的各省经济发展规划中,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就已经在媒体面前指出,2011年全国经济增长目标约为8%,多数地区的经济增速目标“过高”,“没有冷静考虑相关环保、能源、资源的承载能力”。
但是,这番言论并未撼动地方对经济总量的“执着”追求。截至2011年2月中旬,部分省级“两会”输出的数据显示,除北京、上海、广东等较发达地区外,大部分地区预计GDP增速仍将保持一路走高的态势。
对此不少业内专家指出:一场关乎GDP等指标的央地拉锯战,正在上演。
“指标博弈”突显发展需求
在关键指标上为本地争取更大空间,是“十二五”开局前大部分地方政府的必做“功课”。但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后,GDP增速正在与节能减排等关键指标相挂钩,越发成为关键的要素。
有数据显示,2011年,至少18个省级政府将本地GDP年度同比增速定位在10%以上。纵观“十二五”期间的整体增速,虽然不少省份较“十一五”期间增速规划目标有所调低,但绝对增速仍高位运行。大部分地方政府对于关键指标的“讨价还价”仍在进行中。
“对包括GDP在内的增长指标,以及对经济规模有重要影响的用地指标等,尽可能往高里争取;同时那些对经济增速可能产生制约作用的指标,尽可能争取更低的下限。”专家表示,“之所以这么做还是希望本地区的发展,在政策上获得中央的部分倾斜。缩短与一线城市的差距。”
而所谓“可能产生制约作用的指标”,重点是“节能减排”。自哥本哈根会议后,“节能减排”越来越多地被视为约束地方发展的因素。通过传统模式扩大经济规模甚至倒逼地方政府进行结构调整,成为节能减排的一大“利器”,产生了重要的约束性作用。为此,地方政府都明白,在新的五年规划开局前,摆出各自条件与难处争取到哪怕0.5%、1%的指标空间,也是极其有利的。
以争取到“减负”1%的内蒙古自治区为例,其发改委某官员对此颇有感触。按照GDP总量、人均GDP、人均财力等一系列数据,该区节能减排任务本被划分到三类指标,即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与二氧化碳排放量应降低16%,但内蒙古最终争取到将这一指标降为四类——15%。
一则是因为内蒙古具有欠发达以及民族地区的特点,但重要的原因是,内蒙古在“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完成指标比国家标准20%高出两个点,这两个点对内蒙古的压力非常大。而中央为内蒙古“减负”一个百分点,是分量极重的厚爱。
可以说,在这些指标博弈的背后隐藏了一种介于“发展”和“现实”的矛盾。
“大项目情结”成为发展新期望
既要规模,又要结构调整与节能减排,这是地方政府在“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双重任务。为此竞争更多高端、大型项目的落地,是各地政府觅出的一条二者兼顾之路。
天津市委一名官员在谈到天津于前两年拿下“和谐号”检修基地项目时,仍然难抑欣喜之情。2011年天津市的工作部署定位于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而这一基地在当时则被视为争取“上水平”项目的导向性案例。因为这一项目资金规模庞大,并要承载华北及东北地区的维修与生产制造任务,后续发展的前景很大。所以获得“维修中心”,无疑是个不折不扣的先机。
有了天津的先例,各个地方也达成了“发展是第一要务,项目是重要载体”的理念。
湖南全省的政府部门甚至制定了“超常的力度、超常的速度、超常的进度,谋划实施更多、更大、更好的项目”的共识。
广东的“十二五”规划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内容,没有逃出传统的以大项目为抓手的路子。并且根据当地的初步部署,2011年,省级重点大型项目37个,地市级重大项目109个。对此,当地经济学家评论道,无论怎么强调产业结构改造升级,政府也无法忽视大项目的“驱动引擎”功能。毕竟在现在的经济环境下,这是一条捷径。
当然就“大项目”本身来说,有走“传统增长路径”而受青睐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也有“争夺大型、高端装备制造业项目”的方式。而且后者也逐渐成为各地“在增量中调结构”的一大趋势。像珠三角地区,抑或内蒙古、湖南等中西部地区,都呈现出这一特点。
南开大学滨海新区开发研究院教授刘刚对此表示有些担忧: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的路径虽是地方政府产业升级的一个选择;但是如果过于“热衷”,则会存在问题——对私人资本的挤出效应。
在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中,应会涌现出大量极具创新动力与能力的高新技术孵化器中小企业,他们的发展将呈现井喷,以支持今后我国经济的稳定新增长点。而大型新项目,一般而言,都不得不依靠大型企业集团承揽,而“后者往往是现行增长模式的既得利益者,在制度与技术上则缺乏创新动力,往往发展的后期就显得力乏了。”刘刚说。
“很多地方政府不愿正视这一点,舍不得进行更为彻底的结构调整,希望鱼和熊掌可以兼得,但很有可能归根结底还是要调结构与扩张增量。毕竟只有让更多小型企业去获得机会,才能真正做到转型。”
“经济人理性”驱动“拉锯”
地方政府表现出来的对快速扩张经济规模的钟情,以及就此展开的“拉锯战”,颇具“经济人理性”的特点。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布坎南曾经将“经济人理性”引入政府决策的研究,从而创建了公共选择理论。
“这种‘经济人理性’,在中国地方政府官员身上,凸显为两条线:对上负责,以及对下负责。”一位2010年从北京派往西部某省财政厅挂职的金融系统官员表示。所谓“对上,主要体现是完成一系列政绩考核指标,并力争获得更出色的考核成绩;所谓对下,则是要获得所辖区域内老百姓和地方官员对其工作的支持与肯定”。
“唯GDP论”曾是地方政府过分重视经济增速的重要原因。所以逐渐演变成了当前的问题:近年来各地政府考核系统都在建立一揽子指标,各项考核内容逐渐丰富,让地方官员仍然难改盯住GDP的老路径。
“目前各地考核中,GDP总量、增速排名等经济增长相关指标,仍在最终的绩效核算中占绝对权重。所以别的方面做得再好,一年下来决定你工作成绩的,还是要落在GDP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
例如节能减排工作、环保工作,或者保障房、农田水利建设等部分民生工作,没达标是不行的;但即使这些单项指标得了“高分”,在计算“总分”时还要乘以一个较小的对应权重,对于最终绩效的正向贡献不大。
而将地方政府行为与扩张经济规模拴在一起的另一条线,则是“对下负责”的路径。
“简单地说,要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就要搞好民生工程,就要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这些说到底,都落在钱上,也就是财政收入的问题上。所以GDP就成为了衡量上下的唯一指标。”
对此,中国社科院中国经济评价中心主任刘煜辉表示,在当前中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结构之下,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就是GDP的提升,这两者之间是划等号的。
目前,中国地方税收收入重要来源是以营业税、增值税为主的流转税。或许改变这一模式才能真正转变现有的状况。
“渐进式改革”成为转变的良药
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在经济增速与规模的扩张上热情难抑,但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看来,地方最终与中央形成共识,将成为必然。“因为中央仍然在很多闸门上掌握着对地方的控制,例如节能减排指标、土地指标、融资额度等等。”刘元春说。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拉锯战在各个时期都存在,“十一五”开局前也曾出现地方上报GDP增速普遍超出国家规划水平的问题。但最后还是需要从更宏观的层面来思量这些问题。只有达到了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平稳,才能保持一个平稳安全的状况。
诸多经济学家都认为,中央与地方在税收分成上的博弈,将成为“十二五”期间浓墨重彩予以改革的领域。或许可能或要进行税制改革,包括重新设计税种,重新设计中央与地方的分享比例,重点健全地方税的体系,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等,才是现有体系下转型的必备条件。
对此,有声音认为“十二五”期间财税体制改革可能将包括赋予地方部分制定征收税种的决策权力。与此同时,将财税收入结构从现在的增值税为主,调整为所得税与财产税为主成为大势所趋的状况。
这些基于本地企业营业收入与地方居民财产积累的税种,不仅将引导地方政府更积极地发展民生,提高居民收入与完善本地企业生存环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目前登峰造极的土地财政现象。
只是这些想法显然都需要通过一种“渐进”的方式去达成,唯有这样才能做到一个良好的过渡。
“逐渐提高环保、节能减排、民生等指标的权重。这些显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刘元春说,“但我认为,这些都可以去期待。”
但是,这番言论并未撼动地方对经济总量的“执着”追求。截至2011年2月中旬,部分省级“两会”输出的数据显示,除北京、上海、广东等较发达地区外,大部分地区预计GDP增速仍将保持一路走高的态势。
对此不少业内专家指出:一场关乎GDP等指标的央地拉锯战,正在上演。
“指标博弈”突显发展需求
在关键指标上为本地争取更大空间,是“十二五”开局前大部分地方政府的必做“功课”。但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后,GDP增速正在与节能减排等关键指标相挂钩,越发成为关键的要素。
有数据显示,2011年,至少18个省级政府将本地GDP年度同比增速定位在10%以上。纵观“十二五”期间的整体增速,虽然不少省份较“十一五”期间增速规划目标有所调低,但绝对增速仍高位运行。大部分地方政府对于关键指标的“讨价还价”仍在进行中。
“对包括GDP在内的增长指标,以及对经济规模有重要影响的用地指标等,尽可能往高里争取;同时那些对经济增速可能产生制约作用的指标,尽可能争取更低的下限。”专家表示,“之所以这么做还是希望本地区的发展,在政策上获得中央的部分倾斜。缩短与一线城市的差距。”
而所谓“可能产生制约作用的指标”,重点是“节能减排”。自哥本哈根会议后,“节能减排”越来越多地被视为约束地方发展的因素。通过传统模式扩大经济规模甚至倒逼地方政府进行结构调整,成为节能减排的一大“利器”,产生了重要的约束性作用。为此,地方政府都明白,在新的五年规划开局前,摆出各自条件与难处争取到哪怕0.5%、1%的指标空间,也是极其有利的。
以争取到“减负”1%的内蒙古自治区为例,其发改委某官员对此颇有感触。按照GDP总量、人均GDP、人均财力等一系列数据,该区节能减排任务本被划分到三类指标,即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与二氧化碳排放量应降低16%,但内蒙古最终争取到将这一指标降为四类——15%。
一则是因为内蒙古具有欠发达以及民族地区的特点,但重要的原因是,内蒙古在“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完成指标比国家标准20%高出两个点,这两个点对内蒙古的压力非常大。而中央为内蒙古“减负”一个百分点,是分量极重的厚爱。
可以说,在这些指标博弈的背后隐藏了一种介于“发展”和“现实”的矛盾。
“大项目情结”成为发展新期望
既要规模,又要结构调整与节能减排,这是地方政府在“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双重任务。为此竞争更多高端、大型项目的落地,是各地政府觅出的一条二者兼顾之路。
天津市委一名官员在谈到天津于前两年拿下“和谐号”检修基地项目时,仍然难抑欣喜之情。2011年天津市的工作部署定位于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而这一基地在当时则被视为争取“上水平”项目的导向性案例。因为这一项目资金规模庞大,并要承载华北及东北地区的维修与生产制造任务,后续发展的前景很大。所以获得“维修中心”,无疑是个不折不扣的先机。
有了天津的先例,各个地方也达成了“发展是第一要务,项目是重要载体”的理念。
湖南全省的政府部门甚至制定了“超常的力度、超常的速度、超常的进度,谋划实施更多、更大、更好的项目”的共识。
广东的“十二五”规划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内容,没有逃出传统的以大项目为抓手的路子。并且根据当地的初步部署,2011年,省级重点大型项目37个,地市级重大项目109个。对此,当地经济学家评论道,无论怎么强调产业结构改造升级,政府也无法忽视大项目的“驱动引擎”功能。毕竟在现在的经济环境下,这是一条捷径。
当然就“大项目”本身来说,有走“传统增长路径”而受青睐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也有“争夺大型、高端装备制造业项目”的方式。而且后者也逐渐成为各地“在增量中调结构”的一大趋势。像珠三角地区,抑或内蒙古、湖南等中西部地区,都呈现出这一特点。
南开大学滨海新区开发研究院教授刘刚对此表示有些担忧: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的路径虽是地方政府产业升级的一个选择;但是如果过于“热衷”,则会存在问题——对私人资本的挤出效应。
在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中,应会涌现出大量极具创新动力与能力的高新技术孵化器中小企业,他们的发展将呈现井喷,以支持今后我国经济的稳定新增长点。而大型新项目,一般而言,都不得不依靠大型企业集团承揽,而“后者往往是现行增长模式的既得利益者,在制度与技术上则缺乏创新动力,往往发展的后期就显得力乏了。”刘刚说。
“很多地方政府不愿正视这一点,舍不得进行更为彻底的结构调整,希望鱼和熊掌可以兼得,但很有可能归根结底还是要调结构与扩张增量。毕竟只有让更多小型企业去获得机会,才能真正做到转型。”
“经济人理性”驱动“拉锯”
地方政府表现出来的对快速扩张经济规模的钟情,以及就此展开的“拉锯战”,颇具“经济人理性”的特点。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布坎南曾经将“经济人理性”引入政府决策的研究,从而创建了公共选择理论。
“这种‘经济人理性’,在中国地方政府官员身上,凸显为两条线:对上负责,以及对下负责。”一位2010年从北京派往西部某省财政厅挂职的金融系统官员表示。所谓“对上,主要体现是完成一系列政绩考核指标,并力争获得更出色的考核成绩;所谓对下,则是要获得所辖区域内老百姓和地方官员对其工作的支持与肯定”。
“唯GDP论”曾是地方政府过分重视经济增速的重要原因。所以逐渐演变成了当前的问题:近年来各地政府考核系统都在建立一揽子指标,各项考核内容逐渐丰富,让地方官员仍然难改盯住GDP的老路径。
“目前各地考核中,GDP总量、增速排名等经济增长相关指标,仍在最终的绩效核算中占绝对权重。所以别的方面做得再好,一年下来决定你工作成绩的,还是要落在GDP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
例如节能减排工作、环保工作,或者保障房、农田水利建设等部分民生工作,没达标是不行的;但即使这些单项指标得了“高分”,在计算“总分”时还要乘以一个较小的对应权重,对于最终绩效的正向贡献不大。
而将地方政府行为与扩张经济规模拴在一起的另一条线,则是“对下负责”的路径。
“简单地说,要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就要搞好民生工程,就要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这些说到底,都落在钱上,也就是财政收入的问题上。所以GDP就成为了衡量上下的唯一指标。”
对此,中国社科院中国经济评价中心主任刘煜辉表示,在当前中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结构之下,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就是GDP的提升,这两者之间是划等号的。
目前,中国地方税收收入重要来源是以营业税、增值税为主的流转税。或许改变这一模式才能真正转变现有的状况。
“渐进式改革”成为转变的良药
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在经济增速与规模的扩张上热情难抑,但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看来,地方最终与中央形成共识,将成为必然。“因为中央仍然在很多闸门上掌握着对地方的控制,例如节能减排指标、土地指标、融资额度等等。”刘元春说。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拉锯战在各个时期都存在,“十一五”开局前也曾出现地方上报GDP增速普遍超出国家规划水平的问题。但最后还是需要从更宏观的层面来思量这些问题。只有达到了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平稳,才能保持一个平稳安全的状况。
诸多经济学家都认为,中央与地方在税收分成上的博弈,将成为“十二五”期间浓墨重彩予以改革的领域。或许可能或要进行税制改革,包括重新设计税种,重新设计中央与地方的分享比例,重点健全地方税的体系,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等,才是现有体系下转型的必备条件。
对此,有声音认为“十二五”期间财税体制改革可能将包括赋予地方部分制定征收税种的决策权力。与此同时,将财税收入结构从现在的增值税为主,调整为所得税与财产税为主成为大势所趋的状况。
这些基于本地企业营业收入与地方居民财产积累的税种,不仅将引导地方政府更积极地发展民生,提高居民收入与完善本地企业生存环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目前登峰造极的土地财政现象。
只是这些想法显然都需要通过一种“渐进”的方式去达成,唯有这样才能做到一个良好的过渡。
“逐渐提高环保、节能减排、民生等指标的权重。这些显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刘元春说,“但我认为,这些都可以去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