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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州县自治财政迥异于传统的管理模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专门财政管理机构的出现;管理制度的近代化;士绅成为财政管理的主体。它在一定程度上祛除了以往州县财政管理中的弊病,也是对州县财政收支结构变化和财政规模扩张的一种适应,昭示了州县财政管理制度的近代化倾向。清代州县自治财政管理的变化是传统财政制度的异化与资本主义外来因素相结合的产物。虽然新政效果差强人意,但是这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实践,对民国时期乃至当今仍然具有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