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形态对女性性观念和性行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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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98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我在《今日中国》杂志开办“婚姻与家庭”专栏,当时恰逢中国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人的婚姻与家庭观念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各种研究婚姻家庭的协会成立, “妇女热线”的创办,引起海内外媒体的关注。因开办“婚姻与家庭”栏目,我与专业的研究者有了密切接触,一直关注中国婚姻家庭的变化。1998年,我作为李银河博士《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一书的责任编辑,与她有过交往,其实证的研究方式引起我极大的兴趣。因本人不是专业人士,因此,这篇论文更多地是从个案入手,考量时代变化对中国女性性观念的影响。本论文的个案皆由从事婚姻家庭研究的专家提供。
  尽管儒家文化的鼻祖孔子早已有言:“食色,性也,”但是人类社会的各种习俗和规制,往往使自然而然的食或色的需求失去自然的本质,而契合社会规范。换句话说,性,这种自然生发出的天性,在文明的人类社会,不得不受到诸多非自然的限定。这种限定又因不同国家所崇尚的宗教、依据的文化传统、实施的政治制度而表现各异。在中国这个有着古老文化传统、中央集权为特征的国家,又有其独特的表现。新中国建立以后的几十年,这种非自然因素对性观念的影响,格外独特和极富时代特点。这从一个角度表明,性,无时无刻不受到社会形态的影响,以至于很难呈现其本真的面目和自然的特质。
  
  泛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时代的女性性观念特点
  
  《诗经》中有“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诗句,从中可以看出中国古代曾经对性的态度是自然的。不过,随着历代王朝为我所用而打磨得越来越正统和规范的儒家文化占据主流地位,曾经对性的自然态度朝向不自然的状态发展,以至于到宋代,“存天理,灭人欲”的宋明理学对中国人的性观念和态度起到了一种规范得近乎扭曲的地步。出于性而产生的爱,与性一道,成为中国人羞于提及的话题。罗素甚至说:“在中国,爱的感情是稀罕的,而且它在历史上是作为好些沉湎于罪恶的婢妾制度的坏皇帝的本性:传统的中国文化反对一切强烈的感情,而且认为在任何情况下,人都应保持理智的支配地位。在这方面类似于我们西方十八世纪初。”(注:上海三联书店《真与爱》,罗素著)
  儒家文化对中国女性性观念的影响是长期的,但是到1950年代至1970年代的三十年间,另一种影响中国女性性观念的力量则是泛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的社会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影响对女性性观念和正常的性态度的冲击要甚于儒家文化的影响。
  1949年新中国建立,中国共产党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视作压在中国百姓身上的三座大山,新中国的建立是推翻这三座大山的标志。旧时代的一切社会思潮、生活方式和意识形态都在被荡涤和推翻之列。解放之初,共产党便开始了清除娼妓的工作,与此清除旧时代污秽相伴生的,是视男女情爱、美丽装扮等情感和行为为资产阶级的特色,而必铲除之。其结果是导致对性的歧视,人们普遍对性和性快乐产生罪恶感和憎恶。(注:今日中国出版社,《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李银河著)
  
  禁欲主义
  
  正常的性活动被视作无耻革命时代的意识形态视性为洪水猛兽,只有繁衍的意义,不允许因此快乐,禁欲主义大行其道,正常的性活动也变成不可谈论的可耻和无奈之事。婚姻问题专家陈新欣介绍过一个个案:吕女士说:“那时候没有‘做爱’这个词,就叫‘过夫妻生活’,和丈夫在一起也很不好意思,一般睡觉不脱衬衣、裤衩,事完后就立刻穿上,就没让他看见过我裸体。灯黑着,没有声音,没有其他动作,就是男上位,几下就完,也没什么好的感觉。偷偷摸摸的,觉得性是世界上最下流的见不得人的事。我和丈夫一直关系不亲密,大概和结婚后我经常说他有性要求就是耍流氓有关。也是后来他出轨,我们离婚的原因吧。”
  淑华向陈新欣谈起她的性经历:“我听广播说有的女人在过夫妻生活的时候都睡着了,成为大家的笑话。我想想我结婚后就是这样,我丈夫在上面做,我就数数,有时候很不耐烦地说他,‘都300次了怎么还不完啊!’有时候数着数着就睡着了,一觉醒来,看他还在做,觉得很乏味。有时候说‘要不你做着,我看杂志。’每天晚上都希望他不要提出做那事。结婚十多年后,我都没有分泌物了,阴道是干的,我想才40岁怎么就这样了?是不是女人这时候就不应该过性生活了。后来我就说疼,不让丈夫做,我说我已经生了孩子,现在年龄大了,‘历史使命’完成了,他没有权力再强迫我做这事了,他再做就是流氓,他很生气,好像我这样做是欺负了他。再后来他就不爱回家。再后来我就发现他有别的女人了。我居然没生气,想想这样也好,这样他就不纠缠我了,只要不离婚就行。”
  1950年代至1970年代末,中国人不但思想观念封闭,而且物质生活贫乏。比如,有的没有房子住不能结婚;有的房子小,老少四代住在不足十平方米的环境中,不方便过夫妻生活;有的备不起三转一响(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娶不了媳妇;有的观念保守夫妻生活不协调而终日吵闹……在这种条件下,性的快乐成为奢侈品而难以企及。
  对婚前性行为及婚外性行为的严苛中国传统社会允许纳妾和妓女存在,大陆解放后用革命的手段关闭妓院,把非婚姻中的性关系一律取缔,并且把性的越轨视作刑事犯罪。1950年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实行一夫一妻制,这样做的初衷是保护女性,但是由于矫枉过正,用群众监督和组织处分、法律制裁的方式制造了过分严苛的惩罚氛围,把婚前性行为及婚外性行为视作对革命的反动而严厉镇压。
  这一时期,性观念极端保守,性关系严格建立在婚姻基础之上,任何非生育性行为被认为是可耻的,任何非婚姻性关系都会遭到舆论严厉的批判和组织上严格的处分,“作风不好”的帽子足以打倒任何人。人们只有在法院判决书或批判“作风不好”的人的会议上才能够听到有关性的侮辱性的字眼。
  中国社会科学院李银河研究员在文章中曾经引用过一个死刑案件,判决书主要内容是:被告人陈X自1971年来,利用高干子弟的特殊身份,以吃喝拉拢、小恩小惠、帮助购买紧俏商品、调动工作为诱饵,引诱女青年上钩后,继而利用淫秽书画等腐蚀手段,在洛阳、郑州、北京等地先后奸污妇女25名(其中未婚女青年20人);猥亵女青年24名。陈自1977年至1981年间,利用工作关系,以向外商索要、偷阅、购买等方法收集外国画报多册,将其中淫秽图片剪下,共计818幅,收集起来装订成4册,用以引诱挑逗女青年堕落。此外,陈在奸污、玩弄王XX等13名女青年过程中,拍摄裸体等淫秽照片59张,冲洗后装订成2册,用来腐蚀引诱女青年进行流氓犯罪活动。检察院以流氓罪起诉,法院以同罪判处死刑。
  李银河说:“这个个案是没有受害者的行为,属于道德败坏。如果法律以整肃道德为目标,公民中有相当大一个比例的人应当被绳之以法。按照这个个案的标准,唐璜如果身为中国公民,是应当判死刑的。此外,值得存疑的是,有些人风流成性,如果他们的行为是当事人双方自愿的,是否可以认为一定是道德问题?如果他以结婚之类的许诺骗取他人的性服务,那应当说他道德不好。如果双方都不觉得受损害,只能认为是他们所选择的一种行为方式或生活方式,甚至不一定属于道德范畴。一个人因为自己选择的不伤害他人的生活方式而至被判死刑,这在现代世界是十分罕见的案例。”
  性知识贫乏性是禁止谈论的话题,性知识的普及更是无从谈起。阿凤也是那个时代的人,她上山下乡在建设兵团十四年,因为长得漂亮,经常会被连长、营长骚扰,他们都是结过婚的人,她不愿意当“破鞋”,就找了一个老实甚至有些窝囊的男人结婚了。结婚当天晚上她就闹着离婚,因为她对男女之事一无所知,以至于无法接受。“后来我母亲知道了劝我,说男人都长那样,结婚出血是好事,不要闹了,让人笑话。虽然当时没有离,后来还是离了。我一生对性都反感,没有兴趣,就是从那时开始的。我一辈子没有体会到什么是性的高潮。现在想起当年的事,觉得自己真是什么都不懂,可是也不能怨我,怨就怨那个封闭的时代害苦了我们。那时候八大革命样板戏里都是孤男寡女闹革命,他们就是我们的人生样板,熏陶着我们的青春期。第一次听说江青是毛泽东的妻子的时候,心里都觉得很奇怪,那么神圣的人也结婚有老婆吗?也做这种无耻的事吗?现在想起来,那时候怎么那么愚昧!”(注:陈新欣“妇女热线咨询笔记”)
  王丽说:“我小的时候,父母怕我被‘污染’,一直小心翼翼地呵护我,什么都不让我知道,不让我接触,我的生活就是上学和回家。他们对性的问题很反感,很忌讳,我在他们的潜移默化中变得对性很鄙视,对异性很防备。我很喜欢看小说,心仪纯洁无私的爱,但是从来不把性生活和爱情联系起来,觉得如果做那种下流的事就玷污了爱情。
  “我丈夫在大学时对我一见钟情,可是我没觉得爱他,他拼命追求我,我父母都同意,六年后结婚,可是结婚后我们都没有知识,所以夫妻生活很失败。我感到可耻和难受,所以尽量减少夫妻生活次数,虽然我们住一起,但是结婚头三年就做了五次。丈夫开始还在等待我回心转意,后来觉得这样下去不行,我觉得痛苦,他也不好受。我一点没有爱他的感觉,觉得在一起很无聊,没话说。觉得很憋闷,丈夫虽然很爱我,但是也不能长期承受这样的生活,最后他说他的底线是只要我给他们家生一个孩子,哪怕以后永远没有性生活,他也认了。因为他父母年龄都大了,最希望他们能够有一个孙子,但是我不愿意,我觉得自己已经生活得很不幸福了,为什么还要添一个无辜的小生命来共同受苦呢?
  “我母亲为我的事操碎了心,怕我离婚,怕我将来一个人孤独,后来得了白血病。为了她能够高兴,多活几年,我又捱了三年。她去世后我才解脱。我觉得与其他和我这样一个无性的女人勉强在一起,还不如两个人分开,都轻松。现在很多人过单身生活,我也想自由自在地过,有时候尽被爱的义务也是很沉重的。”(注:陈新欣“妇女热线咨询笔记”)
  那时候因为性知识匮乏,不知道怎样做爱的也大有其人。一位医生回忆说,一对结婚六年不育夫妻来看病时,她发现女方还是处女,一问才知道他们是在腋下做爱的。有的夫妇向牛马学习,一直肛交,导致不孕,在上海某治疗不育的医院统计中发现,有1/3的不育者是不知道正确做爱方式导致的。
  即使到了2000年,中国人民大学潘绥铭教授的调查还发现很多人极其缺乏性知识,不了解自己的性器官,不知道自己的性敏感区在哪里,不了解男女在性生活中的反应。据调查,完全知道男性的性高潮是怎么回事的,男人中只有49.2 %,不足半数;女人中则少到只有20.9%。上海社会科学院徐安琪研究员在《中国婚姻质量研究》中,对城乡6033名男女进行的调查数据显示,对于性生活中的关键词——“性高潮”,有接近半数的人表示“没有听说过”,即使听说过或者了解“性高潮”的人,44.9%的人是在25岁以后才启蒙的。有33%的人认为性生活不怎么重要。
  
  泛政治化
  
  两性关系被政治化1950年代至1970年代,是政治狂热,缺乏理性的时代,强调政治化的时代,一切混乱甚至颠倒。正像乔治·奥威尔在《1984年》中所描述的: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力量。那个时代,组织介入个人生活——婚姻由组织认定;性被政治化——婚姻讲究成分出身;“不正当性关系”是刑事犯罪。
  吕女士说:“我结婚的时候都28岁了,因为搞对象要政治审查,家庭出身不好单位不同意,父母也怕背黑锅,而且国家号召晚婚晚育,所以好不容易才找了个出身好的。怕人家说不会生孩子,连避孕都不敢,结婚就有孩子了。那时候我在部队当兵,和丈夫两地分居,一年见一、两次,既然有了孩子,就觉得再喜欢过夫妻生活不应该,好像品质不好,很放纵,很不正经。春节他来看我,想亲热,我就拒绝,觉得他就不应该提出这要求,几次三番,我觉得自己还很正派,一直态度坚决。他就急了,半夜三更,装上他的东西,穿上大衣就要赶火车离开。我一想他来第一天就走了,别人会怎么议论我,才态度缓和了,勉强同意过夫妻生活,可是他已经没有兴致了。”(注:陈新欣“妇女热线咨询笔记”)
  被政治条件限制与相爱的人分手,和不爱的人结婚不幸福一生的事,在那个时代更是司空见惯。
  社会对离婚缺乏包容在泛政治化的非理性年代,儒教文化也还有余波。稳定是中国文化特有的一种价值观念。也许与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形态有关,稳定和同一成为统治者追求的政绩目标,也影响到国民的价值观,齐家治国的伦理,也是这种稳定的回声。所以在传统社会,追求家庭的完整与稳定就成为人们,尤其是女人追求的目标。传宗接代,血缘正统的传统观念也对这种家庭稳定的价值观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离婚被视作不体面的事,女性的身心由此受到更大的摧残。在1950至1970年代,男人提离婚就是陈世美,女人“从一而终”才是好女人,无论婚姻处于什么状态,也绝不离婚。不少女人把自己的一生“自觉”地死死绑在一个男人身上,而且顽固到令人觉得可怕的程度。
  这里是陈新欣女士介绍的一个案例:吴XX是某大学教授,和妻子董丽上演了一场持续30年的离婚大战。他们是刚解放时父母包办结婚的夫妇。因为彼此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加上婚后董丽性情乖张、暴躁,两个人经常发生争吵、打闹,给新婚生活蒙上了阴影。吴婚后不久就离家出走,到贵州某市参加了工作,此后一直没有回家。1952年他考入北京某大学,离家更远了。
  1962年,夫妻生活仍不能正常的吴XX,下决心离婚。董丽却坚决不同意。无奈之中,吴向他们老家的法院起诉离婚。贵州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认真调查,认为他们的婚姻已无爱情可言,于1965年判决离婚。
  判决书中认定:“吴与董丽由家庭主持结婚后,夫妻感情本来就不够好,后来由于女方作风问题和工作表现不好,致使双方政治思想产生分歧,男方虽然耐心帮助,但女方对男方的帮助却置若罔闻,终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本院在审理中,又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和好无效。”
  本来,婚姻关系已死亡,董丽对吴XX也毫无感情可言,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除,对当事人双方都是解脱。然而,董丽不服判决,向高级法院上诉。
  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董丽请一些不明真相的村民在她策划的联名信上签名,要求省法院不要判离。此外,董丽还不断写大小字报到处宣扬,向上级党委写信,找有关部门告状。她知道他们的婚姻已经不可挽救了,但她就是不离婚,她要拖死他,她到处张扬说:“我好不了,也不能让这个‘负心人’好过!要下地狱,就一块儿走!”董丽的做法当然只能使他们的关系雪上加霜,吴更迫切地渴望得到解脱。因为当事双方意见大相径庭,这桩离婚案的终审判决被搁置下来。
  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一切都脱离了常轨,这个案子就拖下来了。
  1981年,在县法院开庭审理吴的离婚案时,董丽召集一群人哄闹法庭,声称如果法院判离,她就要行凶杀人,然后自杀。致使法院最终判决不准离婚。
  吴半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他在起诉书中写道;“我的态度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永远是坚决要求与董丽离婚。不达目的,死不瞑目。”
  1986年,县法院经过反复深入调查了解,认为这桩婚姻早已名存实亡,做出一审准予离婚的判决。
  董丽又上诉到市法院,声称如果判离,她就死在大堂上,她的儿子将要杀人。市法院感到此案十分棘手,就此又拖了下来。一件明明白白的离婚案,因为妻子对婚姻外壳的盲目依赖,甚至把婚姻作为报复对方的武器,通过胡搅蛮缠,撒泼放赖,以死要挟的方式,竟“战胜”了法律,把本该早结束的有名无实的“婚姻”延续了30多年。这场旷日持久的“离婚大战”是没有“赢家”的。直到董丽死了,他们的婚也没有离成。
  董丽赔进去了30年的时间,所有时间和精力都耗费在保持徒有虚名的妻子名分上,实际上“丈夫”对她只有厌恶和愈来愈深的仇恨,别说过正常的夫妻生活,连同事、邻居的关系都不如。经办法官感慨地说:“吴老先生这辈子只办了一件事——离婚。而且,这件事最终还是没有办成。”
  类似案例在生活中还有不少。
  河南妇女王XX坚决不离婚,带着毒药上法庭,挟制法官,不许判离,否则“以死抗争”,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
  湖南妇女胡XX的丈夫“风流”成性,她却死不离婚,只是天天痛哭流涕地跪在丈夫面前哀求他改邪归正。无奈他还是要求离婚。她自己砍断手指,用血写下“指头为证,重新做人”,以警醒丈夫,被她的极端行为感到震惊和恐惧的丈夫反而一纸离婚诉状递到法院。她选择了用同归于尽的办法保住夫妻名分,于是在开庭后的一个夜里,用劈柴的“沙刀”砍死了丈夫。等待她的只能是法律的审判。而她原本是可以在离婚后创造一个新的幸福人生的。
  事实上,这种对待离婚的态度和处理方式,是当时许多人认同的对付“负心人”的最厉害的惩罚方式,那些帮助董丽把这幕悲剧持续演下去的男女们正是基于这种传统婚姻观念和政治是非判断来行事的,由此形成了民众婚姻质量和性生活有无不重要,重要的是夫妻名分和形式上的家庭完整的僵化思维模式。
  
  改革开放时代的女性性观念特点
  
  1970年代末,中国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开始了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政府的注意力从此前三十年“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发展经济、提高国民生活水平。这样的导向,使中国的经济水平高速发展,国民生活质量迅速提高。
  从1978年到2007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由3645亿元增长到24.95万亿元。改革开放以前,城乡居民生活基本上处在温饱不足状态,农村有2.5亿贫困人口。经过30年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居民生活明显改善,居民拥有的财富迅速增加(注:2008年12月18日胡锦涛在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国家统计局报告指出,扣除价格因素,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1978年实际增长6.5倍,达到1.3万多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3倍,达到4140元。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实际提高7.2倍,居民人均储蓄存款从21.9元增加到1.3万元。城乡居民生活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物质条件的改善,促使人们的观念发生极大变化,女性性观念也随之变化。
  
  观念之争
  
  女性性观念的变化是从一些小事件开始的,这些小事件,标志着禁欲时代和性的政治化时代的结束。
  接吻剧照之争1979年6月,发生了第一次关于性的全国性讨论。这场讨论的缘起是《大众电影》复刊后第5期的封底—— 一张英国电影《水晶鞋与玫瑰花》中男女主人公接吻的剧照。
  一封来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署名为向问英的读者措辞激烈地表示:“我看了你们编辑出版的1979年第五期的封底影照,非常愤慨!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万没想到在毛主席缔造的社会主义国家,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洗礼,还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你们竟堕落到这种和资产阶级杂志没什么区别的程度,实在遗憾!我不禁要问:你们在干什么?”
  实际上,《大众电影》编辑部选择这个封底的初衷,就是冲破长期以来“左”的思想意识的影响。不过他们没有料到读者有如此强烈的反应。编辑部请示中国电影家协会书记处,最后决定将这读者来信全文发表在下一期的杂志中,并请读者就“接吻剧照”进行讨论。
  来信发表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编辑部收到一万一千二百余封关于“接吻剧照”的讨论信,其中反对的声音有三分之一多。从这次争论可以看出,当时有些中国人把接吻当成道德败坏的表现,尤其是公开展示这种姿态,更不为人们所接受。这场改革开放后第一次关于“接吻”的全国性公开讨论,后来成为当代性学家研究“性解禁”后的第一个启蒙事例而不断引用。
  第三者是否道德之争 英国电视剧《安娜·卡列尼娜》播出后也引起舆论大哗,引出第三者的争论。有人指责安娜红杏出墙不道德,批评中央电视台播出这部戏是在鼓吹婚外恋。
  这一争论基于以下原因,一是中国传统的婚恋观和道德感,认为从一而终是美德,无视感情在婚姻中的主导地位,婚外情感被视作对正统道德的挑战,难以见容于社会;二是改革开放后,人们接触到许多与传统和正统文化完全不同的东西,一些人的思想意识远比当时社会的开放度和接受度要超前,婚外恋时常发生;第三是前三十年由于各种政治运动不断,婚恋的政治化倾向等影响,组织安排或不得不考虑出身等择偶标准和婚恋环境,造成许多人的婚姻不幸。当社会环境宽松后,人们首先希望的是改变不幸福的婚姻状态。当时流传颇广的恩格斯的一句话:“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第三者现象便成为那个时期特有的一种现象,引人关注。
  这次关于英国电视剧《安娜·卡列尼娜》的争论,并没有使刚出现苗头的第三者现象有所减少,而是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盛,以至于后来以电影《谁是第三者》为代表的站在第三者的立场,宣称婚外恋合理性的一批文艺作品出现。吊诡的是,当第三者不再像当初引人关注、遭社会唾骂时,包二奶成为一个更大的社会问题。
  艺术品中的裸体之争“文革”结束后,人们开始反思禁欲时代对人性的压抑。这种反思首先在文学作品中体现出来,表达了对人性、爱情包括对性的追求。小说《爱是不能忘记的》、《剪不断的红丝线》等文学作品触及了女性不幸婚姻的敏感区,引起人们对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肯定。中国性真空状态打破后,对“两性”文化的解禁势如破竹。时隔9年,“裸体油画”取代了“接吻剧照”,成为争论的焦点。1988年在北京举办的“油画人体艺术大展”,将人们对“女性裸体”的热情推上顶峰。仅18天的展览就吸引了22万观众,刚刚结束“性真空状态”的社会对“裸体”的热情,远远超出对“艺术”的追求。
  著名的性社会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潘绥铭认为,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一场“性革命”迅速结束了“无性社会”。“当时的中国社会,任何一个领域出现跟性相关的话题,都会吸引全社会的目光,接吻的电影剧照引起的讨论不过是开篇而已。”潘绥铭说。
  性的亚文化显现对同性恋、虐恋、性工作者等性的“亚文化”的态度转变则是“曲径通幽”。2003年3月,李银河第一次委托一名政协委员将“同性婚姻立法”的建议带上了全国两会,此后年年坚持递交提案。除了同性婚姻外,性社会学家也纷纷以平和的心态开始研究虐恋群体、性工作群体等更为隐秘的亚性文化圈子。
  
  性解放
  
  就是在这种传统观念与现代观念的拉锯式的争论战中,中国的年轻人首先接受了性解放的思想。性社会学家潘绥铭教授清晰地描述了中国人的性观念变化的轨迹:在中国数千年历史上,第一次合法地、铺天盖地般地宣称:人们之所以过性生活,不再仅仅是为了生儿育女,甚至不允许仅仅为了生儿育女。“那么为了什么呢?”“几乎每一个中国人心里都明白:除了表达爱情和寻求身心快乐,怎么可能还有别的目标?”于是,渐渐地,有没有快乐而不是有没有子女,开始成为夫妻衡量自己的婚姻质量的重要标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夫妻之间寻求那些更能够使双方快乐的性行为方式;性知识、性科学开始成为人们的急切的需求;几乎一切性方面的传统观念都被质疑了。
  性与生育分离改变性行为传统社会中,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万恶淫为首”几乎是公认的真理,这导致人们只承认婚姻的繁衍作用,讳言其快乐的内涵。早恋和婚前性行为更是被视作不道德的行为而使青春期孩子的父母忧心忡忡。
  据调查,几乎所有的夫妇都看过A片,能够上网的大多数人都看过黄色图片或色情文章,这对改变人们的性观念确实有作用。有些夫妻开始使用性玩具,有的使用助性药物、助性润滑剂等,也有的组织换偶活动。总之为了快乐什么都可以试,能够快乐什么都愿意接受。性的目的可以不再是生育;意外怀孕处理起来也不是什么难堪的事了。性与生育分离导致性快乐逐渐成为性活动的目的。
  目前中国的多数婚姻中,夫妻之间的性生活是唯一的,婚姻质量很好的占3%,婚姻质量还可以的占75%。他们为了家庭安定,孩子健康成长,对自己的性生活有要求改善的努力,一般不寻求婚外的性满足,或者偶然为之,目的是让自己增加社会阅历、‘尝鲜’或满足好奇心。中国性学会性医学分会公布一项网络性调查,结果显示受访的男性已婚者中有过婚外性关系的占47.4%,但属于经常保持的“长期情人”或“二奶”仅占13.5%,这个数字分别比女性高5和6个百分点。婚外性关系被配偶发现可能产生民事纠纷,但是已经很少人因此被认为有罪,有证据的会在财产分割时照顾无过错方。
  社会学者李银河对性革命的观点很鲜明:“我感觉性革命对社会的影响主要是正面的,体现社会的多元化,造成宽松的社会气氛。现在同性恋自杀率比以前相比低了许多。性革命对社会的多元化和文化的多元化都有好处。”“中国人当前性观念发生巨大变化的技术原因就是生育与性的分离。”这一说法得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李盾教授的支持,“避孕技术包括避孕套的普遍使用,加上堕胎技术的完善,性行为后的负效应被消除到最小程度,这是性行为增多的技术原因。”
  性福也是生活质量“人民生活质量极大提高”,不仅表现在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有闲钱,更重要的是精神思想的解放,对自由和民主的追求,包括性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开始倾听自己内心性需求的呼唤。李银河说,第二个分水岭出现在90年代末,“中国人的性行为越来越像西方六七十年代的性革命。”“就是强调性是自己的权利。”
  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提供了性解放的可能。“饱暖”就有条件让自己“性福”,中国人的性生活也相应发生巨大变化。例如房子大了,可以和老人、孩子分开居住了,甚至许多家庭已经分套居住了。不必害怕性生活被家人察觉而假装无性了,私密的性可以在自己的空间前所未有地张扬了。
  城市大了,休闲的场所多了,婚外的情和性也有了安置的处所,到宾馆开房已经不再需要带结婚证。潘绥铭教授在2000年和2006年两次对中国人的性行为与性实践进行调查,发现中国人的性伴侣、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都有了明显的增加。比如,国人超过两个性伴侣比例由2000年的16%增加到了2006年的25%;国人婚前性行为比例由32.9%增加到了43.5%;男性大学生婚前性行为的比例更是由20%提升到了36.6%,女性大学生的比例由12.8%增长到了26.8%。
  性关系与道德审判现在大陆乐于监视他人私事的人大大减少,单位也不再监督和处分有情感问题的职工,婚姻和情感越来越属于个人的领地。性法律和性文化研究专家李盾认为:中国对性犯罪的认定,在法理上有很大的变化。在传统社会,对于性犯罪的制裁是维护社会风化,所以对于强奸和通奸的处罚是一样的。而现代,对于性犯罪的处罚是基于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在1979年的刑法修改稿中,通奸是被作为犯罪处理的,但是争论非常大,焦点是通奸有没有侵犯人的权利,所以后来这条在法律中被取消了,表明从法律上也承认了性是人的一种权利。
  2001版的《婚姻法》修改期间专家就应该不应该把制裁“二奶”、惩罚婚外性关系写进《婚姻法》发生很激烈的论辩,最终反对一方获得胜利。保护包括性权利在内的人权,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
  女性性权利回归性权利的概念于1995年第一次出现在联合国的文件中,作为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达成的共识出现在大会的成果性文件“北京行动平台”中:“女性的人权包括她们控制和自由决定有关性的事宜,涵盖性和生殖健康,免于强迫、歧视和暴力……”
  中国女性性观念改变,把过去属于丈夫的性权利收归己有,对中国性革命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不容忽视。李银河说,虽然没有数据证明女性性观念改变在中国人性观念转变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但是其作用很重要不容置疑。统计资料显示,过去,中国男女在很多观念和行为上有很大的差别,比如性伴侣的数量、性交开始的年龄以及频率等都有很大的不同。较早调查的数据,婚外恋男性数量达到60%,而女性数量只有26%,现在这种距离明显缩小,例如上海女性的婚前性行为就达到59%。
  中国第三次性革命的特点是人们对性的观念发生了彻底的改变。表现在女性身上,就是她们对于失身、处女膜不再注重。而性生活、性体验不再是夫妻的专利,对性与爱情、性与婚姻,可以把它们看成是有关系,也可以视为没关系;可以同与自己相爱和准备结婚但还没有结婚的异性发生性行为,也可以同自己不爱也不准备结婚的异性发生性行为。而同意权往往掌握在女性手里,和谁做爱,拒绝谁,什么频率,什么方式……女性已经不是被动的顺从者,而是自己掌握性权利的主宰。
  对女大学生的调查也显示出这样的变化:过去的女大学生认为只有在相爱的两人之间才可能发生性关系;此前几年,一些女大学生虽然仍然认为两人如果相爱才会发生性关系,但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会和他结婚。现在,女大学生们认为,即使两人不相爱,只要不是互相利用,也可以发生性关系。
  浙江大学的一项调查显示,62%的学生赞同只要是和相爱的人,可以发生婚前性行为。85%的学生认为,已经发生性行为的男女不一定非得结婚。对于同性恋,约有60%受访同学抱持宽容态度,他们认为同性恋应该被允许。而62%的则认为,珍视贞操是对人性的压抑。
  不幸福的婚姻不再凑合大陆离婚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07年民政部报告称:当年结婚数为991.4万对,离婚数为209.8万对,比率为20.8%。比上年增加18.5万对,增长9.7%,离婚率为1.59‰, 比上年增加0.13个千分点。办理离婚件数超过10万件的省份有辽宁、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南和四川。
  越来越多经济独立的女性摈弃了传统观念,对不幸福的婚姻不再凑活。无论是自己遭受了暴力,还是被歧视虐待,哪怕只是觉得感情消失,女性都敢于理性面对,不怕离异;如果是丈夫方面出了问题,出轨或情感外移,请求或逼迫离婚,女性也能够冷静地保持自尊,争取不成就好和好散,所以主动提出离婚的女性居多。
  小晨是个“文武双全”爱好甚多的女人,又活泼大方,所以深得男士的喜爱。可惜她的丈夫有传统观念,以为娶了她就铁板钉钉,没跑了,因而不太珍惜她。离婚后才后悔莫及。她说:“我原来是准备从一而终的。可是发现丈夫对我很漠视,有一次我摔青了脸,他过一周才发现,我才知道他根本懒得看我了。追我的男生一直很多,从初中、高中同学,到战友、同事都有。加上我90年代后思想开了窍,知道不必为了一个不在乎你的人守什么贞,就有了婚外情。孩子大了,我也不用顾忌了,我不想做偷偷摸摸的事,我收入比他多,经济不靠他,干脆离婚。”
  章女士说,“我的情人前后有N个,都是他们主动追我的,比我小得最多的差20多岁,现在经常来往的有5个,他们都有婚姻,所以和我来往都是隔周岔月的,他们彼此也碰不上。虽然他们觉得我不会只有一个情人,但是也只限于猜疑而已,我不想说没有意义的实话,不告诉他们的原因在于我知道男人很嫉妒。中间也有想离婚和我结婚的,可惜我都看不太上,我这人很挑剔,在一起一阵可以无视他的缺点,在一起时间长了也烦,又不想破坏人家家庭。离婚10年,就这样过,也很滋润,喜欢谁可以接纳谁;不喜欢了,一句话就拜拜了,当然我尽量说得委婉,不伤害人家,不树敌。被我甩的人包括我前夫还经常联系我,企图恢复关系。我不想,他们也没办法,有时候觉得他们也很可怜。
  “这倒让我自己很有优越感,事情都由我主宰,我说了算,即使在床上,他们也都乐于讨好我,满足我的需求,并且以此为乐。生怕我不喜欢他们了,让我经历了以前从来不可能体验的性快乐。虽然我今年60岁了,可是我觉得自己还很有男人缘,身体状况也很年轻,就这样过着吧。什么时候不行了,就找个没老婆的男人同居,相互照顾。再老了,相互照顾不了了,就去养老院。”(注:陈新欣“妇女热线咨询笔记”)
  她的情况在中老年知识女性里虽然还不是主流,但还是有代表性的,她们有的为了孩子维持名义上的婚姻,私下有自己的伴侣;有的同居而不结婚,避免孩子干预、财产纠纷和离婚的麻烦;有的不明确说出来,自己过自己的日子,体验自己的快乐或烦恼。
  矫枉过正近三十年来,女性性观念和行为的开放度日益增加,出现了前三十年难以想象的现象。也促使人们反思开放度的问题。
  一个网上匿名女性A很喜欢晒她自己的观念变化和经历。说她自己大约有过400个性伴,她说她1955年生,50多岁,离婚后曾经因为感情困扰自杀过,被救活后觉得自己的每一天都是捡来的,所以想怎么活就怎么活,觉得活得明白而且“性福”——
  “我们小时候很封建,从不和男孩子讲话,12岁时有过第一次手淫,14岁时,有个男人抱过我,隔着衣服摸过乳房,一边抱一边用下身拼命地顶我,我当时最怕的是怀孕。18岁工作了,和单位里的男同事可以说说笑笑了,但从没有过动手动脚。我那时知道,只要谁碰了我,我就是他的了,觉得我这一生不可能让第二个男人碰我。21岁,我前夫进了我们单位,他第一个吻了我,我就觉得我这一辈子都是他的了。一天晚上,他带了个避孕套到我宿舍来,结束了我做处女的一切,那种撕裂的痛,到现在记忆犹新。恋爱2年后,我们同居,5年后结婚。我从来没有找到高潮的感觉,我也无所谓,一个月做一次在我们来说是很正常的。
  “生了儿子后哺乳期还没过,又怀了一个孩子,怀上这个孩子以后一切都变了,特别想要男人,后来前夫承认我没有高潮是因为他有性问题,30岁那年我和同事有了性关系,32岁时离婚。离婚后和也已离婚的同事同居,打打闹闹到1989年底。那时我就知道我绝不会嫁给他,因为他心胸太狭小,一旦离开他我一定放纵自己。1990年终于和他分手了,代价是差点搭上自己的性命。100片利眠灵和80多片其他的药,想都没想就吞下去了。但“阎王爷”看我阳寿未尽,没有收我。
  “1990年开始天天泡舞厅,同时认识了很多男人,那时身边常保持3到4个性伙伴。这时和单位里的同事也有四五个做过,但感觉都不好,1998年初我开始上网,3个月后和一个网友有了性关系,他是1969年生人。后来他带来过他的一个同学,我们3个人一起做过。开始上网后就越发不可收拾了,最多的时候一天3个,这时我才知道中国男人性能力差得是那么多,他们都需要伟哥。1998、1999这两年从网上找的性伙伴,至少有45—50人。到2000年的时候,100多个是有了,不到200吧。2000年之后玩SM,又有几百,总共也有400人了吧。
  “我知道即使在现在这样开放的时代,我不说,没有人会找我的麻烦,但是我说出来,会被许多人讥讽为‘公共汽车’‘破烂货’什么的,会在生活中遇到歧视和刁难。我又想说出来,因为我不觉得自己的性伴多有什么可耻,各自从中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基本上应该算是双赢,所以只好匿名,算是自我保护吧。”
  和因为性开放而在中国网络上走红的“木子美”、“流氓燕”等女性的心思和观念很相似,这样生活的女性有一批,让人们知道还有这样的女人和她们另类的生活。
  性与爱分离越来越常见,例如:一夜性基本还谈不上了解就结束了;服务性质的买卖的性也司空见惯;追求SM感觉的人,用钱买虐待;千万富翁用金钱征婚找“纯洁的没有性史”的处女;富姐利诱英俊但是贫穷的帅哥……
  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起的六十年间,中国女性的性观念和性行为发生着令人瞠目的变化,从封闭到开放,从政治化倾向到人性化倾向,社会和政治形态的作用巨大。不可忽略的一点是,女性的性观念及行为一直在封闭与开放的二极间摇摆,几乎不可能达到一种平衡稳定的状态—— 一种是被传统观念顽固控制的性自闭、性冷淡、性无知,中老年妇女的性搁置,自愿或被迫地处于长期无性状态等;另外一种是错误的性开放观念导致的性放纵,性生活无节制、无尊严、无自我控制力,造成意外怀孕甚至少女生育、多次人流、被传染生殖系统疾病、有害身体健康的性方式、被性利用和性侵害等。因为人所具有的观念和行为的差异性,现在也出现了性的复杂状况,例如一夜性、婚外性、婚前性、同性爱、同居不婚、为性而性、自慰、虐恋、性交易等。这与中国这个正处于发展期的社会形态有关,在一切都急速变化的时代,社会形态和人们心理状态不甚成熟和缺乏理性是很自然的事情。
  (作者单位:人民画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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