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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曾经说过,真理往前多走一小步,就会变成谬误。这句话很多人都很熟悉,也承认它很有道理,但实际上不少人却并没有听进去。
比方说,这些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开始认识到“产权”的重要性,提出要明晰产权并立法加以保护,这是对的。但从这个立场继续前进,认为只要做到了这些,则无论贫富差距有多大,都是合理的,甚至贫民窟也成了值得赞美的世外桃源,那就变成了谬误。因为人们之所以要保护产权,并不是因为产权本身具有某种不证自明的神圣性,而是因为要通过对产权的保护,建立起一种有利于创造和共享财富的秩序,以便最终导入一个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换言之,保护产权不过是手段,共同富裕才是目的。
但近年来,为了论证保护产权的必要性,而本末倒置地反过来赞美贫民窟的生活,却忽然成了国内学界和传媒界的一股风气。不久前,南方某报就刊登了一篇这样的文章,标题很激昂:《我们住在贫民窟,但我们是业主》(以下简称《业主》)。作者用了一个颇为幽默的词汇“贫民窟主”来概括那些住在贫民窟里的人。在作者的笔下,因为有了产权的保护,贫民窟里的生活不仅温馨,而且简直是一座人间天堂——
“贫民窟在印度也不意味着居住者都是赤贫的人,他们在此安居乐业……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那些住在贫民窟的人也对自己的房子有一种自豪感……因为那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军队不能进’的家园,即使简陋,也意味着他在孟买这个印度最富裕、最国际化的都市的某个角落甚至黄金地段有一块谁都拿不走的产业。”
我相信所有的富人都会为这一段描述击节称叹,因为如果住在贫民窟里的人都如此的满足、充满了自豪感,那么他们就一定不会产生任何“仇富”心理,也一定不会对改变现状、缩小贫富差距有任何要求,谁会愿意放弃自己的“自豪感”呢?从这个角度来看,歌颂贫民窟人,无论其主观动机如何,在客观上都成了富人利益的维护者。
但在其他人的眼里,贫民窟的生活就远不那么美妙。美国《史密森学会会刊》记者约翰·兰开斯特在走访孟买最大的贫民窟达拉维后这样写道:“达拉维出现在我们面前,就像一个巨大的废物堆。”达拉维的房屋多数分为上下两层,中间用粗糙的木板隔开,无论是底层还是阁楼层高都不到1.5米。巷子里堆放着回收来的废品和生活垃圾,散发着浓烈的腐臭味。贫民窟内几乎没有什么公共卫生设施,平均每15个家庭共用一根水管,每天只供水两个小时;大部分居民家里没有排水系统,每1440个人共用一个厕所;没有人清运垃圾……约翰·兰开斯特的结论是:“这里是城市里的地狱!”
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假如我要有幸成为达拉维的一名“业主”的话,那我最大的希望可能就是要尽快跳出这座“地狱”,过上一种可以享有免于匮乏、自由的生活,而绝不会在这里自得其乐地“自豪”的,《业主》一文作者如何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对我来说真是一个斯芬克斯之谜。
贫富差距过大,还必将会使穷人由于受到匮乏的“非暴力强制”,而在实际上放弃自己的民主权利。就在同一期报纸上,学者姚洋在《印度随想》一文中写下了这样的观感:“在印度,政客拉票的一个手段是为贫民窟里的居民提供一些小实惠,比如通电、通水、修厕所之类。这并不是说民众的素质低,而是因为他们太穷,一丁点儿的小恩惠就可以给他们解决很现实的困难。但是,他们能得到的也就仅此而已——政客只会在选举的时候露一次面,其他时候就把他们忘了。”无疑,贫困使得“贫民窟主”们变成了富人的投票机器!这在很大程度上找到了印度政府始终不能采取真正有效的措施来帮助“贫民窟主”们彻底摆脱贫困的原因。
显然,歌颂贫民窟,并不是因为贫民窟真的就那么美好,而是因为对贫民窟赞美,有利于论证贫富差距的合理性。这里的逻辑是这样:如果你反对剥夺“贫民窟主”的产权,那么就等于你承认产权是神圣的,而既然产权是神圣的,那么富人的花园洋房的产权不言而喻就也具有神圣性——产权是重要的,贫富差距是不重要的!
但在一个现代文明社会,产权是不能“神圣”的,如果产权是“神圣”的,那么政府征收累进所得税、遗产税、奢侈品消费税的合法性、合理性在哪里呢?政府调控贫富差距的合法性、合理性又在哪里呢?
产权不能凌驾于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之上,因为推崇产权而赞美贫民窟,这说明一些学者不仅已经走得太远,而且还迷失了方向——贫民窟不是我们的方向,共同富裕才是我们的方向!
比方说,这些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开始认识到“产权”的重要性,提出要明晰产权并立法加以保护,这是对的。但从这个立场继续前进,认为只要做到了这些,则无论贫富差距有多大,都是合理的,甚至贫民窟也成了值得赞美的世外桃源,那就变成了谬误。因为人们之所以要保护产权,并不是因为产权本身具有某种不证自明的神圣性,而是因为要通过对产权的保护,建立起一种有利于创造和共享财富的秩序,以便最终导入一个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换言之,保护产权不过是手段,共同富裕才是目的。
但近年来,为了论证保护产权的必要性,而本末倒置地反过来赞美贫民窟的生活,却忽然成了国内学界和传媒界的一股风气。不久前,南方某报就刊登了一篇这样的文章,标题很激昂:《我们住在贫民窟,但我们是业主》(以下简称《业主》)。作者用了一个颇为幽默的词汇“贫民窟主”来概括那些住在贫民窟里的人。在作者的笔下,因为有了产权的保护,贫民窟里的生活不仅温馨,而且简直是一座人间天堂——
“贫民窟在印度也不意味着居住者都是赤贫的人,他们在此安居乐业……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那些住在贫民窟的人也对自己的房子有一种自豪感……因为那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军队不能进’的家园,即使简陋,也意味着他在孟买这个印度最富裕、最国际化的都市的某个角落甚至黄金地段有一块谁都拿不走的产业。”
我相信所有的富人都会为这一段描述击节称叹,因为如果住在贫民窟里的人都如此的满足、充满了自豪感,那么他们就一定不会产生任何“仇富”心理,也一定不会对改变现状、缩小贫富差距有任何要求,谁会愿意放弃自己的“自豪感”呢?从这个角度来看,歌颂贫民窟人,无论其主观动机如何,在客观上都成了富人利益的维护者。
但在其他人的眼里,贫民窟的生活就远不那么美妙。美国《史密森学会会刊》记者约翰·兰开斯特在走访孟买最大的贫民窟达拉维后这样写道:“达拉维出现在我们面前,就像一个巨大的废物堆。”达拉维的房屋多数分为上下两层,中间用粗糙的木板隔开,无论是底层还是阁楼层高都不到1.5米。巷子里堆放着回收来的废品和生活垃圾,散发着浓烈的腐臭味。贫民窟内几乎没有什么公共卫生设施,平均每15个家庭共用一根水管,每天只供水两个小时;大部分居民家里没有排水系统,每1440个人共用一个厕所;没有人清运垃圾……约翰·兰开斯特的结论是:“这里是城市里的地狱!”
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假如我要有幸成为达拉维的一名“业主”的话,那我最大的希望可能就是要尽快跳出这座“地狱”,过上一种可以享有免于匮乏、自由的生活,而绝不会在这里自得其乐地“自豪”的,《业主》一文作者如何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对我来说真是一个斯芬克斯之谜。
贫富差距过大,还必将会使穷人由于受到匮乏的“非暴力强制”,而在实际上放弃自己的民主权利。就在同一期报纸上,学者姚洋在《印度随想》一文中写下了这样的观感:“在印度,政客拉票的一个手段是为贫民窟里的居民提供一些小实惠,比如通电、通水、修厕所之类。这并不是说民众的素质低,而是因为他们太穷,一丁点儿的小恩惠就可以给他们解决很现实的困难。但是,他们能得到的也就仅此而已——政客只会在选举的时候露一次面,其他时候就把他们忘了。”无疑,贫困使得“贫民窟主”们变成了富人的投票机器!这在很大程度上找到了印度政府始终不能采取真正有效的措施来帮助“贫民窟主”们彻底摆脱贫困的原因。
显然,歌颂贫民窟,并不是因为贫民窟真的就那么美好,而是因为对贫民窟赞美,有利于论证贫富差距的合理性。这里的逻辑是这样:如果你反对剥夺“贫民窟主”的产权,那么就等于你承认产权是神圣的,而既然产权是神圣的,那么富人的花园洋房的产权不言而喻就也具有神圣性——产权是重要的,贫富差距是不重要的!
但在一个现代文明社会,产权是不能“神圣”的,如果产权是“神圣”的,那么政府征收累进所得税、遗产税、奢侈品消费税的合法性、合理性在哪里呢?政府调控贫富差距的合法性、合理性又在哪里呢?
产权不能凌驾于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之上,因为推崇产权而赞美贫民窟,这说明一些学者不仅已经走得太远,而且还迷失了方向——贫民窟不是我们的方向,共同富裕才是我们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