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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鉴于“韩进事件”的影响,应引起贸易中的各方的足够重视。与以往相比,更多的是关注货物在海上运输途中遇到的常见风险,反而忽视了由于船公司的变故而引发的风险。本文分析了贸易中的各方由船公司的变故而可能遭受的风险的同时,进而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以便于各方提早防范,避免遭受损失。
关键词:海运 船公司 风险
一、引言
2016年8月31日,作为韩国最大的航运企业、全球第七大货运公司,韩进海运申请破产,这一事件引发了全球关注。虽然之前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但影响范围和程度都没有此次事件之大,也没有引起贸易各方的足够重视。此前据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发布的2015年第四季度中国航运景气报告显示:2015年第四季度中国航运景气指数为83.37点,已经连续四个季度处于不景气区间;中国航运信心指数为51.44点,已经连续四年半处于不景气区间;中国的船公司、港口企业和航运服务企业的景气指数值均处于不景气区间,整体经营情况不断恶化,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同时,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研究报告还称,2016年大宗散货下游需求仍将进一步下滑,海运需求增长或将出现一定程度下滑,而运力短期内难以有效消化,国际干散货海运市场总体情况仍将十分严峻。因此,在近年来全球贸易呈现持续低迷态势下,航运业也由此普遍陷入惨淡经营。然而,以往关注较多的是货物在海上运输途中遇到的常见风险,比如海难风险和外来风险以及海事欺诈风险等,但是对于由船公司倒闭而产生的风险却没有被更多的关注。而由此次的 “韩进海运事件”可见,在现今全球航运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国际贸易中的各方更应警惕一旦船公司破产,由此带来的的各种风险。
二、由船公司而引发的风险
1.货主方面 。一方面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会由于承载货物的船舶遭到扣押而无法完成全部航程,而且严重的话船舶本身也可能遭到拍卖,因而出现货主在目的港无法收货的风险;另一种情况是,当船公司进入倒闭状态时,船公司在外面营运的船舶随时面临被扣的风险,船舶上所载货物的交货期都将受到影响一旦交货期受到影响,卖方货主将很有可能面临买方的索赔,遭受贸易合同被解除以及销售行情下跌等状况;此外,货主方也可能会被迫交付赎金取回货物,并另外支付运费将货物运到指定目的港而造成额外成本等。
2.货代方面。在大部分情况下,货船启程前,货代公司会先代替货主向船公司付清相关的海运费,一旦遇到船公司倒闭船舶被扣的情况,货代公司往往很难从船公司处要回这笔海运费,也无法从货主那里收取相应的海运费,货代公司之前预付的海运费将难以得到补偿 。
3.船东方面。近年来,航运市场经营惨淡,在货运量下降运力过剩的情况下,船公司现在更愿意签一些短期租约。此外,很多船公司针对租期提出各种苛刻要求据悉,无论是压低租金还是缩短租期,尽管会对船东的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至少船公司是具有履约意向和偿付能力的。但是,如果船公司的境况严重恶化,濒临倒闭或破产的情况下,船公司出现违约的可能性极高,船东将面临租金无法收回的损失。
4.港口方面。在整个航运链条中,港口无疑处于一个重要的位置。但是,由于整个国际贸易市场萧条,出口量锐减,港口的境况也大不如前。而且,一旦遇到船公司资金链断裂而倒闭,港口的经营风险就会增加,比如,港口的吞吐量遭到冲击,与此同时经营收入也会受到影响,拖欠的港口费用较难收回。
三、贸易各方的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在国际货运中由于船公司所引发的风险,贸易各方应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以有效地预防和化解风险。
1.货主的风险防范措施。一方面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贸易术语避免承擔货物的在海运途中的风险,例如可以使用CIF、CFR或者FOB,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的解释,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点是将货物装上船,一旦货物装上船卖方就不再承担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另一方面货主在托运货物前,可以让货代公司挑选经营状况良好的船公司承运,即使运费可能较高,但却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此外,货主通过购买“交货不到险”保险转嫁有关风险,如遇船公司破产,货主应就其遭受的损失尽早对船公司提起诉讼,并参加随后的破产财产债权分配,也可弥补一定的损失。
2.货代应谨慎选择业务对象。虽然船公司不会轻易就倒闭,但货代公司仍有必要事先花费一定时间对业务对象作必要的调查,比如船公司大致的资金状况财产情况经营情况等,这样可以对将来有可能发生的风险有所了解和防范。另外,货代公司也可以选择投保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责任险或国际货运代理提单责任险,虽然货代责任险承保的范围还并不广泛,但毕竟可以预防风险,尤其在现今航运业并不景气的情形之下。
3.船东可以采取的措施。船东可以通过合理调整租金租期或依法合理行使撤船权的方法避免损失。鉴于船东和船公司唇亡齿寒的关系,在运能过剩以及船公司经营状况不佳的情况下,船东也不能一直坚持高租金,高租金可能会导致船公司拒绝签约从而使船东可能丧失了租金收益的来源。船东可以结合自身的财务状况租期的长短以及租约的数量,合理协商制订租金价格,合理设定预付款金额和租金支付日期。另外,可以依法合理行使撤船权。船公司作为承租人,如果无法按照租约的规定准时全额地支付每一期租金,船东可以撤回船舶,但船东也不会仅仅因为某一期租金拖欠,就放弃来之不易的客户资源。因此,一般不到万不得已船东不会冒然行使撤船权。船东在使用撤船权的时候,要注意的是撤船是船东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用征得船公司同意与否,也无需通过法院或履行其他手续,但是,船东在行使这一权利的时候,必须在租约规定的或合理的时间内,否则会被认定为弃权。船东行使撤船权利后,还可以向作为承租人的船公司索赔由于不能立即将船舶再出租或者由于市场租金率低于租约规定的租金率而遭受的损失。
4.港口方的措施。港口方可以通过调整结算周期或者扣船扣货的办法来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船公司如果出现了拖欠费用或延迟支付费用的情况,就很有可能是其经营陷入困境的表现,那么港口方面就应当警觉并及时调整与船公司的结算周期。一旦发现船公司资金出现困难或资金链断裂,那就有可能出现破产或倒闭的情况,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及时进行扣船。但是港口方在行使扣船权利时,不能忽视的问题是港口有扣船的权利是基于对港务费港口规费等所产生的船舶优先权,但是港口不能自行扣押和拍卖船舶,而向法院提出申请船舶优先权的时效通常为一年。此外,港口也可以通过依法采取扣货的方法达到目的,但是要注意的是所扣货物应当是属于船公司所有的,至于其他的船载货物,港口无权扣押扣货期限仅为15日,故港口须在该期限内及时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
四、结语
由此可见,一旦船公司破产倒闭,将随之出现诸多问题,而且会影响与之相关的贸易中的各方的利益,所以相关各方应提前洞察船公司倒闭迹象,提早做好防范措施,从而避免损失。
参考文献:
[1]唐俊.国际货运中遭遇船公司倒闭之风险分析[J]. 特区经济, 2013 ,( 02 ).
[2]胡玉萍 . 国际货运风险及防范 [J]. 商业现代化, 2011 ,( 02 ).
[3]王堉苓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经营风险及其控制 [J]. 经济与管理, 2011 ,( 10 ).
作者简介:王璇(1984.6—) 女 辽宁省建昌县 讲师 硕士 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及市场营销专业的教学工作。冯斌(1983.3—) 男 广东省翁源县 讲师 硕士 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及电子商务专业的教学工作。
关键词:海运 船公司 风险
一、引言
2016年8月31日,作为韩国最大的航运企业、全球第七大货运公司,韩进海运申请破产,这一事件引发了全球关注。虽然之前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但影响范围和程度都没有此次事件之大,也没有引起贸易各方的足够重视。此前据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发布的2015年第四季度中国航运景气报告显示:2015年第四季度中国航运景气指数为83.37点,已经连续四个季度处于不景气区间;中国航运信心指数为51.44点,已经连续四年半处于不景气区间;中国的船公司、港口企业和航运服务企业的景气指数值均处于不景气区间,整体经营情况不断恶化,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同时,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研究报告还称,2016年大宗散货下游需求仍将进一步下滑,海运需求增长或将出现一定程度下滑,而运力短期内难以有效消化,国际干散货海运市场总体情况仍将十分严峻。因此,在近年来全球贸易呈现持续低迷态势下,航运业也由此普遍陷入惨淡经营。然而,以往关注较多的是货物在海上运输途中遇到的常见风险,比如海难风险和外来风险以及海事欺诈风险等,但是对于由船公司倒闭而产生的风险却没有被更多的关注。而由此次的 “韩进海运事件”可见,在现今全球航运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国际贸易中的各方更应警惕一旦船公司破产,由此带来的的各种风险。
二、由船公司而引发的风险
1.货主方面 。一方面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会由于承载货物的船舶遭到扣押而无法完成全部航程,而且严重的话船舶本身也可能遭到拍卖,因而出现货主在目的港无法收货的风险;另一种情况是,当船公司进入倒闭状态时,船公司在外面营运的船舶随时面临被扣的风险,船舶上所载货物的交货期都将受到影响一旦交货期受到影响,卖方货主将很有可能面临买方的索赔,遭受贸易合同被解除以及销售行情下跌等状况;此外,货主方也可能会被迫交付赎金取回货物,并另外支付运费将货物运到指定目的港而造成额外成本等。
2.货代方面。在大部分情况下,货船启程前,货代公司会先代替货主向船公司付清相关的海运费,一旦遇到船公司倒闭船舶被扣的情况,货代公司往往很难从船公司处要回这笔海运费,也无法从货主那里收取相应的海运费,货代公司之前预付的海运费将难以得到补偿 。
3.船东方面。近年来,航运市场经营惨淡,在货运量下降运力过剩的情况下,船公司现在更愿意签一些短期租约。此外,很多船公司针对租期提出各种苛刻要求据悉,无论是压低租金还是缩短租期,尽管会对船东的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至少船公司是具有履约意向和偿付能力的。但是,如果船公司的境况严重恶化,濒临倒闭或破产的情况下,船公司出现违约的可能性极高,船东将面临租金无法收回的损失。
4.港口方面。在整个航运链条中,港口无疑处于一个重要的位置。但是,由于整个国际贸易市场萧条,出口量锐减,港口的境况也大不如前。而且,一旦遇到船公司资金链断裂而倒闭,港口的经营风险就会增加,比如,港口的吞吐量遭到冲击,与此同时经营收入也会受到影响,拖欠的港口费用较难收回。
三、贸易各方的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在国际货运中由于船公司所引发的风险,贸易各方应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以有效地预防和化解风险。
1.货主的风险防范措施。一方面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贸易术语避免承擔货物的在海运途中的风险,例如可以使用CIF、CFR或者FOB,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的解释,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点是将货物装上船,一旦货物装上船卖方就不再承担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另一方面货主在托运货物前,可以让货代公司挑选经营状况良好的船公司承运,即使运费可能较高,但却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此外,货主通过购买“交货不到险”保险转嫁有关风险,如遇船公司破产,货主应就其遭受的损失尽早对船公司提起诉讼,并参加随后的破产财产债权分配,也可弥补一定的损失。
2.货代应谨慎选择业务对象。虽然船公司不会轻易就倒闭,但货代公司仍有必要事先花费一定时间对业务对象作必要的调查,比如船公司大致的资金状况财产情况经营情况等,这样可以对将来有可能发生的风险有所了解和防范。另外,货代公司也可以选择投保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责任险或国际货运代理提单责任险,虽然货代责任险承保的范围还并不广泛,但毕竟可以预防风险,尤其在现今航运业并不景气的情形之下。
3.船东可以采取的措施。船东可以通过合理调整租金租期或依法合理行使撤船权的方法避免损失。鉴于船东和船公司唇亡齿寒的关系,在运能过剩以及船公司经营状况不佳的情况下,船东也不能一直坚持高租金,高租金可能会导致船公司拒绝签约从而使船东可能丧失了租金收益的来源。船东可以结合自身的财务状况租期的长短以及租约的数量,合理协商制订租金价格,合理设定预付款金额和租金支付日期。另外,可以依法合理行使撤船权。船公司作为承租人,如果无法按照租约的规定准时全额地支付每一期租金,船东可以撤回船舶,但船东也不会仅仅因为某一期租金拖欠,就放弃来之不易的客户资源。因此,一般不到万不得已船东不会冒然行使撤船权。船东在使用撤船权的时候,要注意的是撤船是船东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用征得船公司同意与否,也无需通过法院或履行其他手续,但是,船东在行使这一权利的时候,必须在租约规定的或合理的时间内,否则会被认定为弃权。船东行使撤船权利后,还可以向作为承租人的船公司索赔由于不能立即将船舶再出租或者由于市场租金率低于租约规定的租金率而遭受的损失。
4.港口方的措施。港口方可以通过调整结算周期或者扣船扣货的办法来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船公司如果出现了拖欠费用或延迟支付费用的情况,就很有可能是其经营陷入困境的表现,那么港口方面就应当警觉并及时调整与船公司的结算周期。一旦发现船公司资金出现困难或资金链断裂,那就有可能出现破产或倒闭的情况,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及时进行扣船。但是港口方在行使扣船权利时,不能忽视的问题是港口有扣船的权利是基于对港务费港口规费等所产生的船舶优先权,但是港口不能自行扣押和拍卖船舶,而向法院提出申请船舶优先权的时效通常为一年。此外,港口也可以通过依法采取扣货的方法达到目的,但是要注意的是所扣货物应当是属于船公司所有的,至于其他的船载货物,港口无权扣押扣货期限仅为15日,故港口须在该期限内及时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
四、结语
由此可见,一旦船公司破产倒闭,将随之出现诸多问题,而且会影响与之相关的贸易中的各方的利益,所以相关各方应提前洞察船公司倒闭迹象,提早做好防范措施,从而避免损失。
参考文献:
[1]唐俊.国际货运中遭遇船公司倒闭之风险分析[J]. 特区经济, 2013 ,( 02 ).
[2]胡玉萍 . 国际货运风险及防范 [J]. 商业现代化, 2011 ,( 02 ).
[3]王堉苓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经营风险及其控制 [J]. 经济与管理, 2011 ,( 10 ).
作者简介:王璇(1984.6—) 女 辽宁省建昌县 讲师 硕士 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及市场营销专业的教学工作。冯斌(1983.3—) 男 广东省翁源县 讲师 硕士 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及电子商务专业的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