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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定义,“矿区”的使用范围为在相同或相近的成矿时代、成矿背景、成矿条件下形成的,已经开采利用或可以开采利用的矿物聚集体的一个区域。如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由于现行政策法规或行政区划等原因而赋于的此区域上的某一地块。在地质技术报告中,处于勘查阶段的用“工作区”范围、处于开采阶段的用“矿山”范围来进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