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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建国六十年以来,尽管我国的城市社区自治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针对我国的社区自治现状提出了城市社区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实现社区自治的路径。
关键词 社区自治 社区居民 单位意识
中图分类号:D6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2-215-01
一、城市社区自治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居民的共同体观念淡漠
受传统体制下“单位意识”的影响,绝大多数的城市居民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仍然保存着对“单位人”身份的依恋,没有把自己当成社区人。以天津市某个社区直接选举为例,社区共有居民2627户,7533人。在换届选举中,共印选票2317张,发放选票1590张,参选率为68.6%,其中10%的票数是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亲自入户组织居民投票。在进行选民登记和投票时,选举委员会要到没有登记和参加投票的居民家中登记和投票,社区居民自治参与率不高,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不强,缺乏社区自治的内在能动性。
(二)社区居委会行政化趋势依然未得到有效扭转
长期以来社区居委会承担了很多本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范围内的行政工作,党政部门交办的行政工作占据社区居委会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削弱了社区自身的工作,使社区的自治功能被弱化,居委会没有力量组织协调所在辖区的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建设,致使社区自治发展缓慢,很难实现质的飞跃。
(三)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缓慢,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
目前,社区居委会之外的其他社区组织的发展程度仍然有限,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和资源共享仍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社区资源远远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在街道社区层面,存在着不想用、不敢用、不会用社区资源服务社区建设的情况。在一些社区单位中,存在着社区建设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不想参与、不愿参与的情况,缺乏社区资源共建共享的意识。在资源利用的渠道上,更多的是依靠社区组织与社区单位感情的沟通,利用市场机制探索有偿、低偿利用方式比较少,社区居委会组织与辖区单位互惠性的、双向共赢的方式比较少。
二、实现城市社区自治的路径
(一)营造自治环境,培育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首先,加强对社区自治工作的目标、宗旨、意义和任务的宣传,使居民群众对社区自治工作有正确的认识和了解,从而激发和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其次,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的建设。通过拓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改善社区公共服务,增强居民的满意度和认同感,使居民自主地、积极地投身到社区建设之中。同时,社区居民也必须认识到,在生存的载体由单位转移到社区、自己由单位人转为社区人后,必须积极培养社区的主人翁意识,树立“服务邻里,服务社区”的理念,强调以“地方”、“社区”为中心,以个人日常生活为起点,去关心、参与自身周围的社区公共事务,在参与过程中培养人与人之间的共同情感。
(二)理顺政府与社区的关系,减轻社区居委会负担
明确政府与社区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而不是“行政上级与下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政府要逐步退出社区具体事务的管理,对社区居委会进行宏观上的指导,集中精力抓好规划、引导、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应将不属于社区的行政任务剥离,减轻社区居委会工作负担,弱化其行政色彩,将本应由社区自主和自决的功能交还给社区,使社区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对社区居民服务上。要重点对社区居委会与区、街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清理,对涉及职能部门工作业务性较强的由职能部门自己负责完成;对一些需要社区协调配合或者需要街道和社区支持服务的工作,应与街道、社区协商,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由职能部门与社区共同完成,做到责权利配套到位。
(三)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实现社区资源共享
首先,对资源的认识上转变封闭保守的观念,树立社区资源共享的新理念,不断拓展社区资源利用的渠道和领域,对多种资源进行整合与开发,变习惯于无偿调用为注重共享共赢。其次,建立由“一把手”牵头的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形成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协调、各部门配合、社区主办、社会支持和居民参与的社区建设整体合力。促使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服务社区,发挥资源最大效益,各街道和社区要积极主动地为驻区单位排忧解难、提供服务,找准双方利益共同点,努力达到社区资源共享、互惠互利。
参考文献:
[1]张琢.中国基层社区组织的变迁.社会学研究.1997(4).
[2]魏娜.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发展演变与制度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1).
关键词 社区自治 社区居民 单位意识
中图分类号:D6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2-215-01
一、城市社区自治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居民的共同体观念淡漠
受传统体制下“单位意识”的影响,绝大多数的城市居民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仍然保存着对“单位人”身份的依恋,没有把自己当成社区人。以天津市某个社区直接选举为例,社区共有居民2627户,7533人。在换届选举中,共印选票2317张,发放选票1590张,参选率为68.6%,其中10%的票数是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亲自入户组织居民投票。在进行选民登记和投票时,选举委员会要到没有登记和参加投票的居民家中登记和投票,社区居民自治参与率不高,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不强,缺乏社区自治的内在能动性。
(二)社区居委会行政化趋势依然未得到有效扭转
长期以来社区居委会承担了很多本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范围内的行政工作,党政部门交办的行政工作占据社区居委会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削弱了社区自身的工作,使社区的自治功能被弱化,居委会没有力量组织协调所在辖区的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建设,致使社区自治发展缓慢,很难实现质的飞跃。
(三)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缓慢,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
目前,社区居委会之外的其他社区组织的发展程度仍然有限,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和资源共享仍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社区资源远远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在街道社区层面,存在着不想用、不敢用、不会用社区资源服务社区建设的情况。在一些社区单位中,存在着社区建设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不想参与、不愿参与的情况,缺乏社区资源共建共享的意识。在资源利用的渠道上,更多的是依靠社区组织与社区单位感情的沟通,利用市场机制探索有偿、低偿利用方式比较少,社区居委会组织与辖区单位互惠性的、双向共赢的方式比较少。
二、实现城市社区自治的路径
(一)营造自治环境,培育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首先,加强对社区自治工作的目标、宗旨、意义和任务的宣传,使居民群众对社区自治工作有正确的认识和了解,从而激发和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其次,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的建设。通过拓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改善社区公共服务,增强居民的满意度和认同感,使居民自主地、积极地投身到社区建设之中。同时,社区居民也必须认识到,在生存的载体由单位转移到社区、自己由单位人转为社区人后,必须积极培养社区的主人翁意识,树立“服务邻里,服务社区”的理念,强调以“地方”、“社区”为中心,以个人日常生活为起点,去关心、参与自身周围的社区公共事务,在参与过程中培养人与人之间的共同情感。
(二)理顺政府与社区的关系,减轻社区居委会负担
明确政府与社区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而不是“行政上级与下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政府要逐步退出社区具体事务的管理,对社区居委会进行宏观上的指导,集中精力抓好规划、引导、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应将不属于社区的行政任务剥离,减轻社区居委会工作负担,弱化其行政色彩,将本应由社区自主和自决的功能交还给社区,使社区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对社区居民服务上。要重点对社区居委会与区、街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清理,对涉及职能部门工作业务性较强的由职能部门自己负责完成;对一些需要社区协调配合或者需要街道和社区支持服务的工作,应与街道、社区协商,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由职能部门与社区共同完成,做到责权利配套到位。
(三)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实现社区资源共享
首先,对资源的认识上转变封闭保守的观念,树立社区资源共享的新理念,不断拓展社区资源利用的渠道和领域,对多种资源进行整合与开发,变习惯于无偿调用为注重共享共赢。其次,建立由“一把手”牵头的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形成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协调、各部门配合、社区主办、社会支持和居民参与的社区建设整体合力。促使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服务社区,发挥资源最大效益,各街道和社区要积极主动地为驻区单位排忧解难、提供服务,找准双方利益共同点,努力达到社区资源共享、互惠互利。
参考文献:
[1]张琢.中国基层社区组织的变迁.社会学研究.1997(4).
[2]魏娜.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发展演变与制度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