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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祖堂集》等禅籍中,记载有赵州从谂禅师与小师文远进行论义游戏比赛的公案。由于从谂禅师在论义中故意互窜混淆了关键词“胜”的语义理解层次,所以小师文远无论怎样都处于败方。本文试以悖论的逻辑原理来解析这则饶富禅趣的公案,并指出这则公案的意义在于它反映了禅宗思维方式中的超乎常规逻辑的超逻辑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