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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管理思想的价值取向——义利观中,“义”是指精神价值,是正义、道义,是有利于社会国家、有利于人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而“利”是指物质价值,是指企业的名利、财富、地位等。这种“义利合一”观体现在管理活动中,就是各家所主张的“义以生利”、“以义制利”、“以利制义”。管理者要履行的职责就在于:正确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在整体把握中求得共同发展,达到终极目标——义利合一。唯有如此,管理者才能真正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才能充分调动、发挥处于管理系统中的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一种合力,从而创造出较为丰富的物质、精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