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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要求国有企业今年底前完成市政设施、社区管理等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职能剥离工作,实行资产无偿划转,并妥善安置涉及移交的从业人员.市政设施移交范围为国有企业管理的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设施,包括公共交通设施、公园、广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