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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唐传奇有许多写爱情的故事,《柳毅传》是一篇人神恋爱的典型代表。龙女自主追求爱情婚姻,打破传统礼教对女性婚姻的限制的格局,龙女的爱情婚姻特色主要有以下三点:有充满对爱情的渴望;有体现儒道的纠缠性;还有其婚姻后面隐括的男权社会。
关键词:《柳毅传》;龙女;爱情婚姻;特色
中图分类号:I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4)10-0007-01
一、从儒家思想探讨女性在爱情婚姻中的地位
儒家的等级观念反映在婚姻问题上除了强调在婚姻家庭中丈夫拥有对妻子的统治权以外,还显示婚姻双方各自家庭的政治经济等社会地位、身份的门第的高低的等同, 即构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必须“门当户对”。
儒家认为:“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 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 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 礼之本也。”中国古代社会的婚姻一直受到儒学伦理思想的干预和制约, 随着封建王权的加强, 这种干预则不断强化。从这个角度讲, 儒学伦理思想对婚姻的制约与钳制,正是构成封建社会妇女婚姻悲剧命运的直接原因。
二、《柳毅传》中龙女爱情婚姻的特色
唐传奇中关于非人间类女性,其实就是指非现实类的女仙、女鬼、女妖等。这些女性形象既有继承六朝志人志怪小说的部分,又有自己的新特点。
《柳毅传》的女性不仅仅呈现出封建社会女性的某些现实情感体验,而拥有更为复杂丰富的性格特征,具有更为曲折细腻的心路历程;她们在作品中表现的独立意识、自主意识以及婚恋观念都令人耳目一新。
(一)《柳毅传》充满对爱情自主性的渴望。
《柳毅传》中爱情婚姻由“门当户对”和“指夫为婚”这种形式,演变为自主追求爱情婚姻。女性对爱情婚姻的认知性和自主性增强。开始龙女由父母配嫁给径川次子。受到夫家的虐待,想逃脱包办婚姻的枷锁,请求柳毅传书给父亲,从这可看出龙女自主性和自我价值意识慢慢形成。这也是她首次开始反抗不满的婚姻。《中国文学史》认为“这是一篇神话爱情小说,小说通过龙女的遭遇,对父母包办婚姻作了批判,具有一定得反封建意义。”第二次,父母欲配嫁于濯锦小儿,龙女闭户剪发来拒绝父母的旨意。为争取自己理想的爱情婚姻,龙女敢于打破传统的封建婚姻制度,大胆而巧妙追求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当柳毅娶张氏和韩氏均亡,龙女并没有及时告诉柳毅自己身份,而是如文章说:“经岁余年,生一子”,才揭露自己真实身份。《中国小说史简编》写道:“《柳毅传》通过叙述人神恋爱的故事,流露了朦胧的婚姻自主的思想,有着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柳毅传》通过龙女对封建制度的反抗,获得理想的恋情和完美的婚姻,通过神仙对爱情婚姻的追求,影射出人间女子对真正爱情婚姻的渴望之心。
(二)龙女对爱情婚姻的追求揭示出儒道思想的纠缠性。
儒家自古以来就有“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随子。”(《仪礼·丧服·自夏传》)这种封建社会里束缚女性自由的纲常信条。还有对女性道德规范的“三从四德”,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周礼·天官·九嫔》)。“三从四德”概括为:“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进行规范的要求。
受儒家礼教影响,龙女开始遵从父母旨意,嫁给径川次子。洞庭君三次为龙女指婚,虽然作为道仙中人,但其身上也烙印上儒家思想。这里体现儒道具有相融合性。钱塘君听龙女受暴虐,十分愤怒,破柱腾空而去:“语未毕,而大声忽发,天坼地裂,宫里摆簸,云烟沸涌,俄而有赤龙长千尺,……乃擘青天而飞去。”钱塘君如此激情,气势磅礴,看出钱塘君对龙女的爱。毫不犹豫将女儿救出带自龙洞,并未丝毫责怪龙女。道教超越儒家的一方面是道教更重视和尊重女子的自由权,也在一定程度上,超越儒家对女性地位的规定。虽然道家并未完全否定儒家的礼教,后面为龙女指婚,龙女表示不愿意接受,也没有威逼或强逼龙女。道教对女性还是非常尊重的。这体现道教在女性观上与儒家是具有相冲突性。龙女在生下儿子后,才告诉柳毅身份和缘由,“母凭子贵”的思想在龙女心中多少还是会有影响的。柳毅作为一个落榜的儒生,具有儒家提倡的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等优良品质。最后和龙女结婚,愿意成仙,与龙女一起过着美满的生活。这是一个由儒到道的儒道结合在他身上的体现。一个落第的儒生变成神仙,最后享受美好的生活。
(三)龙女理想的婚姻背后隐括着男权社会。
《柳毅传》多处讴歌龙女大胆追求理想爱情及婚姻的,但其实在她背后则隐括着一个以男权为主的社会。从小说的中心人物及其活动的基本内容看,这篇小说的中心人物是柳毅,而不是龙女,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写柳毅经历和遭遇。《古典小说鉴赏》也指出:“作者勾画始终对准的是柳毅,而对龙女由父母包办的婚姻所造成的悲剧遭遇,写的非常简略。”龙女与柳毅结合,曾有一段叙及脱离泾川次子到龙宫后,父母将准备将她许配给别人,她毅然反对。这里也只是为表明龙女对柳毅的真挚爱情。
龙女并没有落得真正的婚姻自主权。只有在生一子后,才肯说出真相。曾对柳毅说过:“今乃言者,知君有爱子之意。妇人匪薄,不足以观厚永心。故因君子爱子,以托贱质,未知君意如何?”除了对柳毅爱慕和感恩之外,并未过多揭露封建社会对女性婚姻限制的“包办婚姻”。中国女性历来面对这种困境,直到开放的唐代,依旧是一个男权主宰的社会。
三、结语
《柳毅传》从女性视角解剖古代女性爱情婚姻。龙女的爱情还是喜中有悲。女子主动追求爱情与婚姻的精神是值得颂扬的。古代许多束缚女性的的理论枷锁。传统社会,男性和女性是极端不公平的,传统文化中有三纲五常的伦理观。这种伦理观对女性是不公平的,她们没有选择爱人的权利。没有人身自由,没有与男性平等的地位,这些规定使女性成为社会弱者。《柳毅传》中即使肯定女性地位在不断提升,女性自主追求爱情婚姻的自主性已经初具,但仍然不大可能彻底摆脱封建伦理的枷锁。
参考文献:
[1]张丛林.儒家伦理思想与中国古代婚姻关系流变之关系[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2004(4):64.
[2]周先慎.古典小说鉴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1992:47.
[3]南开大学中文系著.中国小说史简编[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1979:37.
[4]北京中文系著.中国小说史 [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53.
[5]周先慎.古典小说鉴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1992:48.
[6]程毅中.唐代小说史话[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 1990:118.
关键词:《柳毅传》;龙女;爱情婚姻;特色
中图分类号:I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4)10-0007-01
一、从儒家思想探讨女性在爱情婚姻中的地位
儒家的等级观念反映在婚姻问题上除了强调在婚姻家庭中丈夫拥有对妻子的统治权以外,还显示婚姻双方各自家庭的政治经济等社会地位、身份的门第的高低的等同, 即构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必须“门当户对”。
儒家认为:“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 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 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 礼之本也。”中国古代社会的婚姻一直受到儒学伦理思想的干预和制约, 随着封建王权的加强, 这种干预则不断强化。从这个角度讲, 儒学伦理思想对婚姻的制约与钳制,正是构成封建社会妇女婚姻悲剧命运的直接原因。
二、《柳毅传》中龙女爱情婚姻的特色
唐传奇中关于非人间类女性,其实就是指非现实类的女仙、女鬼、女妖等。这些女性形象既有继承六朝志人志怪小说的部分,又有自己的新特点。
《柳毅传》的女性不仅仅呈现出封建社会女性的某些现实情感体验,而拥有更为复杂丰富的性格特征,具有更为曲折细腻的心路历程;她们在作品中表现的独立意识、自主意识以及婚恋观念都令人耳目一新。
(一)《柳毅传》充满对爱情自主性的渴望。
《柳毅传》中爱情婚姻由“门当户对”和“指夫为婚”这种形式,演变为自主追求爱情婚姻。女性对爱情婚姻的认知性和自主性增强。开始龙女由父母配嫁给径川次子。受到夫家的虐待,想逃脱包办婚姻的枷锁,请求柳毅传书给父亲,从这可看出龙女自主性和自我价值意识慢慢形成。这也是她首次开始反抗不满的婚姻。《中国文学史》认为“这是一篇神话爱情小说,小说通过龙女的遭遇,对父母包办婚姻作了批判,具有一定得反封建意义。”第二次,父母欲配嫁于濯锦小儿,龙女闭户剪发来拒绝父母的旨意。为争取自己理想的爱情婚姻,龙女敢于打破传统的封建婚姻制度,大胆而巧妙追求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当柳毅娶张氏和韩氏均亡,龙女并没有及时告诉柳毅自己身份,而是如文章说:“经岁余年,生一子”,才揭露自己真实身份。《中国小说史简编》写道:“《柳毅传》通过叙述人神恋爱的故事,流露了朦胧的婚姻自主的思想,有着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柳毅传》通过龙女对封建制度的反抗,获得理想的恋情和完美的婚姻,通过神仙对爱情婚姻的追求,影射出人间女子对真正爱情婚姻的渴望之心。
(二)龙女对爱情婚姻的追求揭示出儒道思想的纠缠性。
儒家自古以来就有“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随子。”(《仪礼·丧服·自夏传》)这种封建社会里束缚女性自由的纲常信条。还有对女性道德规范的“三从四德”,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周礼·天官·九嫔》)。“三从四德”概括为:“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进行规范的要求。
受儒家礼教影响,龙女开始遵从父母旨意,嫁给径川次子。洞庭君三次为龙女指婚,虽然作为道仙中人,但其身上也烙印上儒家思想。这里体现儒道具有相融合性。钱塘君听龙女受暴虐,十分愤怒,破柱腾空而去:“语未毕,而大声忽发,天坼地裂,宫里摆簸,云烟沸涌,俄而有赤龙长千尺,……乃擘青天而飞去。”钱塘君如此激情,气势磅礴,看出钱塘君对龙女的爱。毫不犹豫将女儿救出带自龙洞,并未丝毫责怪龙女。道教超越儒家的一方面是道教更重视和尊重女子的自由权,也在一定程度上,超越儒家对女性地位的规定。虽然道家并未完全否定儒家的礼教,后面为龙女指婚,龙女表示不愿意接受,也没有威逼或强逼龙女。道教对女性还是非常尊重的。这体现道教在女性观上与儒家是具有相冲突性。龙女在生下儿子后,才告诉柳毅身份和缘由,“母凭子贵”的思想在龙女心中多少还是会有影响的。柳毅作为一个落榜的儒生,具有儒家提倡的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等优良品质。最后和龙女结婚,愿意成仙,与龙女一起过着美满的生活。这是一个由儒到道的儒道结合在他身上的体现。一个落第的儒生变成神仙,最后享受美好的生活。
(三)龙女理想的婚姻背后隐括着男权社会。
《柳毅传》多处讴歌龙女大胆追求理想爱情及婚姻的,但其实在她背后则隐括着一个以男权为主的社会。从小说的中心人物及其活动的基本内容看,这篇小说的中心人物是柳毅,而不是龙女,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写柳毅经历和遭遇。《古典小说鉴赏》也指出:“作者勾画始终对准的是柳毅,而对龙女由父母包办的婚姻所造成的悲剧遭遇,写的非常简略。”龙女与柳毅结合,曾有一段叙及脱离泾川次子到龙宫后,父母将准备将她许配给别人,她毅然反对。这里也只是为表明龙女对柳毅的真挚爱情。
龙女并没有落得真正的婚姻自主权。只有在生一子后,才肯说出真相。曾对柳毅说过:“今乃言者,知君有爱子之意。妇人匪薄,不足以观厚永心。故因君子爱子,以托贱质,未知君意如何?”除了对柳毅爱慕和感恩之外,并未过多揭露封建社会对女性婚姻限制的“包办婚姻”。中国女性历来面对这种困境,直到开放的唐代,依旧是一个男权主宰的社会。
三、结语
《柳毅传》从女性视角解剖古代女性爱情婚姻。龙女的爱情还是喜中有悲。女子主动追求爱情与婚姻的精神是值得颂扬的。古代许多束缚女性的的理论枷锁。传统社会,男性和女性是极端不公平的,传统文化中有三纲五常的伦理观。这种伦理观对女性是不公平的,她们没有选择爱人的权利。没有人身自由,没有与男性平等的地位,这些规定使女性成为社会弱者。《柳毅传》中即使肯定女性地位在不断提升,女性自主追求爱情婚姻的自主性已经初具,但仍然不大可能彻底摆脱封建伦理的枷锁。
参考文献:
[1]张丛林.儒家伦理思想与中国古代婚姻关系流变之关系[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2004(4):64.
[2]周先慎.古典小说鉴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1992:47.
[3]南开大学中文系著.中国小说史简编[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1979:37.
[4]北京中文系著.中国小说史 [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53.
[5]周先慎.古典小说鉴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1992:48.
[6]程毅中.唐代小说史话[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 199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