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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被指控“蓄意谋杀”——
郭松: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厌恶和难以忍受,于是翻身起来拿出刀,走到赵的床前。
在检察审查环节,我随办案检察官见到了郭松。他高高的个头,适中的身材,脸上尚透着几分稚气。不管谁见了,估计都难以将他和杀人犯画上等号。
法庭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的赵检察官和我一起坐在旁听席上。他说,从案发到开庭的三个多月里,郭松的表现比较平静,没有一般孩子犯了大错的惊慌和懊悔。
我听了,有点诧异。
法警将郭松带上法庭后,我认真观察。果然,他神色平静,甚至没有向旁听席上的家人张望一下,而是按照要求,径直站在了被告人席上。
“被告人郭松,请问你的出生时间?”审判长发问。
郭松的回答让台下一片唏嘘——仅仅17岁!
审判长又问其文化程度,郭松略一停顿:“大专。”
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肃穆,公诉人、辩护人及证人轮番上阵。但是,我更感兴趣的是这个少年是如何讲述自己作案过程的。下面,是他的讲述——
我们一个宿舍的几个人中,我最烦赵方正。因为他睡觉打呼噜,严重影响我休息。一天,我等他睡着后,专门拍了一段他打呼噜的视频,发在朋友圈里。他知道后特别生气,找我理论。他的行为影响了我休息,他还有理了?我当即就和他吵起来,结果两人不欢而散。从那以后,我俩谁也不理谁。
事发前两天,他当着很多同学的面,旧事重提,啰啰唆唆的,说了一堆关于我的坏话。我本来就心烦,见他这样不依不饶的,更加窝火。士可杀不可辱,我决定给他点颜色看看,不能就这样算了。因为心里不快,我就走出校門去散心,当转到附近的农贸市场时,我买了一把刀。
那天晚上,我百无聊赖,打游戏打到晚上11点。宿舍熄灯后,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乱得很。到了凌晨3点半,我还没睡着,但宿舍其他人都已经进入了梦乡,而赵方正的呼噜打得山响。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厌恶和难以忍受,于是翻身起来拿出刀,走到赵的床前。他睡在上铺,我便踩在床头的桌子上,掀开赵的被子。他仰面躺着,我没有犹豫,朝他胸部扎了三四刀,最多不超过五刀,然后拉起被子,捂住他的口鼻,直到他不动弹了才松手。
这时,我的大脑似乎清醒了过来。我用手机拨打了110,告诉接警员我的位置,说这里有人被杀了。
与此同时,宿舍里的其他同学被惊醒,见此情景全都大惊失色。有的哆哆嗦嗦地给辅导员打电话,有的打120,有的慌忙出门找老师,还有个同学想去拿地上的刀,我没让。我用毛巾擦干净手上、身上的血,然后把外衣穿好,坐在自己的床上,等警察来。
赵方正的母亲孙爱华:你说,睡觉打呼噜是什么大毛病吗?就这,也值得你动刀去杀他?
郭松在法庭上供述,他曾遭到赵方正的数次辱骂:一次是因为关宿舍门的声音大,赵方正骂了他;还有一次是他和同学在一起,因为一件小事,赵方正当着同学的面骂了他。这两次,他都没和赵方正理论,但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至于这次行凶的直接导火索,郭松供述:“那天,我俩都在宿舍玩《魔兽世界》,他在游戏里扮演的角色被游戏里的盗贼弄死了,他骂道,‘练盗贼的人肯定都有心理疾病。’而我在《魔兽世界》里扮演的角色恰恰是盗贼,这点赵心知肚明。我觉得赵分明是在骂我,顿时气血上涌,决心弄死他,让他给我永远闭嘴!”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提出,郭松因生活琐事与赵方正产生矛盾,遂购买凶器将被害人刺死,有蓄谋杀死被害人的主观故意。“郭松故意杀人罪成立,应受法律严惩。但是,他作案后主动拨打110,其行为构成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公诉人在法庭上也表达了对郭松的量刑意见。
审判长对郭松说,他可以自行辩护。郭松摇摇头:“我没什么可说的。”
法庭上,在听到公诉人、受害者亲属声泪俱下的指控后,郭松终于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忏悔:“我痛恨自己的罪行,我给社会造成了巨大危害,对被害人亲属在精神和经济上都造成了损失。这里,我向他们说声对不起。但是,我更对不起我的家人、朋友,对不起所有关心、帮助过我的人。今生,我报答不了你们了,希望来生再报。”
对于郭松的忏悔,坐在旁听席上的赵方正的父母并不接受。他们陈述时强调,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因此主张判郭松死刑。他们不认为郭松有自首行为,也不认同他的悔罪态度。
“你说,睡觉打呼噜是什么大毛病吗?就这,也值得你动刀去杀他?”赵方正的母亲孙爱华不断地向郭松发出质问。赵家经济困难,赵方正是家中独子,也是唯一的希望。如今赵方正一死,全家人的希望就破灭了。
诉讼中,赵家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郭松赔偿赵方正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50万元。对此,郭松表示愿意赔偿。但是当审判长问他是否同意进行委托赔偿时,郭松表示不同意,因为自己家的经济状况也不好。可他将被判刑,没有赔偿能力,在审判长的追问下,他不情愿地表示,可以由他母亲作为民事赔偿委托人。
此时,一个戴口罩的中年妇女早已泣不成声,她就是郭松的母亲。她当庭表示,自己可以作为儿子的民事赔偿委托人。
审判长询问赵家人是否愿意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赵家人同意了。经商议,赔偿金额确定为46万元。此时,审判长转向郭松问:“被告人,你是什么意见?”郭松似乎良心发现:“我应该赔,必须赔……”此时,他似乎才有了真正的追悔和不安,以及对法律的敬畏。
笔者:郭松见父亲不仅不能为自己主持公道,还如此粗暴地对待自己,内心充满憎恶,认为自己就是父亲的出气筒,家里毫无温情可言,于是开始用武力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诗人泰戈尔说:“当人是兽时,比兽还坏。”就是说,人与野兽的区别,是人有理智且受过教育。当人受到的教育越少,其行为越趋向于动物。这里的教育,不单指学校教育,还有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而家庭教育是教育的起点,也是一切教育的基础。
郭松: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厌恶和难以忍受,于是翻身起来拿出刀,走到赵的床前。
在检察审查环节,我随办案检察官见到了郭松。他高高的个头,适中的身材,脸上尚透着几分稚气。不管谁见了,估计都难以将他和杀人犯画上等号。
法庭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的赵检察官和我一起坐在旁听席上。他说,从案发到开庭的三个多月里,郭松的表现比较平静,没有一般孩子犯了大错的惊慌和懊悔。
我听了,有点诧异。
法警将郭松带上法庭后,我认真观察。果然,他神色平静,甚至没有向旁听席上的家人张望一下,而是按照要求,径直站在了被告人席上。
“被告人郭松,请问你的出生时间?”审判长发问。
郭松的回答让台下一片唏嘘——仅仅17岁!
审判长又问其文化程度,郭松略一停顿:“大专。”
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肃穆,公诉人、辩护人及证人轮番上阵。但是,我更感兴趣的是这个少年是如何讲述自己作案过程的。下面,是他的讲述——
我们一个宿舍的几个人中,我最烦赵方正。因为他睡觉打呼噜,严重影响我休息。一天,我等他睡着后,专门拍了一段他打呼噜的视频,发在朋友圈里。他知道后特别生气,找我理论。他的行为影响了我休息,他还有理了?我当即就和他吵起来,结果两人不欢而散。从那以后,我俩谁也不理谁。
事发前两天,他当着很多同学的面,旧事重提,啰啰唆唆的,说了一堆关于我的坏话。我本来就心烦,见他这样不依不饶的,更加窝火。士可杀不可辱,我决定给他点颜色看看,不能就这样算了。因为心里不快,我就走出校門去散心,当转到附近的农贸市场时,我买了一把刀。
那天晚上,我百无聊赖,打游戏打到晚上11点。宿舍熄灯后,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乱得很。到了凌晨3点半,我还没睡着,但宿舍其他人都已经进入了梦乡,而赵方正的呼噜打得山响。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厌恶和难以忍受,于是翻身起来拿出刀,走到赵的床前。他睡在上铺,我便踩在床头的桌子上,掀开赵的被子。他仰面躺着,我没有犹豫,朝他胸部扎了三四刀,最多不超过五刀,然后拉起被子,捂住他的口鼻,直到他不动弹了才松手。
这时,我的大脑似乎清醒了过来。我用手机拨打了110,告诉接警员我的位置,说这里有人被杀了。
与此同时,宿舍里的其他同学被惊醒,见此情景全都大惊失色。有的哆哆嗦嗦地给辅导员打电话,有的打120,有的慌忙出门找老师,还有个同学想去拿地上的刀,我没让。我用毛巾擦干净手上、身上的血,然后把外衣穿好,坐在自己的床上,等警察来。
赵方正的母亲孙爱华:你说,睡觉打呼噜是什么大毛病吗?就这,也值得你动刀去杀他?
郭松在法庭上供述,他曾遭到赵方正的数次辱骂:一次是因为关宿舍门的声音大,赵方正骂了他;还有一次是他和同学在一起,因为一件小事,赵方正当着同学的面骂了他。这两次,他都没和赵方正理论,但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至于这次行凶的直接导火索,郭松供述:“那天,我俩都在宿舍玩《魔兽世界》,他在游戏里扮演的角色被游戏里的盗贼弄死了,他骂道,‘练盗贼的人肯定都有心理疾病。’而我在《魔兽世界》里扮演的角色恰恰是盗贼,这点赵心知肚明。我觉得赵分明是在骂我,顿时气血上涌,决心弄死他,让他给我永远闭嘴!”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提出,郭松因生活琐事与赵方正产生矛盾,遂购买凶器将被害人刺死,有蓄谋杀死被害人的主观故意。“郭松故意杀人罪成立,应受法律严惩。但是,他作案后主动拨打110,其行为构成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公诉人在法庭上也表达了对郭松的量刑意见。
审判长对郭松说,他可以自行辩护。郭松摇摇头:“我没什么可说的。”
法庭上,在听到公诉人、受害者亲属声泪俱下的指控后,郭松终于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忏悔:“我痛恨自己的罪行,我给社会造成了巨大危害,对被害人亲属在精神和经济上都造成了损失。这里,我向他们说声对不起。但是,我更对不起我的家人、朋友,对不起所有关心、帮助过我的人。今生,我报答不了你们了,希望来生再报。”
对于郭松的忏悔,坐在旁听席上的赵方正的父母并不接受。他们陈述时强调,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因此主张判郭松死刑。他们不认为郭松有自首行为,也不认同他的悔罪态度。
“你说,睡觉打呼噜是什么大毛病吗?就这,也值得你动刀去杀他?”赵方正的母亲孙爱华不断地向郭松发出质问。赵家经济困难,赵方正是家中独子,也是唯一的希望。如今赵方正一死,全家人的希望就破灭了。
诉讼中,赵家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郭松赔偿赵方正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50万元。对此,郭松表示愿意赔偿。但是当审判长问他是否同意进行委托赔偿时,郭松表示不同意,因为自己家的经济状况也不好。可他将被判刑,没有赔偿能力,在审判长的追问下,他不情愿地表示,可以由他母亲作为民事赔偿委托人。
此时,一个戴口罩的中年妇女早已泣不成声,她就是郭松的母亲。她当庭表示,自己可以作为儿子的民事赔偿委托人。
审判长询问赵家人是否愿意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赵家人同意了。经商议,赔偿金额确定为46万元。此时,审判长转向郭松问:“被告人,你是什么意见?”郭松似乎良心发现:“我应该赔,必须赔……”此时,他似乎才有了真正的追悔和不安,以及对法律的敬畏。
笔者:郭松见父亲不仅不能为自己主持公道,还如此粗暴地对待自己,内心充满憎恶,认为自己就是父亲的出气筒,家里毫无温情可言,于是开始用武力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诗人泰戈尔说:“当人是兽时,比兽还坏。”就是说,人与野兽的区别,是人有理智且受过教育。当人受到的教育越少,其行为越趋向于动物。这里的教育,不单指学校教育,还有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而家庭教育是教育的起点,也是一切教育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