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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安居才能乐业。近年来,国家在积极调控楼市房价的同时,加大力度建设保障性安居民生工程。整个“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覆盖面可达20%。针对今年以来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以及未来的规划趋势,《经济》记者专访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
引进民间资本的关键在于政府补贴
《经济》: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470万套,开工率为63%,基本建成260万套,完成投资5070亿元人民币。下半年还有很大一部分保障性住房在建,对资金实际投入的需求量也将很大,这些保障房建设资金该如何解决?
秦虹:整个资金安排主要有六个渠道:一是各个地方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还有很多地方已是超过政策要求,按土地出让总收益的10%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第二是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三是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上半年的补贴总额已经和去年全年的总额几乎一样多,估计下半年数额还会有增加;第四就是地方的财力,地方政府从财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来;第五个部分就是购房的收入,指的是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的销售,这部分钱的收入占相当大一部分。还有一个渠道就是中央代发地方建设债券,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剩下不足的,还需要通过银行贷款,或是一些企业的投入等。
实际上,各个地方每种渠道所占的比例不一定相同。比如中西部比较困难的地区,主要是中央财政的投资占的比较大。东部地区主要是土地收入、地方财政的支出占的比重比较大。
《经济》:由住建部等7部门刚发布新规,强调通过多种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市场化解决资金问题政府该如何引导?有没有进一步的政策或措施?
秦虹:关于社会资金进入保障房建设,现在主要看是什么样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如果以是否拥有产权来衡量,就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这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民间资金的投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企业的这种投入是有利润有回报的。对于租赁式保障性住房,比如说廉租房和公租房,企业参与投资的主要方式是代建。建完了再由政府回购,实际上也是政府出钱。
但是,通过企业投资、企业持有、企业经营这种租赁性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前来看,还有相当大的难度。要实现通过民间资金投入、民间资金持有、民间经营这个租赁式的保障性住房,恐怕最主要的一点是看政府补贴能不能到位,即政府能否真正承担起由于租金限制或变动、准入控制、选址配套不当等造成空置的风险,要看政府的补贴能否达到企业投资的一个合理利润率。如果达不到,就很难吸引民间投资进入。当然,国有企业投入承担责任和义务也是必要的。
《经济》:有部分城市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也有消息称,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有可能写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什么这些城市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支持保障房建设的尝试?这种尝试对将来保障房建设有什么样的作用?
秦虹: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是公积金条例规定的。至于公积金贷款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我想可能是因为在很多地方有大量的公积金沉淀,这样就不能发挥出它们应有的作用。而建保障性住房又需要资金,于是就把这部分沉淀的资金拿来先建保障性住房。然后政府再逐渐的偿还这个公积金。
这其中是有一些争议的,主要还是风险问题。因为公积金不是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是不用偿还的。公积金是个人的资金,如果出现风险,那缴纳者的风险谁来补偿呢?主要就是这个问题。
保障房供求要有效对接
《经济》:部分城市5年前建设的保障房现在有相当一部分已经被转变为商品房出售。有人担心,如果没有一个好的退出机制将影响保障房良性作用的发挥,在您看来,保障性住房在后续管理上应如何加以规范,如何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
秦虹:避免通过保障性住房获利,最好的办法就是只建租赁式保障性住房,不建产权式保障性住房。不建产权式保障房,相关人就不能从中获利。另外,租赁式保障性住房也有退出的问题。有部分人收入提高了,已经不符合保障条件了,却还在里面住着不出来。一个通行的办法就是提高租金。把公租房的租金提高到市场租金水平,或者之上。租房者可以不出来,因为房子的租金跟市场上一样。这样至少政府财政不用贴钱。采取这种办法在操作上就要先按市场租金收取,再按家庭困难程度返还相应数额的租金,不符合困难标准的就不返还。
国际上还有些经验是可以借鉴的,他们通常是每年或每三年审核住户的资格。如果不符合资格的就不能再住保障房。还有一个好办法就是举报。左邻右舍知道他的收入已经很高了,就可以举报。政府就可以去审查,查了之后不符合条件就要搬出来。如果住户不愿意搬走,政府就提高租金。在日本,不再符合资格的租户如果不退出保障性住房,他要缴纳的租金高出市场的一倍。
还有一个很好的退出管理办法就是“以房促退”,保障房不能建得太豪华。保障房一定只体现基本保障。要让住户觉得收入一提高就不想住在里面才可以。房子建得太豪华,谁都想住在里面,当然就不愿意退出了。
所以我认为首先要以规促退,事先定好规则,超过条件就必须退出;第二就是以房促退,因为房子建的正好是用户比较困难时才愿意住的,一旦收入高了就不愿意租。现在各国的保障性住房都没有豪华保障,都是基本保障。
《经济》: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您最关注的是哪些问题?
秦虹:现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恐怕还是一个供求有效对接,不要错位的问题。就是政府保障性住房保障的对象和需求对象,怎么能够有效的对接,而不是错位。
有一些大学教师、政府公务员也享受着保障性住房政策,但是,他们是不是真的需要?而农民工需要保障性住房,他能不能住进去?还有就是一些小城市建了这么多保障房,是不是有这么多需求?有些城市需求量很大,建的保障房够不够?这是一种有效对接的问题。
保障性住房特别需要精细化管理。而不是说简单的把房子一盖就算了。盖完了之后谁住进去,住进去怎么退出,怎么管理,租金怎么才能收上来,物业怎么管理,这些东西都需要非常精细化地来考虑,不是那么简单的。 比如香港,他们去年提出来要重新考虑建居屋(保障性住房的一种)。但是要等到5年以后才实施。他们用5年时间来准备制定政策。他们要研究钱从哪里来,地从哪里出,有多大需求,分配给谁,社会有没有意见,会不会影响到房地产市场。这都要综合评估,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的精细化管理就是要从前期的规划、设计、选址、建设、融资,到建筑质量的监督、入住、准入进入,乃至后期的物业管理、房屋管理、人员的退出,再循环使用等全过程。还包括保障房应该建多大的量,建在什么地方,针对什么样的人群,全方位,全过程都需要精细化管理。所以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难度确实还是挺大的。
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重在市场外
《经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中小城市和大都市的建设要求有什么不同?
秦虹:不同的就是需求。大城市和小城市的差别就在于民众各自的需求不同。北京、上海这些地方房价很高,民众对保障的需求量非常大。中小城市本来房价就很便宜,民众的收入可能不高,但是不缺房子,他的需求量就没有这么大。
《经济》:目前的保障房的覆盖面比例有多少?政府是如何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房比例的?
秦虹:到2010年整个城镇住房存量里看,保障性住房占11%左右。
除了建设保障房这种补贴方式外,还有实物保障和货币保障。民众用政府补贴去租或购商品房住,这也体现政府的保障。将来如果有货币保障的话,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肯定会超过“十二五”规划的20%比例。
货币保障其实是有很多好处的。比如自由方便,或近或远、或大或小完全可以由民众自己来决定。另外,建实物保障性住房一次性投入很大,货币补贴就可以把一次投入分散在几十年里,也减小了政府当期的财政压力。
《经济》:到今年6月,全国房价明显表现出止跌回涨的势头,而今年又将进入保障房分配的高峰期。目前来看,一旦保障房集中入市,将对商品住宅市场产生哪些影响?您对房地产市场下半年的走势有什么看法?
秦虹:温家宝总理最近也强调,要把抑制投机投资需求作为长期性的政策。如果真是能够有效的落实这个政策,那么市场上主要是自住性需求。自住性需求在三五年内是常数,投资性需求则是个无法估计的量。当市场上以自住性需求为主的时候,房价就很难被推高。即使偶尔推上去了,也难以持续。因为如果把过去的需求集中到今年释放,明年的需求就没了。
因此,在政策不变,加上我们的自住性需求是一定量的情况下,房价不具备快速上涨条件,关键是我们能否真正把控制投机投资需求的政策落实到位。
有一段时间我们一直在提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不在房地产市场本身,而在房地产市场之外。比如说财税制度能否优化和完善,让地方财政摆脱对土地收入的依赖。如果完善了财税制度,地方政府不依靠土地财政了,土地价格不再推高了,也有利于房价稳定。另外,金融体制改革能不能顺利进行,多一点投资渠道,让老百姓别把钱都投在房地产上。把这个需求解决了,房地产投资性需求的压力就会小了,等等。
引进民间资本的关键在于政府补贴
《经济》: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470万套,开工率为63%,基本建成260万套,完成投资5070亿元人民币。下半年还有很大一部分保障性住房在建,对资金实际投入的需求量也将很大,这些保障房建设资金该如何解决?
秦虹:整个资金安排主要有六个渠道:一是各个地方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还有很多地方已是超过政策要求,按土地出让总收益的10%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第二是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三是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上半年的补贴总额已经和去年全年的总额几乎一样多,估计下半年数额还会有增加;第四就是地方的财力,地方政府从财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来;第五个部分就是购房的收入,指的是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的销售,这部分钱的收入占相当大一部分。还有一个渠道就是中央代发地方建设债券,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剩下不足的,还需要通过银行贷款,或是一些企业的投入等。
实际上,各个地方每种渠道所占的比例不一定相同。比如中西部比较困难的地区,主要是中央财政的投资占的比较大。东部地区主要是土地收入、地方财政的支出占的比重比较大。
《经济》:由住建部等7部门刚发布新规,强调通过多种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市场化解决资金问题政府该如何引导?有没有进一步的政策或措施?
秦虹:关于社会资金进入保障房建设,现在主要看是什么样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如果以是否拥有产权来衡量,就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这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民间资金的投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企业的这种投入是有利润有回报的。对于租赁式保障性住房,比如说廉租房和公租房,企业参与投资的主要方式是代建。建完了再由政府回购,实际上也是政府出钱。
但是,通过企业投资、企业持有、企业经营这种租赁性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前来看,还有相当大的难度。要实现通过民间资金投入、民间资金持有、民间经营这个租赁式的保障性住房,恐怕最主要的一点是看政府补贴能不能到位,即政府能否真正承担起由于租金限制或变动、准入控制、选址配套不当等造成空置的风险,要看政府的补贴能否达到企业投资的一个合理利润率。如果达不到,就很难吸引民间投资进入。当然,国有企业投入承担责任和义务也是必要的。
《经济》:有部分城市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也有消息称,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有可能写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什么这些城市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支持保障房建设的尝试?这种尝试对将来保障房建设有什么样的作用?
秦虹: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是公积金条例规定的。至于公积金贷款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我想可能是因为在很多地方有大量的公积金沉淀,这样就不能发挥出它们应有的作用。而建保障性住房又需要资金,于是就把这部分沉淀的资金拿来先建保障性住房。然后政府再逐渐的偿还这个公积金。
这其中是有一些争议的,主要还是风险问题。因为公积金不是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是不用偿还的。公积金是个人的资金,如果出现风险,那缴纳者的风险谁来补偿呢?主要就是这个问题。
保障房供求要有效对接
《经济》:部分城市5年前建设的保障房现在有相当一部分已经被转变为商品房出售。有人担心,如果没有一个好的退出机制将影响保障房良性作用的发挥,在您看来,保障性住房在后续管理上应如何加以规范,如何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
秦虹:避免通过保障性住房获利,最好的办法就是只建租赁式保障性住房,不建产权式保障性住房。不建产权式保障房,相关人就不能从中获利。另外,租赁式保障性住房也有退出的问题。有部分人收入提高了,已经不符合保障条件了,却还在里面住着不出来。一个通行的办法就是提高租金。把公租房的租金提高到市场租金水平,或者之上。租房者可以不出来,因为房子的租金跟市场上一样。这样至少政府财政不用贴钱。采取这种办法在操作上就要先按市场租金收取,再按家庭困难程度返还相应数额的租金,不符合困难标准的就不返还。
国际上还有些经验是可以借鉴的,他们通常是每年或每三年审核住户的资格。如果不符合资格的就不能再住保障房。还有一个好办法就是举报。左邻右舍知道他的收入已经很高了,就可以举报。政府就可以去审查,查了之后不符合条件就要搬出来。如果住户不愿意搬走,政府就提高租金。在日本,不再符合资格的租户如果不退出保障性住房,他要缴纳的租金高出市场的一倍。
还有一个很好的退出管理办法就是“以房促退”,保障房不能建得太豪华。保障房一定只体现基本保障。要让住户觉得收入一提高就不想住在里面才可以。房子建得太豪华,谁都想住在里面,当然就不愿意退出了。
所以我认为首先要以规促退,事先定好规则,超过条件就必须退出;第二就是以房促退,因为房子建的正好是用户比较困难时才愿意住的,一旦收入高了就不愿意租。现在各国的保障性住房都没有豪华保障,都是基本保障。
《经济》: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您最关注的是哪些问题?
秦虹:现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恐怕还是一个供求有效对接,不要错位的问题。就是政府保障性住房保障的对象和需求对象,怎么能够有效的对接,而不是错位。
有一些大学教师、政府公务员也享受着保障性住房政策,但是,他们是不是真的需要?而农民工需要保障性住房,他能不能住进去?还有就是一些小城市建了这么多保障房,是不是有这么多需求?有些城市需求量很大,建的保障房够不够?这是一种有效对接的问题。
保障性住房特别需要精细化管理。而不是说简单的把房子一盖就算了。盖完了之后谁住进去,住进去怎么退出,怎么管理,租金怎么才能收上来,物业怎么管理,这些东西都需要非常精细化地来考虑,不是那么简单的。 比如香港,他们去年提出来要重新考虑建居屋(保障性住房的一种)。但是要等到5年以后才实施。他们用5年时间来准备制定政策。他们要研究钱从哪里来,地从哪里出,有多大需求,分配给谁,社会有没有意见,会不会影响到房地产市场。这都要综合评估,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的精细化管理就是要从前期的规划、设计、选址、建设、融资,到建筑质量的监督、入住、准入进入,乃至后期的物业管理、房屋管理、人员的退出,再循环使用等全过程。还包括保障房应该建多大的量,建在什么地方,针对什么样的人群,全方位,全过程都需要精细化管理。所以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难度确实还是挺大的。
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重在市场外
《经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中小城市和大都市的建设要求有什么不同?
秦虹:不同的就是需求。大城市和小城市的差别就在于民众各自的需求不同。北京、上海这些地方房价很高,民众对保障的需求量非常大。中小城市本来房价就很便宜,民众的收入可能不高,但是不缺房子,他的需求量就没有这么大。
《经济》:目前的保障房的覆盖面比例有多少?政府是如何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房比例的?
秦虹:到2010年整个城镇住房存量里看,保障性住房占11%左右。
除了建设保障房这种补贴方式外,还有实物保障和货币保障。民众用政府补贴去租或购商品房住,这也体现政府的保障。将来如果有货币保障的话,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肯定会超过“十二五”规划的20%比例。
货币保障其实是有很多好处的。比如自由方便,或近或远、或大或小完全可以由民众自己来决定。另外,建实物保障性住房一次性投入很大,货币补贴就可以把一次投入分散在几十年里,也减小了政府当期的财政压力。
《经济》:到今年6月,全国房价明显表现出止跌回涨的势头,而今年又将进入保障房分配的高峰期。目前来看,一旦保障房集中入市,将对商品住宅市场产生哪些影响?您对房地产市场下半年的走势有什么看法?
秦虹:温家宝总理最近也强调,要把抑制投机投资需求作为长期性的政策。如果真是能够有效的落实这个政策,那么市场上主要是自住性需求。自住性需求在三五年内是常数,投资性需求则是个无法估计的量。当市场上以自住性需求为主的时候,房价就很难被推高。即使偶尔推上去了,也难以持续。因为如果把过去的需求集中到今年释放,明年的需求就没了。
因此,在政策不变,加上我们的自住性需求是一定量的情况下,房价不具备快速上涨条件,关键是我们能否真正把控制投机投资需求的政策落实到位。
有一段时间我们一直在提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不在房地产市场本身,而在房地产市场之外。比如说财税制度能否优化和完善,让地方财政摆脱对土地收入的依赖。如果完善了财税制度,地方政府不依靠土地财政了,土地价格不再推高了,也有利于房价稳定。另外,金融体制改革能不能顺利进行,多一点投资渠道,让老百姓别把钱都投在房地产上。把这个需求解决了,房地产投资性需求的压力就会小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