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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浙江省道路运输行业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主要采用行政手段,长于审批。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应更多地采用经济手段,运用交通规费经济杠杆,调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企业行为。行业主管部门应减少行政直接干预,更多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来规范市场,明确鼓励什么、限制什么、淘汰什么,通过市场引导企业发展。而且,交通产业经济政策的合理性如何,直接关系到道路运输行业的竞争力。
车辆营运艰难原因
目前,社会反映我省道路交通规费和道路通行费偏高的呼声比较强烈,道路运输成本高,企业负担重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行业竞争力的提高。从我市物流企业发展现状看,营收超亿元的企业有浙江广深,浙江诚信、义乌万达、浙江东宇等。他们均以铁路专线为支撑,公路运输不足15%,公路汽车货运营运收入最多没有超过3000万元企业(不包括服务业),大部分企业都在减少运力,退出运输,从组货和网点服务中盈利,放弃或缩减主业,究其原因,主要有:
1、道路货运业成本大幅提高。以金华中宇货联运有限公司为例:①养路费增加。2004年省厅调整养路费征缴标准,每个车吨增加35元/月,由于标准调高,年增加养路费38万元;新增车辆考虑规范运行(即没有大吨小标)新增加养路费42万元,预计2005年全年增加养路费80余万元。②油料涨价。2005年油料比2002年价格已翻一番,2005年预计增加成本145万元。③车辆保险费增加。由于国家新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出台,多次调高车辆保险费,2005年比2002年平均每台增加保费5000多元,该公司128辆营运车,年增加保费成本75万元。④随着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公司工资性成本(含五大保险)按现有人数计,2005年比2002年增加50余万元。
2、由于缴交税费的不规范,导致市场竞争环境的不公正。①一种挂安徽牌子的农用车,其实际运输能力相当金华5吨货车(该车在金华不能上牌),而金华货车所缴纳规费则相当于该车的16倍以上。②政策导向不明,限制什么,发展什么,自备车与营运车税负不公并倒挂。以吨货车为例,自备车200元/月,营运车348元/月。
3、导致我市货运车辆转籍外挂。目前,我市有外挂车2700多辆,外省驻金营运货车1000多辆,另外还有许多购买新车时就直接落户到外省的车辆,这部分车辆难以统计。造成车辆外挂的原因主要有:①规费征收标准不一。由于各省公路税费征收政策不统一,江西、安徽、河南等周边省、市公路规费征收标准均低于我省,仅为我省公路税费的1/4—1/2,且外省市对全年在当地统缴规费的车辆实行优惠政策,一年只需缴纳8个月规费,一辆20吨的大货车在金华缴费,一年需缴纳83520元,而在江西有些地方只需缴费26400元,相差5?郾7万元,巨大的差价,客观上造成车辆千方百计到规费较低的省份缴费,这是导致本市大货车外挂的直接原因。②部分省、市把车辆挂籍当地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许多外省、市把吸纳其它省市车辆挂籍当地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对外来转籍车辆大开方便之门,在车辆入户、征费吨位核定等方面较为宽松,可跳月缴费,也无需提供车籍地的养路费转籍通知书就可入户,使得一些欠费较多的车辆在转籍后欠费就被一笔勾销,使我市大量大货车轻松“落户”到外省、市。③为逃避我市交警、运管的严格管理。我市交警、运管对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比外省要规范、严格。交警对车辆、驾驶员要定期年审,对驾驶员违章要记分扣证,运管对营运车辆要定期年审检测,要求营运驾驶员必须经培训、考试持证上岗,而外省有些地方就留于形式,有的驾驶员身上带有各类证件好几本,随你记扣。现已发现一些私人轿车为逃避电子警察监控而转籍外省。外挂车利用外省车籍身份享受外省“优惠”政策逃缴我市公路规费,游离在我市车管、运管稽征等职能部门的管理之外,成为我市运输市场的“黑户”。它们的存在不仅破坏了我市运输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则。
由于外挂车辆的营运成本低,常采用低价与本地车辆争夺市场,形成不公平竞争,使本地货运车辆生存和发展空间受到挤压,扰乱了我市运输市场的秩序,并迫使本市车辆纷纷外挂,形成恶性循环,严重制约了我市货运行业的发展。
完善道路交通产业政策 扭转汽车货运艰难形势
1、金华市货运车至省内主要几条线路实载率较低。以金华中宇公司4条线路的实载率为例:实载率=货物周转量/运输里程(km)?鄢车辆吨位。金华——温州:5500/500×15=73?郾3%;金华——路桥:7290/15×643=75?郾58%;金华——椒江:8955/20×660=67?郾84%;金华——三门:7194/719×20=50?郾02%;实载率低是信息不对称的结果,企业不能得到充足的货源信息,回程组不到货,造成资源闲置。假如企业能获得充分信息,提高实载率,很明显企业的状况将好转。信息不对称严重限制了企业本身交易的规模和水平。另一方面:货运市场价格背离相当严重。
2、现行车辆报停不合理。按现行我省规费征收政策,营运车辆报停三个月后不准再报停,因此企业经营要亏损,如成本分析表所示,不经营亏损更大,如3天20吨车辆固定费用支出1320元,还要加上职工工资支出。
3、企业将盈利转到超载上,形成不超载不赚钱的怪圈。制度的反向激励还体现在“超载”现象上,由于小企业、车户经营游离性强,大中企业受到较大约束,大中企业与小企业车户的超载风险不同。小企业车户超载和预期损失降低,预期收益提高,有了更大的利润空间,并拓展了成本余地。小企业、车户营运的社会成本大于其边际收益,其存在造成了外部性,造成市场供给过剩,价格压低,而这一切转移到了守规的大中企业上。
由于收费公路的不断增加,再加之原来征收的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以及运管费等各种交通规费,给运输经营者带来了沉重的经营负担,运输成本不断攀升,运输企业无力更新高级车辆、企业竞争力明显不足。尽管通行费、客货附加费支出的费用名义上由货主或旅客自行负担,但由于客货运输行业激烈的竞争,通行费和客货运附加费的支出归根结底是加重了运输的负担。过高的规费负担以及规费标准的不合理,对运输结构调整(特别是运力结构调整)和运输市场秩序带来不利影响,超限运输久治不愈,已成为影响道路运输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竞争力的政策建议
1、组织专题研究道路运输税费的理论、机制、政策和管理问题。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车辆结构调整,降低运输企业成本,制订合理税费负担比例,可进行听证,要让经营者能够赚到钱,提高行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调整现行通行费和养路费的征收标准,鼓励发展的多轴大型载重车、集装箱车、封闭式货车、高级客车降低通行费。对于长期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运输车辆,应按“长期光顾的顾客”对待,给予通行费折扣优惠或通行费“月票制”,对仅在收费公路上运行的营业性运输车辆,酌情减征养路费。结合治理超限超载,抓紧制定降低货运车辆通行和养路费的具体政策。
3、加强管理工作的持续性。治超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地方执法力度有所放松。有的地方工作热情不高。疲劳作战和厌战心理开始出现;超限超载现象有所反弹。运价有所回落;个别执法人员不规范,存在乱设检查点,乱罚款的现象;“车托”威胁当前的治超工作,个别地方联合执法不到位,没有形成合力。道路货运企业普遍希望政府部门尽快完善治超的政策链,加强治超的彻底性。建议政府采用理性、科学、严密的政策组合,使政策发挥链条的整体效应。
4、加大对专业运输企业的政策扶持。受外挂(省)车辆冲击,专业运输企业处境困难,为扶持货运企业,要求给予政策倾斜,对专业运输企业实行规费统缴包干优惠政策,同时对车辆集中的单位,取消报停三个月后车辆不准报停的不合理规定。减轻营运车辆的规费负担。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们建议省交通厅适当调整非营业车和营业车之间规费负担,缩小营运车辆与外省车辆规费之间的差距,以促进货运行业发展,积极用好政策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作者单位:浙江金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车辆营运艰难原因
目前,社会反映我省道路交通规费和道路通行费偏高的呼声比较强烈,道路运输成本高,企业负担重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行业竞争力的提高。从我市物流企业发展现状看,营收超亿元的企业有浙江广深,浙江诚信、义乌万达、浙江东宇等。他们均以铁路专线为支撑,公路运输不足15%,公路汽车货运营运收入最多没有超过3000万元企业(不包括服务业),大部分企业都在减少运力,退出运输,从组货和网点服务中盈利,放弃或缩减主业,究其原因,主要有:
1、道路货运业成本大幅提高。以金华中宇货联运有限公司为例:①养路费增加。2004年省厅调整养路费征缴标准,每个车吨增加35元/月,由于标准调高,年增加养路费38万元;新增车辆考虑规范运行(即没有大吨小标)新增加养路费42万元,预计2005年全年增加养路费80余万元。②油料涨价。2005年油料比2002年价格已翻一番,2005年预计增加成本145万元。③车辆保险费增加。由于国家新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出台,多次调高车辆保险费,2005年比2002年平均每台增加保费5000多元,该公司128辆营运车,年增加保费成本75万元。④随着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公司工资性成本(含五大保险)按现有人数计,2005年比2002年增加50余万元。
2、由于缴交税费的不规范,导致市场竞争环境的不公正。①一种挂安徽牌子的农用车,其实际运输能力相当金华5吨货车(该车在金华不能上牌),而金华货车所缴纳规费则相当于该车的16倍以上。②政策导向不明,限制什么,发展什么,自备车与营运车税负不公并倒挂。以吨货车为例,自备车200元/月,营运车348元/月。
3、导致我市货运车辆转籍外挂。目前,我市有外挂车2700多辆,外省驻金营运货车1000多辆,另外还有许多购买新车时就直接落户到外省的车辆,这部分车辆难以统计。造成车辆外挂的原因主要有:①规费征收标准不一。由于各省公路税费征收政策不统一,江西、安徽、河南等周边省、市公路规费征收标准均低于我省,仅为我省公路税费的1/4—1/2,且外省市对全年在当地统缴规费的车辆实行优惠政策,一年只需缴纳8个月规费,一辆20吨的大货车在金华缴费,一年需缴纳83520元,而在江西有些地方只需缴费26400元,相差5?郾7万元,巨大的差价,客观上造成车辆千方百计到规费较低的省份缴费,这是导致本市大货车外挂的直接原因。②部分省、市把车辆挂籍当地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许多外省、市把吸纳其它省市车辆挂籍当地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对外来转籍车辆大开方便之门,在车辆入户、征费吨位核定等方面较为宽松,可跳月缴费,也无需提供车籍地的养路费转籍通知书就可入户,使得一些欠费较多的车辆在转籍后欠费就被一笔勾销,使我市大量大货车轻松“落户”到外省、市。③为逃避我市交警、运管的严格管理。我市交警、运管对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比外省要规范、严格。交警对车辆、驾驶员要定期年审,对驾驶员违章要记分扣证,运管对营运车辆要定期年审检测,要求营运驾驶员必须经培训、考试持证上岗,而外省有些地方就留于形式,有的驾驶员身上带有各类证件好几本,随你记扣。现已发现一些私人轿车为逃避电子警察监控而转籍外省。外挂车利用外省车籍身份享受外省“优惠”政策逃缴我市公路规费,游离在我市车管、运管稽征等职能部门的管理之外,成为我市运输市场的“黑户”。它们的存在不仅破坏了我市运输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则。
由于外挂车辆的营运成本低,常采用低价与本地车辆争夺市场,形成不公平竞争,使本地货运车辆生存和发展空间受到挤压,扰乱了我市运输市场的秩序,并迫使本市车辆纷纷外挂,形成恶性循环,严重制约了我市货运行业的发展。
完善道路交通产业政策 扭转汽车货运艰难形势
1、金华市货运车至省内主要几条线路实载率较低。以金华中宇公司4条线路的实载率为例:实载率=货物周转量/运输里程(km)?鄢车辆吨位。金华——温州:5500/500×15=73?郾3%;金华——路桥:7290/15×643=75?郾58%;金华——椒江:8955/20×660=67?郾84%;金华——三门:7194/719×20=50?郾02%;实载率低是信息不对称的结果,企业不能得到充足的货源信息,回程组不到货,造成资源闲置。假如企业能获得充分信息,提高实载率,很明显企业的状况将好转。信息不对称严重限制了企业本身交易的规模和水平。另一方面:货运市场价格背离相当严重。
2、现行车辆报停不合理。按现行我省规费征收政策,营运车辆报停三个月后不准再报停,因此企业经营要亏损,如成本分析表所示,不经营亏损更大,如3天20吨车辆固定费用支出1320元,还要加上职工工资支出。
3、企业将盈利转到超载上,形成不超载不赚钱的怪圈。制度的反向激励还体现在“超载”现象上,由于小企业、车户经营游离性强,大中企业受到较大约束,大中企业与小企业车户的超载风险不同。小企业车户超载和预期损失降低,预期收益提高,有了更大的利润空间,并拓展了成本余地。小企业、车户营运的社会成本大于其边际收益,其存在造成了外部性,造成市场供给过剩,价格压低,而这一切转移到了守规的大中企业上。
由于收费公路的不断增加,再加之原来征收的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以及运管费等各种交通规费,给运输经营者带来了沉重的经营负担,运输成本不断攀升,运输企业无力更新高级车辆、企业竞争力明显不足。尽管通行费、客货附加费支出的费用名义上由货主或旅客自行负担,但由于客货运输行业激烈的竞争,通行费和客货运附加费的支出归根结底是加重了运输的负担。过高的规费负担以及规费标准的不合理,对运输结构调整(特别是运力结构调整)和运输市场秩序带来不利影响,超限运输久治不愈,已成为影响道路运输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竞争力的政策建议
1、组织专题研究道路运输税费的理论、机制、政策和管理问题。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车辆结构调整,降低运输企业成本,制订合理税费负担比例,可进行听证,要让经营者能够赚到钱,提高行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调整现行通行费和养路费的征收标准,鼓励发展的多轴大型载重车、集装箱车、封闭式货车、高级客车降低通行费。对于长期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运输车辆,应按“长期光顾的顾客”对待,给予通行费折扣优惠或通行费“月票制”,对仅在收费公路上运行的营业性运输车辆,酌情减征养路费。结合治理超限超载,抓紧制定降低货运车辆通行和养路费的具体政策。
3、加强管理工作的持续性。治超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地方执法力度有所放松。有的地方工作热情不高。疲劳作战和厌战心理开始出现;超限超载现象有所反弹。运价有所回落;个别执法人员不规范,存在乱设检查点,乱罚款的现象;“车托”威胁当前的治超工作,个别地方联合执法不到位,没有形成合力。道路货运企业普遍希望政府部门尽快完善治超的政策链,加强治超的彻底性。建议政府采用理性、科学、严密的政策组合,使政策发挥链条的整体效应。
4、加大对专业运输企业的政策扶持。受外挂(省)车辆冲击,专业运输企业处境困难,为扶持货运企业,要求给予政策倾斜,对专业运输企业实行规费统缴包干优惠政策,同时对车辆集中的单位,取消报停三个月后车辆不准报停的不合理规定。减轻营运车辆的规费负担。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们建议省交通厅适当调整非营业车和营业车之间规费负担,缩小营运车辆与外省车辆规费之间的差距,以促进货运行业发展,积极用好政策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作者单位:浙江金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