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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冷战结束后,右翼政客谋求日本从“经济大国”向“政治大国”和“军事大国”迈进,海外军事活动作为重要一环发挥着功能性的作用。日本自卫队借此机会,乘势而起。为了减少《和平宪法》的审查与阻碍,自卫队海外派遣分三步走战略,分别是利用联合国框架、依靠日美同盟和自主派兵。同时,自卫队海外派遣的活动范围也从救援维和等和平行动转到了参与战事活动。
关键词 自卫队 海外派遣 三步走 军事大国
中图分类号:D81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0.067
冷战结束后,为了避免国内民众和周边国家的激烈反对,掩盖日本追求“政治大国”和“军事大国”的图谋,右翼政治家的主导下的自卫队分三步走战略谋求军事力量的松绑,并获得了初步的成功。一是以联合国为活动中心,开启自卫队海外派遣的先例;二是将海外派遣活动的重心逐渐从联合国框架之内转移到美日同盟,追随美国开展全球军事活动;三是由派遣非战斗人员进入非战区从事救援、维和等活动发展到派遣武装人员进入战区进行军事活动。本文通过梳理冷战结束后自卫队一系列的海外派遣活动,探究日本追求“正常国家”背景下自卫队不断突破限制、走出国门的历史、现实与趋势,希冀对认识当前日本右翼势力不断膨胀以及政治右倾化有所帮助。
一、以联合国为活动中心,开启自衛队海外派遣的先例
日本加入联合国有特定的政治目的:作为战败国,联合国成为日本重返国际社会、走向“正常国家”的突破口。1956年加入联合国后不久,日本外务省便悄悄训练自卫队员以适应参加联合国的维和行动了。但由于当时的冷战背景,国内反对力量强大等原因,日本最终未能实现海外派遣。 海湾危机时,虽然日本先后为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提供了总数为130亿美元的资金,但仍被西方舆论抨击为“只流汗,不流血”。海湾战争大大刺激了日本右翼势力,他们认为日本自卫队的受限是其走向“正常国家”的最大障碍。冷战后右翼势力不断膨胀更是促使他们积极地推进日本自卫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力图通过全面参加维和行动摆脱日本在国际上“经济大国,政治侏儒”的非对称形象。在美国的支持和右翼势力的牵引下,经政府安全保障会议和临时内阁会议的正式批准,日本政府决定在战争结束后派出一支由6艘舰只和510名自卫队官兵组成的扫雷部队,以参加多国部队扫雷行动。这次行动是日本作为战败国第一次向海外武装冲突地区派遣武装部队,它打开了日本自卫队海外派遣的“潘多拉盒子”。海湾扫雷行动之后,1992年6月15日,为了使自卫队的海外派遣行动赢得合法性保障,日本国会强制通过了《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法案》(简称“PKO”法案)。“PKO”法案使日本自卫队通过联合国框架像其他国家的军队一样参加军事活动找到了法律依据,是对日本战后宪法和平原则的一次重大突破。虽然法案中提出了“PKO”五原则来限制自卫队海外活动, 但它仍然要为冷战后日本自卫队走出国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负主要的责任。自1992年“PKO法”成立到目前为止,日本无论是在参与维和行动还是派遣人员方面都是八国集团中的最为积极国家。
表一:日本自卫队海外派遣活动一览表
冷战后,日本之所以积极参加维和行动,除了想要在联合国框架内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外,最主要的还是要摆脱“战败国形象”,进入“正常国家”序列,进而争取“政治大国”和“军事大国”。正如美国学者埃兹拉蒂所言:“以联合国为外交中心,可以为日本提供一个在国际交往的支点,得以提高它的外交和军事地位,有助于创造独立的外交政策,并为其国家利益的需要服务。” 虽然自卫队在联合国的组织下参与的都是救援或维和行动,并不能说明其已经突破了和平宪法的限制,但二战之后日本自卫队首出国门,为进一步行动开辟了条件。
二、活动重心逐渐从联合国框架之内转移到美日同盟,对外派遣的自主性不断上升
9·11事件发生以后,日本强调,作为美国的盟友,应在美国的全球反恐战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并多次制定和修改原有的法律以便利自卫队的派遣。作为对恐怖事件的回应,日本抓住时机要求对1999年通过的《周边事态法案》、《自卫队法案》《日美物品劳役相互提供协定法案》加紧落实,使其立即可以操作。2001年10月,阿富汗战争打响以后,为了配合美国的军事行动,日本国会在10日之内接连通过了《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和《海上保安厅法修正案》。相比1992年通过的《协助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法案》,上述三个法案对日本的派兵条件作了多处突破:一是自卫队活动范围的扩大。《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将自卫队的活动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公共海域。二是降低了自卫队使用武器的条件。新法案甚至将使用武器自卫的权力下放到自卫队管辖的人员。三是自卫队派遣的决定权下移。首相向自卫队发出命令前不必首先经过议会批准,在命令发出后20天内取得议会“事后承认”即可。随着美国全球战略的展开,日本积极参与其中,推进海外派兵的步伐。具体活动见表二。
表二:自卫队在美日同盟框架下进行的海外活动
“9·11”事件发生以后,日本打着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名号积极参与美国的全球军事行动,实则是右翼分子主导下的政府利用国际局势追求“正常国家”进程的加速。为了破除《和平宪法》以及一些列相关法律对自卫队行动的束缚,右翼政治家更是借机大肆篡改《和平宪法》框架下的法律体系,不断冲破派遣自卫队赴海外执行任务的法律限制。自此,二战以来日本“专守防卫”的军事格局被打破,同时也为自卫队的进一步军事行动奠定了基础。
三、由派遣非战斗人员进入非战区从事救援、维和等活动发展到派遣武装人员进入战区进行军事活动
派遣初期,自卫队在海外的职责和行动受到了严格的限制。1992年,日本众议院通过的《协助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法案》规定自卫队在海外派遣活动中只能从事医疗、救灾、运输、通信等后方支援活动,而不能参与监督停火或收缴武器等主要维和任务。2003年3月20日,伊拉克战争打响以后,日本迅速作出反应,宣布在战争中全面支持美国,并在5月份通过了《武力攻击事态因应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正案》。同年7月,日本内阁利用多数党优势强行在议会通过了《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案》,这项法案允许日本政府派出约1000人规模的自卫队部队配合美军在伊拉克的战事活动以及提供后勤保障,这批人配备有精良的武器装备并随时可以使用武器以应对危机。根据形势,2004年9月,日本又不失时机地正式下达了向伊拉克派遣自卫队的决定。次年1月,日本自卫队先遣队首先被派往伊拉克南部地区执行任务,2个月后,日本又向伊拉克派出航空自卫队,开展空中运输任务。2009年日本防卫省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仅从2006年7月到2008年12月,航空自卫队就运送了2.6万多人往来伊拉克和科威特,其中超过71%的人员为从事战争活动的军事人员,而运送的人道主义援助人员数量则不超过10%。此外,航空自卫队还多次为美军及其盟友运送小型枪械和战略物资,为战争的扩大和继续提供了后援力量。可以说,《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案》为日本支援美国军事行动和自主海外派遣军事力量提供了合法性依据。有了的法律保障,日本不仅可以为美国等多国部队提供武器弹药内的后勤支援,而且还被允许自卫队全副武装地开进战争尚未结束的伊拉克。自此,日本海外派遣军事力量的限制已经被彻底打破,日本政府可以根据本国利益把自卫队到输送世界各地,这标志着日本在军事大国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四、结语
日本自卫队力量的不断增长以及海外用兵限制的消减是日本追求“正常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柏林墙倒塌之后,两大阵营的对立不复存在,两极格局下掩盖的国家诉求开始凸显。从80年代开始,日本开始公开摒弃战后遵循的“吉田路线”,追求“政治大国”的迹象愈发明显。1983年,时任首相中曾根康弘就正式提出了“战后政治总决算”的口号,不久他又在任上确定了日本“政治大国”的奋斗目标。他主张日本国内应该大胆地破除分歧,排除外界干扰,以推动日本作为一个“正常”的国家和民族在世界上舞台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在追求“正常国家”的过程中,日本自卫队作为重要一环在其中发挥着功能性的作用已经成为日本精英界的共识。日本前首相小泽一郎就认为,如果日本不能向海外输出自己的力量,那它就不是一个正常的“普通国家”,向海外派兵不仅关乎着日本国家的功能,更关乎着日本在国际上的尊严。在日本右翼势力煽动民众支持修宪的形势下,2016年3月,新安保法案正式生效,该法案的通过去除了限制日本军事力量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是对日本战后“和平体制”的否定,反映了新世纪以来日本整体上保守偏右以及少数极右分子主导政治、扰乱是非的政治生态。日本军事力量的过度膨胀对日本国内和周边国家的和平发展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危害,为地区稳定以及世界和平埋下了和平隐患,不得不提起日本国内人民和周边国家的警觉。
注释:
高俊把日本未能在冷戰期间实现海外派兵的原因归结为六条,分别是:美苏冷战的国际大背景;日本国内政治体制的特点;日本国内制度方面的原因;来自在野党、舆论和广大国民的反对和顾虑;“吉田”主义的影响;冷战期间国际社会对自卫队海外派遣的态度。冷战期间日本自卫队海外派遣的起源与演变.国际政治研究.2008(1).
“PKO”五原则分别是:(1)争端当事者之间成立了停战协定;(2)包括属于维和活动地区的国家在内的争端当事者同意日本参加该维和队;(3)该维和队不偏向特定的争端当事者,严守中立立场;(4)当上述某项原则未满足时,日本参加的部队可以撤回;(5)武器的使用限制在参加成员为防护生命所需的最小限度之内。
金一南.3场战争 3次突破 日本突破“和平法案”向海外派兵.环球军事.2003(8).214-216.
参考文献:
[1]日本《朝日新闻》1992年9月20日.
[2]李建民.冷战结束后日本军事战略调整的路径分析.国际论坛.2005(3).
[3]资料来源: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部网站.http://www.un.org/zh/peacekeeping/operations/current.shtml.2013-08-03/2016-07-01.
[4][美]米尔顿·埃兹拉蒂著.沈建译.变-日本变局如何改变世界局势.北京:新华出版社.2003.
[5]刘长敏.日本海外派兵启示录.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2(2).
[6]日本再派军舰赴印度洋 以替换在印度洋上的舰艇.http://japan.people.com.cn/2001- 02-12/2016-07-01.
[7]日本批准派兵伊拉克.人民日报海外版.2003-12-10(3).
[8]日本航空自卫队行动首次曝光:实为协助美军.广州日报.2009-10-08(5).
[9]孙立祥.战后日本右翼势力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10]张广宇.冷战后日本新保守主义与政治右倾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 自卫队 海外派遣 三步走 军事大国
中图分类号:D81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0.067
冷战结束后,为了避免国内民众和周边国家的激烈反对,掩盖日本追求“政治大国”和“军事大国”的图谋,右翼政治家的主导下的自卫队分三步走战略谋求军事力量的松绑,并获得了初步的成功。一是以联合国为活动中心,开启自卫队海外派遣的先例;二是将海外派遣活动的重心逐渐从联合国框架之内转移到美日同盟,追随美国开展全球军事活动;三是由派遣非战斗人员进入非战区从事救援、维和等活动发展到派遣武装人员进入战区进行军事活动。本文通过梳理冷战结束后自卫队一系列的海外派遣活动,探究日本追求“正常国家”背景下自卫队不断突破限制、走出国门的历史、现实与趋势,希冀对认识当前日本右翼势力不断膨胀以及政治右倾化有所帮助。
一、以联合国为活动中心,开启自衛队海外派遣的先例
日本加入联合国有特定的政治目的:作为战败国,联合国成为日本重返国际社会、走向“正常国家”的突破口。1956年加入联合国后不久,日本外务省便悄悄训练自卫队员以适应参加联合国的维和行动了。但由于当时的冷战背景,国内反对力量强大等原因,日本最终未能实现海外派遣。 海湾危机时,虽然日本先后为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提供了总数为130亿美元的资金,但仍被西方舆论抨击为“只流汗,不流血”。海湾战争大大刺激了日本右翼势力,他们认为日本自卫队的受限是其走向“正常国家”的最大障碍。冷战后右翼势力不断膨胀更是促使他们积极地推进日本自卫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力图通过全面参加维和行动摆脱日本在国际上“经济大国,政治侏儒”的非对称形象。在美国的支持和右翼势力的牵引下,经政府安全保障会议和临时内阁会议的正式批准,日本政府决定在战争结束后派出一支由6艘舰只和510名自卫队官兵组成的扫雷部队,以参加多国部队扫雷行动。这次行动是日本作为战败国第一次向海外武装冲突地区派遣武装部队,它打开了日本自卫队海外派遣的“潘多拉盒子”。海湾扫雷行动之后,1992年6月15日,为了使自卫队的海外派遣行动赢得合法性保障,日本国会强制通过了《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法案》(简称“PKO”法案)。“PKO”法案使日本自卫队通过联合国框架像其他国家的军队一样参加军事活动找到了法律依据,是对日本战后宪法和平原则的一次重大突破。虽然法案中提出了“PKO”五原则来限制自卫队海外活动, 但它仍然要为冷战后日本自卫队走出国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负主要的责任。自1992年“PKO法”成立到目前为止,日本无论是在参与维和行动还是派遣人员方面都是八国集团中的最为积极国家。
表一:日本自卫队海外派遣活动一览表
冷战后,日本之所以积极参加维和行动,除了想要在联合国框架内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外,最主要的还是要摆脱“战败国形象”,进入“正常国家”序列,进而争取“政治大国”和“军事大国”。正如美国学者埃兹拉蒂所言:“以联合国为外交中心,可以为日本提供一个在国际交往的支点,得以提高它的外交和军事地位,有助于创造独立的外交政策,并为其国家利益的需要服务。” 虽然自卫队在联合国的组织下参与的都是救援或维和行动,并不能说明其已经突破了和平宪法的限制,但二战之后日本自卫队首出国门,为进一步行动开辟了条件。
二、活动重心逐渐从联合国框架之内转移到美日同盟,对外派遣的自主性不断上升
9·11事件发生以后,日本强调,作为美国的盟友,应在美国的全球反恐战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并多次制定和修改原有的法律以便利自卫队的派遣。作为对恐怖事件的回应,日本抓住时机要求对1999年通过的《周边事态法案》、《自卫队法案》《日美物品劳役相互提供协定法案》加紧落实,使其立即可以操作。2001年10月,阿富汗战争打响以后,为了配合美国的军事行动,日本国会在10日之内接连通过了《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和《海上保安厅法修正案》。相比1992年通过的《协助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法案》,上述三个法案对日本的派兵条件作了多处突破:一是自卫队活动范围的扩大。《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将自卫队的活动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公共海域。二是降低了自卫队使用武器的条件。新法案甚至将使用武器自卫的权力下放到自卫队管辖的人员。三是自卫队派遣的决定权下移。首相向自卫队发出命令前不必首先经过议会批准,在命令发出后20天内取得议会“事后承认”即可。随着美国全球战略的展开,日本积极参与其中,推进海外派兵的步伐。具体活动见表二。
表二:自卫队在美日同盟框架下进行的海外活动
“9·11”事件发生以后,日本打着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名号积极参与美国的全球军事行动,实则是右翼分子主导下的政府利用国际局势追求“正常国家”进程的加速。为了破除《和平宪法》以及一些列相关法律对自卫队行动的束缚,右翼政治家更是借机大肆篡改《和平宪法》框架下的法律体系,不断冲破派遣自卫队赴海外执行任务的法律限制。自此,二战以来日本“专守防卫”的军事格局被打破,同时也为自卫队的进一步军事行动奠定了基础。
三、由派遣非战斗人员进入非战区从事救援、维和等活动发展到派遣武装人员进入战区进行军事活动
派遣初期,自卫队在海外的职责和行动受到了严格的限制。1992年,日本众议院通过的《协助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法案》规定自卫队在海外派遣活动中只能从事医疗、救灾、运输、通信等后方支援活动,而不能参与监督停火或收缴武器等主要维和任务。2003年3月20日,伊拉克战争打响以后,日本迅速作出反应,宣布在战争中全面支持美国,并在5月份通过了《武力攻击事态因应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正案》。同年7月,日本内阁利用多数党优势强行在议会通过了《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案》,这项法案允许日本政府派出约1000人规模的自卫队部队配合美军在伊拉克的战事活动以及提供后勤保障,这批人配备有精良的武器装备并随时可以使用武器以应对危机。根据形势,2004年9月,日本又不失时机地正式下达了向伊拉克派遣自卫队的决定。次年1月,日本自卫队先遣队首先被派往伊拉克南部地区执行任务,2个月后,日本又向伊拉克派出航空自卫队,开展空中运输任务。2009年日本防卫省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仅从2006年7月到2008年12月,航空自卫队就运送了2.6万多人往来伊拉克和科威特,其中超过71%的人员为从事战争活动的军事人员,而运送的人道主义援助人员数量则不超过10%。此外,航空自卫队还多次为美军及其盟友运送小型枪械和战略物资,为战争的扩大和继续提供了后援力量。可以说,《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案》为日本支援美国军事行动和自主海外派遣军事力量提供了合法性依据。有了的法律保障,日本不仅可以为美国等多国部队提供武器弹药内的后勤支援,而且还被允许自卫队全副武装地开进战争尚未结束的伊拉克。自此,日本海外派遣军事力量的限制已经被彻底打破,日本政府可以根据本国利益把自卫队到输送世界各地,这标志着日本在军事大国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四、结语
日本自卫队力量的不断增长以及海外用兵限制的消减是日本追求“正常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柏林墙倒塌之后,两大阵营的对立不复存在,两极格局下掩盖的国家诉求开始凸显。从80年代开始,日本开始公开摒弃战后遵循的“吉田路线”,追求“政治大国”的迹象愈发明显。1983年,时任首相中曾根康弘就正式提出了“战后政治总决算”的口号,不久他又在任上确定了日本“政治大国”的奋斗目标。他主张日本国内应该大胆地破除分歧,排除外界干扰,以推动日本作为一个“正常”的国家和民族在世界上舞台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在追求“正常国家”的过程中,日本自卫队作为重要一环在其中发挥着功能性的作用已经成为日本精英界的共识。日本前首相小泽一郎就认为,如果日本不能向海外输出自己的力量,那它就不是一个正常的“普通国家”,向海外派兵不仅关乎着日本国家的功能,更关乎着日本在国际上的尊严。在日本右翼势力煽动民众支持修宪的形势下,2016年3月,新安保法案正式生效,该法案的通过去除了限制日本军事力量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是对日本战后“和平体制”的否定,反映了新世纪以来日本整体上保守偏右以及少数极右分子主导政治、扰乱是非的政治生态。日本军事力量的过度膨胀对日本国内和周边国家的和平发展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危害,为地区稳定以及世界和平埋下了和平隐患,不得不提起日本国内人民和周边国家的警觉。
注释:
高俊把日本未能在冷戰期间实现海外派兵的原因归结为六条,分别是:美苏冷战的国际大背景;日本国内政治体制的特点;日本国内制度方面的原因;来自在野党、舆论和广大国民的反对和顾虑;“吉田”主义的影响;冷战期间国际社会对自卫队海外派遣的态度。冷战期间日本自卫队海外派遣的起源与演变.国际政治研究.2008(1).
“PKO”五原则分别是:(1)争端当事者之间成立了停战协定;(2)包括属于维和活动地区的国家在内的争端当事者同意日本参加该维和队;(3)该维和队不偏向特定的争端当事者,严守中立立场;(4)当上述某项原则未满足时,日本参加的部队可以撤回;(5)武器的使用限制在参加成员为防护生命所需的最小限度之内。
金一南.3场战争 3次突破 日本突破“和平法案”向海外派兵.环球军事.2003(8).214-216.
参考文献:
[1]日本《朝日新闻》1992年9月20日.
[2]李建民.冷战结束后日本军事战略调整的路径分析.国际论坛.2005(3).
[3]资料来源: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部网站.http://www.un.org/zh/peacekeeping/operations/current.shtml.2013-08-03/2016-07-01.
[4][美]米尔顿·埃兹拉蒂著.沈建译.变-日本变局如何改变世界局势.北京:新华出版社.2003.
[5]刘长敏.日本海外派兵启示录.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2(2).
[6]日本再派军舰赴印度洋 以替换在印度洋上的舰艇.http://japan.people.com.cn/2001- 02-12/2016-07-01.
[7]日本批准派兵伊拉克.人民日报海外版.2003-12-10(3).
[8]日本航空自卫队行动首次曝光:实为协助美军.广州日报.2009-10-08(5).
[9]孙立祥.战后日本右翼势力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10]张广宇.冷战后日本新保守主义与政治右倾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