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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些外资企业和机构投资者在美国奉公守法,来到中国后表现完全不同?
最近很多记者问我,如何看待外资巨头在中国的一些不正常的行为。其实,这些案例很清楚,问题不在于外资大公司做了什么,这都是表象而已。外资机构为什么出现各种问题?我们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问题出自于大环境本身,那就是盲目招商引资。招商引资和外资都没有错,问题是需要有条件地招商引资。
建好引进外资的渠道
什么条件?我们请农民讲讲如何灌溉。农民肯定会说,在打开水闸之前,要先把沟渠挖好,然后打开水闸,让水顺着沟渠灌溉到需要水的农田里。这是灌溉。如果我们不先挖沟渠的话会怎样?那农民就会告诉你,洪水会漫流大地,良田美地都会被淹没。引进外资时事先没有挖好沟渠,水闸打开,最后就形成了今天的局面:大欺小、强欺弱,把良田美地(内资企业、老百姓等等)都淹没了。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比喻。那么我们会问,什么是引进外资的沟渠?就是公平公正的法治化游戏规则,而且是严刑峻法。缺乏法治化的游戏规则,它一定会做出各种坏事。
改革开放30年,如果你还认为民主、议会、民营经济、市场化是资本主义的灵魂和本质,那你就错了!资本主义的灵魂是严刑峻法的法治化游戏规则,所有的民营经济、市场化、民主都是构建在这个基础之上的,它才能创造价值,否则一定是大欺小、强欺弱。市场化为什么造成如此之大的贫富悬殊和这么多的社会动荡,就是因为我们缺乏公平公正的法治化游戏规则。
辩方举证和控方举证
有媒体告诉我,发现外资用分仓等一些非常隐秘的手段来炒作大盘蓝筹股。我说,这种现象在香港已经发生过了。香港2003年4月1日以前规定,持仓10%以上需要向外界披露,但从2003年4月1日后持仓5%以上就需要公开披露。这一措施搞得外商措手不及,结果发现很多公司都是持仓9.99%,这肯定是操纵股价行为。
但外资在美国是不敢这么做的,因为美国是辩方举证,而中国是控方举证,差别就在这里。我在2001年就曾经提出过辨方举证的观念,现在我们很多的规则包括公司治理条例都引入这个观念,但是一直到现在监管部门都没有真正理解如何执行辨方举证。在中国,需要监管部门来证明被告有罪。而在美国,如果指控你,你说不清楚,那么就可以认定你有罪。为什么是持仓9.99%?你想隐瞒什么事情?说不清楚就是有罪,就是操纵股价。但是,想把这个问题说清楚很难,这就是美国法治厉害之处。
像美国曾经发生过的世界通讯公司舞弊的案件,这种事情在中国绝对是小事一桩。世界通讯的CEO把支出的项目用投资来报,这样就形成了支出减少,利润上升,这就会导致股价上升。如果是在中国,这是一件好事,利润增加,可以多缴税,分得更多的红利。但是在美国,这绝对不可以,抓到以后就是严刑峻法来办。
监管的灵魂是什么?以美国证监会为例,看看他们是如何抓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的。假设下午两点半公布利好消息,那么之前所有带动股价上涨的交易都是内幕交易。这其中可能有几万笔交易。怎么抓?抓一个典型,举美国国家力量跟他打官司,直到打得他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为止,这就叫作“核威慑”。
最近很多记者问我,如何看待外资巨头在中国的一些不正常的行为。其实,这些案例很清楚,问题不在于外资大公司做了什么,这都是表象而已。外资机构为什么出现各种问题?我们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问题出自于大环境本身,那就是盲目招商引资。招商引资和外资都没有错,问题是需要有条件地招商引资。
建好引进外资的渠道
什么条件?我们请农民讲讲如何灌溉。农民肯定会说,在打开水闸之前,要先把沟渠挖好,然后打开水闸,让水顺着沟渠灌溉到需要水的农田里。这是灌溉。如果我们不先挖沟渠的话会怎样?那农民就会告诉你,洪水会漫流大地,良田美地都会被淹没。引进外资时事先没有挖好沟渠,水闸打开,最后就形成了今天的局面:大欺小、强欺弱,把良田美地(内资企业、老百姓等等)都淹没了。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比喻。那么我们会问,什么是引进外资的沟渠?就是公平公正的法治化游戏规则,而且是严刑峻法。缺乏法治化的游戏规则,它一定会做出各种坏事。
改革开放30年,如果你还认为民主、议会、民营经济、市场化是资本主义的灵魂和本质,那你就错了!资本主义的灵魂是严刑峻法的法治化游戏规则,所有的民营经济、市场化、民主都是构建在这个基础之上的,它才能创造价值,否则一定是大欺小、强欺弱。市场化为什么造成如此之大的贫富悬殊和这么多的社会动荡,就是因为我们缺乏公平公正的法治化游戏规则。
辩方举证和控方举证
有媒体告诉我,发现外资用分仓等一些非常隐秘的手段来炒作大盘蓝筹股。我说,这种现象在香港已经发生过了。香港2003年4月1日以前规定,持仓10%以上需要向外界披露,但从2003年4月1日后持仓5%以上就需要公开披露。这一措施搞得外商措手不及,结果发现很多公司都是持仓9.99%,这肯定是操纵股价行为。
但外资在美国是不敢这么做的,因为美国是辩方举证,而中国是控方举证,差别就在这里。我在2001年就曾经提出过辨方举证的观念,现在我们很多的规则包括公司治理条例都引入这个观念,但是一直到现在监管部门都没有真正理解如何执行辨方举证。在中国,需要监管部门来证明被告有罪。而在美国,如果指控你,你说不清楚,那么就可以认定你有罪。为什么是持仓9.99%?你想隐瞒什么事情?说不清楚就是有罪,就是操纵股价。但是,想把这个问题说清楚很难,这就是美国法治厉害之处。
像美国曾经发生过的世界通讯公司舞弊的案件,这种事情在中国绝对是小事一桩。世界通讯的CEO把支出的项目用投资来报,这样就形成了支出减少,利润上升,这就会导致股价上升。如果是在中国,这是一件好事,利润增加,可以多缴税,分得更多的红利。但是在美国,这绝对不可以,抓到以后就是严刑峻法来办。
监管的灵魂是什么?以美国证监会为例,看看他们是如何抓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的。假设下午两点半公布利好消息,那么之前所有带动股价上涨的交易都是内幕交易。这其中可能有几万笔交易。怎么抓?抓一个典型,举美国国家力量跟他打官司,直到打得他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为止,这就叫作“核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