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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税收征管法》第50条明确规定了税收撤销权和代位权制度,这是我国首次在税法中引入了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制度。此前,笔者已经撰文对税收代位权进行了论述,因而文中笔者将结合我国现行的《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和各国的法学理论,通过税收撤销权的概念、起源、构成要件、行使、效力、存续时间、行使税收撤销权应注意的事项等诸多方面的探讨论述,以期对我国的税收征管实践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