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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林业是现代林业发展的必然方向,是实现全社会投资兴办林业的一个较好途径.通过对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现状分析,指出已有非公有制林业法律地位不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物权权利人的权利未得到有效保障和山林权属不稳定、山林纠纷多发等主要法律问题.提出了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法律对策:①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②深化改革,健全物权制度;③稳定山权和林权,切实加强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参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