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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作为学校审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文化科学、心理及身体素质等方面均可起到重要的辅助促进作用,尤其是对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审美、艺术素质起着直接的促进作用。当前,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教育改革热潮正在全国兴起,素质教育观的确立和实施,为确立音乐教育应有的地位奠定了基础,也为音乐教学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音乐课是一门实践性、技术性很强的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获得都需要练习,要把音乐基础知识、技能和课本歌曲、课外补充歌曲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那么,如何在音乐课教学中提高学生艺术素质呢?
首先,应注重音乐教学的育人功能。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关键是要把着眼点转向重视对“人”的培养、体现对“人”的教育上来。应试教育把学生看作是一种学习的工具,而素质教育则是把学生看作是有生命意识的人,看成是学习的主人。作为美育手段之一的音乐教育,它对于陶冶情操、品行修养、树立正确的审美观能起到独特的作用,教师应紧紧抓住旋律、节奏、音色、拍子、曲式、和声等音乐要素所塑造的形象,诱导学生进入歌曲意境,抒发美好的情感,让学生在理解美、表现美、鉴赏美中培养高尚的情操和道德。因此,在音乐教学过程中,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在音乐教学实践中,促进学生主体意识,也就是人的独立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发展,使之人人成功。音乐教学应通过生动的音乐形象,在进行审美教育的同时,寓德育于美育之中,不断发展学生德育上的自我教育能力。
其次,应注重提高审美素质,突出音乐教学的美育功能。在音乐教学的诸多功能中,它的美育功能是提高学生审美素质的最为直接和重要的功能。美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学生作为审美主体,要提高他们的审美意识、审美知识和审美情趣,要按照音乐教育的自身规律,发挥音乐艺术以情动人、以美感人的特殊功能。一堂成功的音乐课,一首好的歌曲,对学生都是一次美的熏陶。这是因为学生愉悦地进入了构成音乐的两大要素——节奏和旋律的环境中感受美、理解美,不仅可培养他们对音乐的鉴赏力及美的表现力和创造力,而且能提高其审美情趣,陶冶其情操。所以应重视在音乐教学中进行美育渗透。
所以,学校音乐教育在进行乐理、视唱、练耳教学时,要注意在传授知识、培养技能的同时,加强对审美能力的培养,在逐步了解音乐语言及表现情感的过程中,激发其学习音乐的兴趣,陶冶学生的情操。音乐欣赏教学要通过对古今中外音乐作品的欣赏,培养学生健康的情趣,开阔视野,提高鉴赏能力,培养高尚的情操。特别是要通过对我国民歌、民族音乐的欣赏,使学生热爱祖国民族音乐文化,激励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音乐是一种文化,是历史上的音乐家们,特别是一批音乐伟人把他们对周围事物的理解和感情体现在音乐中,体现了他们个人也体现了时代的追求,是真、善、美完美的结合。在音乐教学中教师采用各种教学手段使学生较深刻地理解歌曲的思想情感,就可使情感的正强化功能充分发挥作用,引起他们感情的变化,产生心灵的震颤,从而深刻理解歌曲的思想感情美。
这里我们要强调的是音乐鉴赏能力的培养。衡量音乐教育成败的最主要标志当属受教育者音乐素质的高低。音乐鉴赏能力是音乐素质的一种综合反映,不掌握一定的音乐知识技能,不具有基本的音乐常识,音乐鉴赏能力就不可能得到提高。而且,即便具备了一定的音乐基础,如果我们不能运用于音乐欣赏活动之中,那么,学生的音乐鉴赏水平也难有真正的提高。欣赏教学是音乐课中开阔学生音乐视野、丰富学生音乐素养的重要措施,它的基本任务是帮助学生了解和熟悉音乐语言,领会和感受音乐作品的内容。音乐教学主要应该是在音乐中学习知识技能,又把知识技能灵活地运用到音乐之中。
素质教育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的主旋律,而音乐教育是素质教育中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它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智能、情意、身心健康等素质的形成,有着其它学科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重视音乐教育,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突破口,是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培养高质量、高水平的跨世纪合格建设人才的切实有效的措施。
首先,应注重音乐教学的育人功能。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关键是要把着眼点转向重视对“人”的培养、体现对“人”的教育上来。应试教育把学生看作是一种学习的工具,而素质教育则是把学生看作是有生命意识的人,看成是学习的主人。作为美育手段之一的音乐教育,它对于陶冶情操、品行修养、树立正确的审美观能起到独特的作用,教师应紧紧抓住旋律、节奏、音色、拍子、曲式、和声等音乐要素所塑造的形象,诱导学生进入歌曲意境,抒发美好的情感,让学生在理解美、表现美、鉴赏美中培养高尚的情操和道德。因此,在音乐教学过程中,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在音乐教学实践中,促进学生主体意识,也就是人的独立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发展,使之人人成功。音乐教学应通过生动的音乐形象,在进行审美教育的同时,寓德育于美育之中,不断发展学生德育上的自我教育能力。
其次,应注重提高审美素质,突出音乐教学的美育功能。在音乐教学的诸多功能中,它的美育功能是提高学生审美素质的最为直接和重要的功能。美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学生作为审美主体,要提高他们的审美意识、审美知识和审美情趣,要按照音乐教育的自身规律,发挥音乐艺术以情动人、以美感人的特殊功能。一堂成功的音乐课,一首好的歌曲,对学生都是一次美的熏陶。这是因为学生愉悦地进入了构成音乐的两大要素——节奏和旋律的环境中感受美、理解美,不仅可培养他们对音乐的鉴赏力及美的表现力和创造力,而且能提高其审美情趣,陶冶其情操。所以应重视在音乐教学中进行美育渗透。
所以,学校音乐教育在进行乐理、视唱、练耳教学时,要注意在传授知识、培养技能的同时,加强对审美能力的培养,在逐步了解音乐语言及表现情感的过程中,激发其学习音乐的兴趣,陶冶学生的情操。音乐欣赏教学要通过对古今中外音乐作品的欣赏,培养学生健康的情趣,开阔视野,提高鉴赏能力,培养高尚的情操。特别是要通过对我国民歌、民族音乐的欣赏,使学生热爱祖国民族音乐文化,激励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音乐是一种文化,是历史上的音乐家们,特别是一批音乐伟人把他们对周围事物的理解和感情体现在音乐中,体现了他们个人也体现了时代的追求,是真、善、美完美的结合。在音乐教学中教师采用各种教学手段使学生较深刻地理解歌曲的思想情感,就可使情感的正强化功能充分发挥作用,引起他们感情的变化,产生心灵的震颤,从而深刻理解歌曲的思想感情美。
这里我们要强调的是音乐鉴赏能力的培养。衡量音乐教育成败的最主要标志当属受教育者音乐素质的高低。音乐鉴赏能力是音乐素质的一种综合反映,不掌握一定的音乐知识技能,不具有基本的音乐常识,音乐鉴赏能力就不可能得到提高。而且,即便具备了一定的音乐基础,如果我们不能运用于音乐欣赏活动之中,那么,学生的音乐鉴赏水平也难有真正的提高。欣赏教学是音乐课中开阔学生音乐视野、丰富学生音乐素养的重要措施,它的基本任务是帮助学生了解和熟悉音乐语言,领会和感受音乐作品的内容。音乐教学主要应该是在音乐中学习知识技能,又把知识技能灵活地运用到音乐之中。
素质教育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的主旋律,而音乐教育是素质教育中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它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智能、情意、身心健康等素质的形成,有着其它学科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重视音乐教育,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突破口,是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培养高质量、高水平的跨世纪合格建设人才的切实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