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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评级方法论是评级结果准确与否的基础。金融危机暴发以来,金融市场上对国际评级公司的质疑声愈来愈强烈。标准普尔公司在金融危机后即开始着手修改对银行业的评级方法论。本文通过对标准普尔新旧银行业评级方法进行比较,阐述了银行评级方法的变化趋势,并提出了评级方法论变化对我国银行信用评级业发展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标普;评级方法论;银行业信用评级
中图分类号:F407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z).2012.02.37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2-87-02
伴随着金融危机的发生,金融市场上对国际评级公司的质疑声愈来愈强烈,评级公司的方法论由于定性化因素过多,评级结果的可验证性和可比性较弱,长期被公众认为是“黑箱”。作为金融系统中的重要主体,银行的评级方法和评级结果备受关注,标准普尔公司在金融危机后开始着手修改对银行业的评级方法论。2011年1月,标普发布了银行业新评级方法论的征求意见稿,向全球银行征询意见和建议,在汇集各方意见作出相应修改后,最终于2011 年11 月初正式发布调整后的银行业评级方法。2011年11月29日,标普公布了新评级准则下首批调整的37家大银行的评级,共下调了15家银行,包括美国的7家和欧洲的8家大银行,而中国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长期信用评级则上调至“A”,随后中国的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的长期信用评级也分别上调至“A-”和“BBB+”。本文通过标准普尔银行业评级方法的新旧对比简单地阐述银行评级方法的变化趋势和对我国银行业评级的借鉴意义。
一、标准普尔银行业原评级方法论简述
标准普尔公司的原银行业评级体系包括基本实力评级和交易对手评级。据标普的原评级方法论,标普的基本实力评级主要的考虑因素为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和风险系统架构3大因素。其中业务状况因素包括客户基础、市场占有率、业务多元化、管理与企业战略等因素。财务状况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融资和流动性风险、盈利情况以及资本管理情况。风险系统架构包括风险偏好、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市场风险的管理能力、财务的灵活性、操作风险的管理能力。通过对3大因素各自子项的评估,分别得出各自的分数,综合考虑这3大因素的得分,得出银行的基本实力评级情况。然后在标普基本实力评级的基础上,采用标普的银行业国别风险评估(BICRA)方法进一步评估银行所处的行业和宏观经济环境,并综合考虑政府和母公司的支持因素,最终得出银行的长期交易对手评级和短期交易对手评级。
二、标准普尔新的银行业评级方法论
标普新的银行评级模型采用“搭积木”式的评级流程,主要的两大块“积木”分别是个体信用状况和额外支持因素。个体信用状况(SACP:Stand-Alone Credit Profile)是一家银行不考虑外部因素的自身信用情况,由银行的外部经营环境和自身具体因素决定。其中,外部经营环境包括宏观的经济风险情况及行业的风险情况,对外部经营环境的评估方法延续了标普银行业国别风险评估(BICRA)方法。银行自身信用因素包括4个方面,即银行的业务状况、资本与收益情况、风险情况和流动性情况。在得出银行的个体信用状况后,再考虑另外一块积木“额外的支持因素”,它包括政府对银行的支持因素或母公司的支持因素,在计算额外支持因素时取两者中比较高的支持因素。
在具体的评级流程中,首先通过评估一国金融体系的经济风险和全行业风险状况,初步确定基准的个体信用状况(Anchor SACP),即搭建银行评级的第一块“积木”,然后在基准的个体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依次根据银行的业务状况、资本与收益情况、风险情况和流动性情况,上调或者下调评级,确定个体信用状况(SACP)。在确定个体信用状况后,根据政府支持和母公司的支持情况确定可能的发行人信用评级,最后根据市场趋势、同业情况及评级委员会的建议,在可能的发行人信用评级的基础上略微调整,确定最终的银行评级,这样通过搭建一个个“积木”最终完成整个银行评级的建筑。 (标普银行评级流程如下图所示)
三、新旧评级方法论比较
与标普的原评级方法论相比,新评级方法论中的最大变化就是评级方法的透明度加大,从新方法论的评级流程可以看出,通过“搭积木”式流程推导出的评级结果的可验证性明显增强。第一,在具体的指标方面也更透明,如加强了评估经济风险和行业风险具体指标的透明度,加强了资本与流动性两部分的量化分析,减少了评级委员会的主观判断因素等。第二,对资本的计量方面更加严格。标准普尔引入经风险调整后资本比率(RAC)的具体标准,其中对于资本认定的范围较监管的标准更为严格,要求发行的次级债和可转债(转股前)不计入银行资本。第三,重新定位盈利分析,将盈利情况作为评估资本再生和损失承受能力的重要指标,把盈利作为潜在的“资本”来分析,认为盈利能力是化解损失的第一道防线,不再将其看作影响评级的独立因素。第四,对表外衍生品的风险更加关注。这也是从金融危机中得到的教训和启示,认为衍生品、证券化产品的风险状况具有长尾特征,利用过于复杂模型设计的产品会令风险加大。第五,更加看重银行的风险管理架构和管理能力,将企业风险管理分析并入对银行风险状况的评估,将管理层风险管理水平的因素考虑在内。第六,更加重视国家对银行的支持因素,假定政府支持贯穿整个周期,而不仅限于金融危机时期。
四、评级方法论变化对我国银行业评级的借鉴意义
银行业评级方法的变动反映了标准普尔公司作为一家国际主要评级机构,当其原评级方法论在次贷危机以及欧债危机时表现不足时,敢于直面批评和质疑,在吸收各方意见迅速做出的调整和改进的态度以及处理方式,值得我国评级机构和银行监管部门学习和借鉴,这里将主要的借鉴意义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评级方法和评级标准需要不断地吸收金融危机的教训以适应新形势变化。就银行业来说,在美国的次贷危机之后,银行业发生了很大变化,如面临更加审慎的资本要求,对复杂衍生品投资的监控更为严格,对流动性的要求更高等。随着《巴塞尔协议Ⅲ》的推进和实施,系统重要性规定的出台以及欧债危机的发展,全球银行业将面临更多问题,银行业评级的关键因素在发生不断变化,客观上要求评级机构不断研究新形势,持续更新其评级标准和方法。在经历经济或金融危机后,吸取评级失败的教训以改进评级方法固然必要,但危机爆发前就前瞻性地根据新形势的变动而修正原有评级方法则更为重要,只有这样,评级机构才能在危机爆发前提出预警,从而体现其价值。未来,评级机构的核心价值应该体现在评级方法和评级技术上。
第二,评级流程的透明、信用级别确定的严谨性、合理性和可验证性将提高评级公司的权威度和影响力。长期以来,评级机构对如何评出信用等级一直守口如瓶,甚至把它作为其核心机密,使得外界及监管机构无法了解其评级过程,也无法评估评级机构给定的结果是否客观公正。次贷危机以来,3大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受到了外界强烈质疑和批评,这与其评级过程中的黑箱作业不无关系。从标普银行业的评级方法论来看,在评级流程的设计上提高了透明度和可验证性,在经济与行业风险以及资本与流动性的具体指标上提高了量化分析,减少了自身评级委员会的主观判断。虽然在某些指标如业务的稳定性、集中化和多元化情况、公司战略、风险和融资方面还主要依靠区域内同业的比较和定性的判断,但相比之前的方法论已经有了较为积极的变化,向着更加透明、级别确定更加严谨的方向发展。
第三,加大与市场沟通、深入调研、征询被评机构的建议是完善评级方法和保证评级结果准确性的基础。以往评级方法论是评级机构的专家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闭门造车而得出的,有时部分评级方法和实施情况相去甚远。而本次标普银行方法论的推出是在其方法论初稿的基础上,在广泛的走访全球主要银行并搜集其意见后,通过修订其方法论初稿而得出的,此环节前后耗时近1年。虽然部分银行提出的建议最终并未被采纳,但这种沟通交流的机制值得国内的同业借鉴。未来,改革国际信用评级体系必然要求各国政府、投资者及评级机构达成广泛共识,评级机构的公信力也必将来自各国政府和投资者对其评级方法和标准的认可程度,这就要求评级机构在制定或者更新评级方法和标准的时候加大与外界的沟通。
总的来说,评级方法论是评级结果准确与否的基础,一家国际化权威评级机构的评级体系和方法应该准确透明,不断更新完善,并能够反映出行业最新的发展情况和前瞻性地揭示行业风险。通过这一套方法论体系能够得到合适的、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评级结果。我国评级机构应该积极借鉴国际同业的先进做法,在走出去成为国际化的评级公司之前,评级方法必须达到国际标准,受到全球范围内的广泛认可。
参考文献:
[1] Standard&Poor’s. Banking Industry Country Risk Assessment Methodology And Assumptions, 2011-11-9.
[2] Standard&Poor’s.Banks: Rating Methodology And Assumptions.
[3]沈跃峰. 从标准普尔更新主权信用评级方法看国际信用评级体系改革方向[J].中国财政,2011,(06).
关键词:标普;评级方法论;银行业信用评级
中图分类号:F407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z).2012.02.37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2-87-02
伴随着金融危机的发生,金融市场上对国际评级公司的质疑声愈来愈强烈,评级公司的方法论由于定性化因素过多,评级结果的可验证性和可比性较弱,长期被公众认为是“黑箱”。作为金融系统中的重要主体,银行的评级方法和评级结果备受关注,标准普尔公司在金融危机后开始着手修改对银行业的评级方法论。2011年1月,标普发布了银行业新评级方法论的征求意见稿,向全球银行征询意见和建议,在汇集各方意见作出相应修改后,最终于2011 年11 月初正式发布调整后的银行业评级方法。2011年11月29日,标普公布了新评级准则下首批调整的37家大银行的评级,共下调了15家银行,包括美国的7家和欧洲的8家大银行,而中国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长期信用评级则上调至“A”,随后中国的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的长期信用评级也分别上调至“A-”和“BBB+”。本文通过标准普尔银行业评级方法的新旧对比简单地阐述银行评级方法的变化趋势和对我国银行业评级的借鉴意义。
一、标准普尔银行业原评级方法论简述
标准普尔公司的原银行业评级体系包括基本实力评级和交易对手评级。据标普的原评级方法论,标普的基本实力评级主要的考虑因素为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和风险系统架构3大因素。其中业务状况因素包括客户基础、市场占有率、业务多元化、管理与企业战略等因素。财务状况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融资和流动性风险、盈利情况以及资本管理情况。风险系统架构包括风险偏好、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市场风险的管理能力、财务的灵活性、操作风险的管理能力。通过对3大因素各自子项的评估,分别得出各自的分数,综合考虑这3大因素的得分,得出银行的基本实力评级情况。然后在标普基本实力评级的基础上,采用标普的银行业国别风险评估(BICRA)方法进一步评估银行所处的行业和宏观经济环境,并综合考虑政府和母公司的支持因素,最终得出银行的长期交易对手评级和短期交易对手评级。
二、标准普尔新的银行业评级方法论
标普新的银行评级模型采用“搭积木”式的评级流程,主要的两大块“积木”分别是个体信用状况和额外支持因素。个体信用状况(SACP:Stand-Alone Credit Profile)是一家银行不考虑外部因素的自身信用情况,由银行的外部经营环境和自身具体因素决定。其中,外部经营环境包括宏观的经济风险情况及行业的风险情况,对外部经营环境的评估方法延续了标普银行业国别风险评估(BICRA)方法。银行自身信用因素包括4个方面,即银行的业务状况、资本与收益情况、风险情况和流动性情况。在得出银行的个体信用状况后,再考虑另外一块积木“额外的支持因素”,它包括政府对银行的支持因素或母公司的支持因素,在计算额外支持因素时取两者中比较高的支持因素。
在具体的评级流程中,首先通过评估一国金融体系的经济风险和全行业风险状况,初步确定基准的个体信用状况(Anchor SACP),即搭建银行评级的第一块“积木”,然后在基准的个体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依次根据银行的业务状况、资本与收益情况、风险情况和流动性情况,上调或者下调评级,确定个体信用状况(SACP)。在确定个体信用状况后,根据政府支持和母公司的支持情况确定可能的发行人信用评级,最后根据市场趋势、同业情况及评级委员会的建议,在可能的发行人信用评级的基础上略微调整,确定最终的银行评级,这样通过搭建一个个“积木”最终完成整个银行评级的建筑。 (标普银行评级流程如下图所示)
三、新旧评级方法论比较
与标普的原评级方法论相比,新评级方法论中的最大变化就是评级方法的透明度加大,从新方法论的评级流程可以看出,通过“搭积木”式流程推导出的评级结果的可验证性明显增强。第一,在具体的指标方面也更透明,如加强了评估经济风险和行业风险具体指标的透明度,加强了资本与流动性两部分的量化分析,减少了评级委员会的主观判断因素等。第二,对资本的计量方面更加严格。标准普尔引入经风险调整后资本比率(RAC)的具体标准,其中对于资本认定的范围较监管的标准更为严格,要求发行的次级债和可转债(转股前)不计入银行资本。第三,重新定位盈利分析,将盈利情况作为评估资本再生和损失承受能力的重要指标,把盈利作为潜在的“资本”来分析,认为盈利能力是化解损失的第一道防线,不再将其看作影响评级的独立因素。第四,对表外衍生品的风险更加关注。这也是从金融危机中得到的教训和启示,认为衍生品、证券化产品的风险状况具有长尾特征,利用过于复杂模型设计的产品会令风险加大。第五,更加看重银行的风险管理架构和管理能力,将企业风险管理分析并入对银行风险状况的评估,将管理层风险管理水平的因素考虑在内。第六,更加重视国家对银行的支持因素,假定政府支持贯穿整个周期,而不仅限于金融危机时期。
四、评级方法论变化对我国银行业评级的借鉴意义
银行业评级方法的变动反映了标准普尔公司作为一家国际主要评级机构,当其原评级方法论在次贷危机以及欧债危机时表现不足时,敢于直面批评和质疑,在吸收各方意见迅速做出的调整和改进的态度以及处理方式,值得我国评级机构和银行监管部门学习和借鉴,这里将主要的借鉴意义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评级方法和评级标准需要不断地吸收金融危机的教训以适应新形势变化。就银行业来说,在美国的次贷危机之后,银行业发生了很大变化,如面临更加审慎的资本要求,对复杂衍生品投资的监控更为严格,对流动性的要求更高等。随着《巴塞尔协议Ⅲ》的推进和实施,系统重要性规定的出台以及欧债危机的发展,全球银行业将面临更多问题,银行业评级的关键因素在发生不断变化,客观上要求评级机构不断研究新形势,持续更新其评级标准和方法。在经历经济或金融危机后,吸取评级失败的教训以改进评级方法固然必要,但危机爆发前就前瞻性地根据新形势的变动而修正原有评级方法则更为重要,只有这样,评级机构才能在危机爆发前提出预警,从而体现其价值。未来,评级机构的核心价值应该体现在评级方法和评级技术上。
第二,评级流程的透明、信用级别确定的严谨性、合理性和可验证性将提高评级公司的权威度和影响力。长期以来,评级机构对如何评出信用等级一直守口如瓶,甚至把它作为其核心机密,使得外界及监管机构无法了解其评级过程,也无法评估评级机构给定的结果是否客观公正。次贷危机以来,3大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受到了外界强烈质疑和批评,这与其评级过程中的黑箱作业不无关系。从标普银行业的评级方法论来看,在评级流程的设计上提高了透明度和可验证性,在经济与行业风险以及资本与流动性的具体指标上提高了量化分析,减少了自身评级委员会的主观判断。虽然在某些指标如业务的稳定性、集中化和多元化情况、公司战略、风险和融资方面还主要依靠区域内同业的比较和定性的判断,但相比之前的方法论已经有了较为积极的变化,向着更加透明、级别确定更加严谨的方向发展。
第三,加大与市场沟通、深入调研、征询被评机构的建议是完善评级方法和保证评级结果准确性的基础。以往评级方法论是评级机构的专家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闭门造车而得出的,有时部分评级方法和实施情况相去甚远。而本次标普银行方法论的推出是在其方法论初稿的基础上,在广泛的走访全球主要银行并搜集其意见后,通过修订其方法论初稿而得出的,此环节前后耗时近1年。虽然部分银行提出的建议最终并未被采纳,但这种沟通交流的机制值得国内的同业借鉴。未来,改革国际信用评级体系必然要求各国政府、投资者及评级机构达成广泛共识,评级机构的公信力也必将来自各国政府和投资者对其评级方法和标准的认可程度,这就要求评级机构在制定或者更新评级方法和标准的时候加大与外界的沟通。
总的来说,评级方法论是评级结果准确与否的基础,一家国际化权威评级机构的评级体系和方法应该准确透明,不断更新完善,并能够反映出行业最新的发展情况和前瞻性地揭示行业风险。通过这一套方法论体系能够得到合适的、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评级结果。我国评级机构应该积极借鉴国际同业的先进做法,在走出去成为国际化的评级公司之前,评级方法必须达到国际标准,受到全球范围内的广泛认可。
参考文献:
[1] Standard&Poor’s. Banking Industry Country Risk Assessment Methodology And Assumptions, 2011-11-9.
[2] Standard&Poor’s.Banks: Rating Methodology And Assumptions.
[3]沈跃峰. 从标准普尔更新主权信用评级方法看国际信用评级体系改革方向[J].中国财政,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