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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热点话题。本文运用委托代理理论探讨了两者关系和代理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建议。
关键词:委托;代理;契约;代理问题
作者简介:李小明(1985—),男,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府改革与社区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一、委托代理理论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当资产管理者无力管理资产或者他们直接管理的代价超过收益,将资产管理的任务交给另外一方,并给予对方相应的报酬时,便构成了委托代理关系。交任务一方称为委托方;为别人完成相关任务获得相应报酬的一方为代理方。
一般而言,一项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依赖三个条件:信息不对称;契约关系;利益关系。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地方政府处于地方建设和管理的第一线,拥有信息优势,而中央政府则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因此,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信息不对称。另外,中央政府是全国性的管理机关,负责宏观统筹和规划全国的发展,而对于无力完成的具体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供给事项,则是委托给地方政府来做的,在委派任务的同时,中央和地方还有权利和利益的分配,由此中央和地方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从传统上讲,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曾是命令和服从的关系,但是随着分税制的改革以及地方政府权力意识的觉醒,地方政府讨价还价的能力越来越强。当遇到与中央政府的利益不一致时,地方政府越来越敢于和中央“叫板”。由此两者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互相博弈的利益主体,于是便具有了现实意义上的利益关系。
二、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问题
(一)“委托缺位”和“代理越位”
这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在事权划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委托缺位问题。即中央政府应该委托地方政府的事项没有授权给地方,导致地方政府出现问题时总是以无某项管理权限为借口来推脱责任。二是代理越位问题。政府事权与政府职能是对应的,如果有职能而无相应的事权,则要么政府职能无法履行,要么为履行职能政府只能越权行事,从而事实上拥有相应的事权,地方政府代理事权越位即是如此。因此,在存在利益诱导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如果没有相应的事权,很有可能会发生代理越位的现象。
(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依据委托代理理论,地方政府作为代理人在契约执行过程中拥有较为明显的信息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有效的信息获取渠道和监管措施,作为代理一方的政府很容易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道德风险,一般指代理人借事后信息的非对称性、不确定性以及契约的不完全性而采取的不利于委托人的行为。以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来讲,中央政府将事项委托给地方以后,往往不能直接从地方政府那里了解到具体的行动信息,只能通过外部的一些变量来了解到地方政府的行动,而这些变量是由地方政府的行动和一些不确定因素共同决定的,因此委托人所了解到的信息也只是不完全信息,这就给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上了一个大大的保险,并且地方政府“屡买屡试,屡试不爽”。逆向选择,一般是指代理人利用事前信息的非对称性等进行的不利于委托人的决策选择。对于逆向选择问题,由于委托人不清楚代理人的类型,从而造成委托人在进行政策制定时,只能是按照代理人提供的信息进行选择,这往往会造成政策的执行会偏离政策委托人的意愿。以中央和地方政府关系的角度来讲,地方政府往往占有大量的信息,中央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往往不清楚哪个方案是最优的,是最有可能实现地方发展的,因此会造成效果最差的但是能够给地方政府带来额外“收益”的政策成为现实的选择,最终会导致中央政府的利益以及国家的发展受到损害。
(三)“委托人目标多元化”和“缺乏退出自由”
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在具有一般的委托代理关系的特征的同时,还具有特殊性。首先,委托人目标的多元化。获利行为并不是中央政府的唯一目标,在追求经济发展、经济稳定的同时,中央政府也要兼顾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各种发展目标也是其考虑的因素。这往往会造成中央政府获取信息更加困难,因为,指标越多,测量起来就越复杂,地方政府的投机行为越会加大,况且有些指标是无法量化的。其次,委托人不能自由退出委托代理合约。由于现实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必然性,使得委托人在没有找到合适的代理人的情况下也只能报以“宁滥勿缺”的态度,有时不得不接受一个不满意的代理人。
三、小结
综上所述,为了有效解决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出现的“代理”问题,必须完善相应机制。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事权,完善双方的权责机制,加强“契约”签订前后的协调沟通机制,树立“重复博弈”的思想,采取多样化考核机制等措施和手段,从而有效避免前述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双方的利益。
参考文献:
[1] 胡乐明,刘刚.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2] 刘会芳.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央省政府事权关系[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01).
[3] 高燕妮.试论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委托—代理关系[J].改革与战略,2009,(01).
关键词:委托;代理;契约;代理问题
作者简介:李小明(1985—),男,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府改革与社区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一、委托代理理论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当资产管理者无力管理资产或者他们直接管理的代价超过收益,将资产管理的任务交给另外一方,并给予对方相应的报酬时,便构成了委托代理关系。交任务一方称为委托方;为别人完成相关任务获得相应报酬的一方为代理方。
一般而言,一项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依赖三个条件:信息不对称;契约关系;利益关系。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地方政府处于地方建设和管理的第一线,拥有信息优势,而中央政府则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因此,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信息不对称。另外,中央政府是全国性的管理机关,负责宏观统筹和规划全国的发展,而对于无力完成的具体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供给事项,则是委托给地方政府来做的,在委派任务的同时,中央和地方还有权利和利益的分配,由此中央和地方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从传统上讲,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曾是命令和服从的关系,但是随着分税制的改革以及地方政府权力意识的觉醒,地方政府讨价还价的能力越来越强。当遇到与中央政府的利益不一致时,地方政府越来越敢于和中央“叫板”。由此两者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互相博弈的利益主体,于是便具有了现实意义上的利益关系。
二、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问题
(一)“委托缺位”和“代理越位”
这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在事权划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委托缺位问题。即中央政府应该委托地方政府的事项没有授权给地方,导致地方政府出现问题时总是以无某项管理权限为借口来推脱责任。二是代理越位问题。政府事权与政府职能是对应的,如果有职能而无相应的事权,则要么政府职能无法履行,要么为履行职能政府只能越权行事,从而事实上拥有相应的事权,地方政府代理事权越位即是如此。因此,在存在利益诱导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如果没有相应的事权,很有可能会发生代理越位的现象。
(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依据委托代理理论,地方政府作为代理人在契约执行过程中拥有较为明显的信息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有效的信息获取渠道和监管措施,作为代理一方的政府很容易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道德风险,一般指代理人借事后信息的非对称性、不确定性以及契约的不完全性而采取的不利于委托人的行为。以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来讲,中央政府将事项委托给地方以后,往往不能直接从地方政府那里了解到具体的行动信息,只能通过外部的一些变量来了解到地方政府的行动,而这些变量是由地方政府的行动和一些不确定因素共同决定的,因此委托人所了解到的信息也只是不完全信息,这就给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上了一个大大的保险,并且地方政府“屡买屡试,屡试不爽”。逆向选择,一般是指代理人利用事前信息的非对称性等进行的不利于委托人的决策选择。对于逆向选择问题,由于委托人不清楚代理人的类型,从而造成委托人在进行政策制定时,只能是按照代理人提供的信息进行选择,这往往会造成政策的执行会偏离政策委托人的意愿。以中央和地方政府关系的角度来讲,地方政府往往占有大量的信息,中央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往往不清楚哪个方案是最优的,是最有可能实现地方发展的,因此会造成效果最差的但是能够给地方政府带来额外“收益”的政策成为现实的选择,最终会导致中央政府的利益以及国家的发展受到损害。
(三)“委托人目标多元化”和“缺乏退出自由”
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在具有一般的委托代理关系的特征的同时,还具有特殊性。首先,委托人目标的多元化。获利行为并不是中央政府的唯一目标,在追求经济发展、经济稳定的同时,中央政府也要兼顾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各种发展目标也是其考虑的因素。这往往会造成中央政府获取信息更加困难,因为,指标越多,测量起来就越复杂,地方政府的投机行为越会加大,况且有些指标是无法量化的。其次,委托人不能自由退出委托代理合约。由于现实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必然性,使得委托人在没有找到合适的代理人的情况下也只能报以“宁滥勿缺”的态度,有时不得不接受一个不满意的代理人。
三、小结
综上所述,为了有效解决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出现的“代理”问题,必须完善相应机制。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事权,完善双方的权责机制,加强“契约”签订前后的协调沟通机制,树立“重复博弈”的思想,采取多样化考核机制等措施和手段,从而有效避免前述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双方的利益。
参考文献:
[1] 胡乐明,刘刚.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2] 刘会芳.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央省政府事权关系[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01).
[3] 高燕妮.试论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委托—代理关系[J].改革与战略,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