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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激励契约理论通过假设委托人提供一个"要么接受,要么走人"的契约给代理人,从而搁置了委托人与代理人就契约进行的讨价还价问题。这种假设下,委托人能获得最大收入,但代理人只能获得保留收入。本文假设代理人可以与委托人就激励契约进行Rubinstein讨价还价,从而得到一份均衡的契约。在均衡契约中,代理人的收益往往会高于传统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