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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保障税是征收社会保障资金的一种税收形式,目前已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在分析我国现行社会保障费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然后给出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基本框架。
关键词:社会保障税;开征;问题;必要性;框架
一、我国现行社会保障费存在的问题
目前,虽然我国社会保障的基本框架已经确立,但是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仍然很低,相关制度安排仍存在缺位的现象,尤其是以"费"的形式而不是以"税"的形式征集社会保障资金的做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1.筹资方法多样化,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的社保资金的筹集方法多种多样,主要包括由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自行制定的筹资方式和筹资比率。这种多元化的筹资方式必然导致社会保障制度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不协调,很难形成全国规范统一的制度。关于社会保障的筹资办法大多以部门规章、行业规章的形式出现,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2.社保基金多头管理。
参与社会保障费的征收主要由税务部门、劳动、人事、卫生等部门参与,其中,劳动、人事、卫生等部门负责缴费登记以及核定缴费基数。这样不同部门的分割导致社会保障费的征缴困难重重。
3.社会保障资金出现严重缺口。
目前在社会保障费征收中频繁出现拖欠、偷逃、拒缴的现象。社会保障的突出功能就是实现收入再分配,降低社会风险。然而,社会保障资金的缺口必然降低社会保障的这一功能。如今,养老金出现缺口是不争的事实,曾有媒体报道养老金的缺口到2013年达到18.3万亿。由于征缴的社会保障资金并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体系,很容易出现某些部门监守自盗的行为,造成资金不安全。[1]
4.统筹层次低,共济性差。
目前,我国各地方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由此导致了各地区之间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不同,而且各地区的社会保障资金分散管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社会保障不能达到省级以上的统筹。然而,较低的统筹层次不仅降低了社会保障基金的共济性,还会引起欠发达地区缺乏人才,影响劳动力市场的自由流动,造成社会不公平。
5.社会保障资金监督制度缺位。
目前,我国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都设立了基金监管机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自上而下的监管体系。然而大多数地方社保基金是被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征缴和发放的,同时监管体系又不是垂直管理,这就使得社保基金的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二、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分析
1.开征社会保障税是构建现代公共财政的重要课题。
对社会保障资金以税收的形式征收,实质上是将社会保障资金纳入了基金预算收入的范畴,即赋予社会保障资金法制性,使之更加安全、有效、透明。显然,开征社会保障税体现了我国现代公共财政的重要课题。
2.确保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社会保障税能发挥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的特点,使得社会保障资金及时、足额的征缴,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分散风险的攻击性功能,确保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符合国际惯例,促进我国与世界交流。
关于社会保障资金征收,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是社会保障税的形式。我国同样使用这种方法,对我国与其他国之间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抵免和社会保障支出的负担的关系的协调具有重要的作用,从而促进我国与世界的交流与合作。[2]
4.缓解贫富差距,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近些年,虽然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占GDP的比重、人均收入都不断上升,然而代表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却增大了,因此缩短贫富差距迫在眉睫。具有共济性的社会保障税能够为此做出贡献。众所周知,我国已经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发挥社会保障税功能可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老龄化问题。
三、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总体框架
1.税目的确定
社会保障税要设立几个税目,具体是什么税目取决于社会保障制度所涵盖的保障项目。社会保障税的税目可以按照现行的社会保障项目设立,即分别设立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个税目。可以考虑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设置为具体税种,统一税基,分别征收。
2.税种归属
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实际保障能力也有很大不同,为了保持社会保障税能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持续进行,社会保障可以实行省级统筹。因此,在现阶段社会保障税可以设置为中央地方共享税。
3.纳税人
由于社会保险符合"大数法则",也就是参保的人越多,共济性越强。因此,社会上的所有劳动力都应纳入社会保障税纳税人的范畴。[3]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纳税人应该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成员。社会保障税的开征也要顾及农民。
4.计税依据
社会保障税的计税依据应包括工资薪金、生产经营收入。其中,雇员纳税依据是全部实际工薪收入总额,包括奖金和各种补贴。雇主纳税依据为全部雇员应税工薪之和。个体经营者和农民的纳税依据为生产、经营利润。
5.税率
税率作为社会保障税这项制度的核心,应注重其合理性,否则将影响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进而影响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运行。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会根据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设计不同的税率,也就是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拥有自己的税率。关于税率的种类也有很多种,如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累退税率等。与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的现实情况决定了我国适合累退税率。
参考文献:
[1]王羚.人社部称社保基金缺口达18亿被痛批[EB/OL].http://roll.sohu.com/20120615/n345742986.shtml
[2]侯晓燕.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及制度思考[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08(7):74-85
[3]赵文平.浅议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必要性和可行性[J].财会研究,2010(8):23-25
作者简介:葛莉萍(1989-),女,安徽阜阳人,安徽大学经济学院2012级财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是农村财政。
关键词:社会保障税;开征;问题;必要性;框架
一、我国现行社会保障费存在的问题
目前,虽然我国社会保障的基本框架已经确立,但是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仍然很低,相关制度安排仍存在缺位的现象,尤其是以"费"的形式而不是以"税"的形式征集社会保障资金的做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1.筹资方法多样化,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的社保资金的筹集方法多种多样,主要包括由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自行制定的筹资方式和筹资比率。这种多元化的筹资方式必然导致社会保障制度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不协调,很难形成全国规范统一的制度。关于社会保障的筹资办法大多以部门规章、行业规章的形式出现,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2.社保基金多头管理。
参与社会保障费的征收主要由税务部门、劳动、人事、卫生等部门参与,其中,劳动、人事、卫生等部门负责缴费登记以及核定缴费基数。这样不同部门的分割导致社会保障费的征缴困难重重。
3.社会保障资金出现严重缺口。
目前在社会保障费征收中频繁出现拖欠、偷逃、拒缴的现象。社会保障的突出功能就是实现收入再分配,降低社会风险。然而,社会保障资金的缺口必然降低社会保障的这一功能。如今,养老金出现缺口是不争的事实,曾有媒体报道养老金的缺口到2013年达到18.3万亿。由于征缴的社会保障资金并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体系,很容易出现某些部门监守自盗的行为,造成资金不安全。[1]
4.统筹层次低,共济性差。
目前,我国各地方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由此导致了各地区之间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不同,而且各地区的社会保障资金分散管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社会保障不能达到省级以上的统筹。然而,较低的统筹层次不仅降低了社会保障基金的共济性,还会引起欠发达地区缺乏人才,影响劳动力市场的自由流动,造成社会不公平。
5.社会保障资金监督制度缺位。
目前,我国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都设立了基金监管机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自上而下的监管体系。然而大多数地方社保基金是被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征缴和发放的,同时监管体系又不是垂直管理,这就使得社保基金的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二、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分析
1.开征社会保障税是构建现代公共财政的重要课题。
对社会保障资金以税收的形式征收,实质上是将社会保障资金纳入了基金预算收入的范畴,即赋予社会保障资金法制性,使之更加安全、有效、透明。显然,开征社会保障税体现了我国现代公共财政的重要课题。
2.确保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社会保障税能发挥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的特点,使得社会保障资金及时、足额的征缴,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分散风险的攻击性功能,确保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符合国际惯例,促进我国与世界交流。
关于社会保障资金征收,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是社会保障税的形式。我国同样使用这种方法,对我国与其他国之间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抵免和社会保障支出的负担的关系的协调具有重要的作用,从而促进我国与世界的交流与合作。[2]
4.缓解贫富差距,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近些年,虽然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占GDP的比重、人均收入都不断上升,然而代表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却增大了,因此缩短贫富差距迫在眉睫。具有共济性的社会保障税能够为此做出贡献。众所周知,我国已经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发挥社会保障税功能可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老龄化问题。
三、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总体框架
1.税目的确定
社会保障税要设立几个税目,具体是什么税目取决于社会保障制度所涵盖的保障项目。社会保障税的税目可以按照现行的社会保障项目设立,即分别设立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个税目。可以考虑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设置为具体税种,统一税基,分别征收。
2.税种归属
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实际保障能力也有很大不同,为了保持社会保障税能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持续进行,社会保障可以实行省级统筹。因此,在现阶段社会保障税可以设置为中央地方共享税。
3.纳税人
由于社会保险符合"大数法则",也就是参保的人越多,共济性越强。因此,社会上的所有劳动力都应纳入社会保障税纳税人的范畴。[3]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纳税人应该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成员。社会保障税的开征也要顾及农民。
4.计税依据
社会保障税的计税依据应包括工资薪金、生产经营收入。其中,雇员纳税依据是全部实际工薪收入总额,包括奖金和各种补贴。雇主纳税依据为全部雇员应税工薪之和。个体经营者和农民的纳税依据为生产、经营利润。
5.税率
税率作为社会保障税这项制度的核心,应注重其合理性,否则将影响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进而影响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运行。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会根据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设计不同的税率,也就是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拥有自己的税率。关于税率的种类也有很多种,如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累退税率等。与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的现实情况决定了我国适合累退税率。
参考文献:
[1]王羚.人社部称社保基金缺口达18亿被痛批[EB/OL].http://roll.sohu.com/20120615/n345742986.shtml
[2]侯晓燕.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及制度思考[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08(7):74-85
[3]赵文平.浅议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必要性和可行性[J].财会研究,2010(8):23-25
作者简介:葛莉萍(1989-),女,安徽阜阳人,安徽大学经济学院2012级财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是农村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