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之远(外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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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对于某件事物愈加思念的时候,往往并不一定意味着感情的加深。它其实极有可能在告诫我们,我们正在离它越来越远。也就是说,我们其实是在失去。譬如故乡。
  面对自己的作品,莎翁也只能说,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面对最熟悉的故乡,是不是我们每个人心底浮现出的关键影像和词语也各不相同呢?
  作家王鼎均先生说,故乡是祖先流浪的最后一站。这大概是他切身的体会:鼎公少年避战乱离家,在国内跋涉六千七百公里,再渡过台湾海峡,飞越太平洋,横跨新大陆,落在美利坚。在近七十载的时光中辗转、流浪、漂泊,多少年他乡作故乡,而故乡却在空间的距离上越来越远。对应他对故乡的认知,从某种意义上,他就是自己祖先的化身。
  而我却始终认为,故乡是一个人最初的滋养之地,是一个人远行的支点。我们从那里落地生根,曾像牢牢扎根在家族血脉之中的一颗钉子,固守着自己的位置,并从故乡获得最初的所欲和所得。
  在故乡,我们领受幸福,并在幸福中反复练习悲伤。我们经历过亲人的疼爱,也经历过亲人的离去;我们经历过懵懵懂懂的爱情,也经历过爱情的夭折。我们都曾是故乡的好孩子,但也曾蜕变为故乡的坏孩子——那么多叛逆的我们,吆五喝六地骑着老式的单车在乡间穿行,捣蜂窝、掏鸟巢、偷瓜果、打群架,像风搅动着村庄和原野的安静。多年以后,我从欧洲的某部黑白老电影里看到过高度相似的桥段。从那时起,我开始坚信,故乡并不仅仅是实物质地的故乡,而是实物之上的故乡。
  然而,无论是鼎公还是我,对于故乡而言,我们都是陌生人。那么那么熟悉的陌生人站在故乡面前,故乡却再也叫不出我们的名字。
  我们的姊妹已经远嫁他乡,我们的兄弟已经漂泊多年。当我们走在故乡的道路上,我们不认识的人越来越多,不认识我们的人也越来越多。而在我们的记忆里翻腾的物事,却在现实里越来越少。譬如这一生中观赏过的最白的云朵和最闪耀的星辰,就挂在故乡深邃的天空中,需要借助在大地之上高高隆起的草垛,才能与之相遇。在之后的岁月里,我们可能曾无数次在不同的地方抬起头仰望过天空,然而这景象再未出现在我们颠沛流离的生活中。
  故乡还是故乡,只不过已不再是我们的故乡。村庄里,原野上,那些我们不认识的孩子正在经历着我们所经历过的故事。他们在祖父祖母的故事里睡熟,在高高的草垛上仰望天空。他们穿过挂满燕子的电线,穿过铺满水草的河流,穿过麦田和炊烟的味道。他们的亲人随处可见,他们的伙伴招手便来。他们身体单薄,仿佛田野之上的稻草人,被风一吹就倒。但他们的内心是如此富有,富有得可以包裹住整个故乡。回乡之际,遇见他们,我们是胆怯的,因为我们总有“笑问客从何处来”的感慨。
  儿童相见不相识。没错,现在的我们顶多只能算作是他们的远房亲戚,倦了累了,才偶尔过来走走。
  父母尚在,老屋尚在,可故乡已经没有我们的位置了。从立志离开的那一刻起,我们的身份已经转换为漂泊之客、局外之人。就像爱情,你一旦背叛了它,即使想方设法回来了,你余下的半生都将背负着污点生活。
  因为背叛,我们成为集体丢失故乡的一代人。然而,是不是恰恰因为已经丢失,我们才在潜意识里借助看似毫不相干的参照物象不断地去寻找,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抵达故乡?
  有一年在武汉,某个黄昏,我在中国最大的河流岸边看一群人垂钓,却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心里最小的河流——那条绕过我的故乡的河流。我小的时候,我父亲小的时候,我祖父小的时候,都曾在里面捉鱼逮虾,也都曾扯开衣服扑进里面,把自己当成水里的鱼虾。那时候,阳光和风常常会透过芦苇的缝隙,拍打着黑黝黝的脊背,有点儿痒。那时候,一到花季,细碎的野花就会沿着它,发疯了一样地在岸上向上跑或向下跑,连蝴蝶都赶不上。那时候,河流已经瘦小得不成样子了,但是却从未停止流淌。但是事实上,这只是故乡的过去,只镌刻在回忆里。就像我们这些背离故乡的人,每个人在离去之时带走了它体内的一滴水——那条河流,它其实已经在几年前干涸。
  还有一次,在到处充斥着仿古建筑的曲阜,我去拜访中国最伟大的教育家。在气势恢宏的殿宇里,先贤的坐像巍峨耸立。但我脑中浮现的却是他周游列国的多舛人生,是他在蔡国的惶惶如丧家之犬的那一次逃离。我沿着明清走廊漫无目的地走着,涉足之处,处处可见诸如“仁者爱人”、“有教无类”、“逝者如斯”之类的汉字,那些汉字凑在一起,就像一张巨大的网,把我擒了进去。仿佛我就是他那三千弟子中的一个,即便逃离了三千年之久,还是要规规矩矩地回来,而来了,就需恭恭敬敬地拜服下去,聆听自上而下的教诲。彼时,不知为何,我竟想起了幼时的启蒙之师。当年,在故乡的村小,他手把手教我在田字格上写下横竖撇捺,教授我那些道德文章。他走路时的步伐,他诵读时的声调,似乎就在眼前耳畔,又似乎遥不可及、若有若无。于混沌中,我发现,不期而至的启蒙之师的影像,竟与三千年前的先师重合到了一起。其实,我和这名启蒙之师的感情并不是多么亲——我甚至不知道他是否还健在。更甚至,我已经连他的名字都已经忘记了。
  我无意拿中国最波澜壮阔的河流和中国最伟大的教育家,与我故乡的那条河流、那名教师作比较。即使作比较,我也不敢大言不惭地说,我故乡的那条河流才是最美的河流,我故乡的教师才是最好的教师;更不敢背弃良心说,我故乡的事物都如此渺小,如此不值一提。
  我想说的是,无论我们去往何方,见过如何壮美的大河,遇见怎样卓越的人物,我们内心深处与之产生共鸣的,往往来源于故乡赐予我们的东西。从此到彼,即使我们背离了故乡,它也在一直为我们牵线搭桥。也就是说,故乡的河流,才是我们对于河流的最初认知;故乡的教师,才是我们对于教育的终极理解。这些伴随我们多年的故乡之象,他们作为故乡的一部分,被我们带离故乡,又时时催促着我们不忘回乡。
  当年先知摩西受到上帝的感召,带领希伯来人逃离埃及,历经千辛万苦返回故乡迦南地。是不是在他们种族的集体意识里,在被他们的祖先背弃的故乡,也存在着这样的一条河,这样的一个人,或者别的值得代代相承的意象呢?如果是这样,那意象作为故乡最显著甚至是唯一的坐标,必然会像十字架一样钉在他们的胸口,他们的回归,其实是一种自我的救赎。可是回到了迦南地,就真的等同于救赎了吗?   对于一个惯会纸上谈兵的人而言,《圣经》里记载着的这个故事,它的魅力,总是会大于故事本身。《圣经》还在,摩西和希伯来人的故事还将继续流传,但历史已经模糊,甚至失真。我不敢妄下结论。
  海德格尔说,诗人的天职就是还乡,还乡使故土成为亲近本源之处。而对于我们这些集体丢失了最原始的故乡的人而言,即便回去,那也大概只能算是纸上还乡。
  嗣子之身
  有一年春节,族中收到千里之外的信息,我的一位远房长辈去世了,盼望族中亲眷去送他最后一程。族中的长辈们商量了一夜,最终决定不去了。辈分最高的长辈说,既然过继出去了,就是别人家的儿子,我们再去于理不合。
  那一夜,我的眼前老是浮现这个许多年前被扫地出门的孩子,这个和我的家族形同陌路的孩子。他身上流淌着我们家族的血液,曾经拥有一个和我一样的姓氏,如果没有多年前的一场过继,他可能还会以长辈的身份活在我的记忆里很多年。而现在,我却对他一无所知,即便是浮现在我眼前的影子,也是抽象的,他一会儿聚成我父亲的模样,一会儿聚成我叔叔的模样,甚至聚成了我的模样,直到最后烟消云散,我的眼前一片空白。
  很长一段时间,这位我从未谋面的远房长辈,这位背负着另一个家族的嗣子之身的长辈,让我陷入莫名的自责之中。我开始试图从远去的文字之中,寻求他身份尴尬的一生。
  嗣,继也。这是《尔雅》的解释。看似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却颠覆着无数人的命运。在这个字的驱赶中,无数人离开父母,告别兄弟,甚至更名换姓,甚至远走他乡。他们短暂的前半生被这个字一概抹杀,他们漫长的后半生又要为这个字而活。在这个字堂而皇之的挟持之下,他们以自己的命运,书写了一部隐形的苦难史。他们的苦难,在宗族和宗族彼此的皆大欢喜中,显得渺小、轻微,除了他们自己,没有人可以担当他们的代言人。但是,他们从不也无法给自己代言,命运只安排他们为家族代言,为繁衍代言,为除了自己之外的活着或死去的人代言。
  我曾在一位堪为忘年之交的许老先生那里看见过一份过继文书,破损的麻黄纸张上竖排着几行小楷,上面写着:立信约人许某,今将次子嗣于长房大兄膝下,奉养双亲、承嗣宗业,此单为据,立信双方各不反悔。文书之后,是当年持笔写下这个文书的私塾先生,他是这件事的保人。保人的后面,是族人们的名字,他们是这件事的见证人。在我将文书小心翼翼摊在手上一个字一个字研读的时候,文书上的人物——过家的长辈、继家的长辈、担当保人的私塾先生、见证文书的族人以及那个被过继的孩子,都已经入土为安多年。只有文书还在,只有留在纸上的名字还在,只有后人口中的故事还在。透过阳光,那些挨挨挤挤的灰尘,从旧时的纸卷上缓慢地升起来又落下去,没有一丁点儿声响。除了,除了我的心跳,和文书的持有者、我的忘年之交的心跳。
  文书里那个被过继的孩子,那个没有名字只有命运的孩子,就是我的忘年交许老的父亲。多年以前,他跟随着这一纸文书,从自己家过嗣到大伯家,以大伯为父,以大伯母为母,继续完成自己儿子的使命,娶妻生子,延续子嗣,直至走完一生。老人家临去之前,将文书郑重地交到儿子手中,嘱咐他好好保管。许老说,他父亲一生活得太累了,不是因为日子过得太苦了,而是命运把他栓得太紧了。
  至少,在许老父亲那里,还有一张可以和自己相依为命的文书。在我们乡,那些过继的孩子,他们甚至连一张文书都没有。他们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事,就被父母扫地出门。他们牵着别人的手,一步一回头地走入别人家,成为别人的孩子,给别人喊爹喊娘。他们的童年时光,在刹那间灰飞湮灭。他们在命运的驱赶下,瞬间长大成人。
  我的二爷爷,我祖父的亲兄弟,我曾祖父的亲儿子,就是这样的一个孩子。
  曾祖父兄弟四人,他排行第三。长兄和二兄皆有一子,惟有四弟有女无子,而我的曾祖父恰好有两个儿子。长子不可轻易过嗣,于是,在我第四房曾祖父的央求下,曾祖父咬咬牙,含着眼泪将二爷爷过嗣了出去。那一年,二爷爷九岁。从此后,自己家的次子成了别人家的长子,成为一房的希望和未来,也成为另一房的隐痛。
  养老是道德,送终是脸面。在我们乡,送终之事往往大过养老。曾祖父和曾祖母逝去的时候,二爷爷身为第四房的儿子,排在我的祖父之后,排在长房兄弟之后,排在二房兄弟之后,远远地跟在家族队伍里,目送着亲生父母的灵柩离开老屋,穿过院门,沿着羊肠小道,越过河,翻过岭,最后入土为安。面对亲生父母的离世,作为第四房的儿子,我的二爷爷,他不能像我的祖父一样,正大光明地、名正言顺地比他的堂兄堂弟们哭得大声,哭得放肆,哭得伤心。他只是亲生父母的子侄,他克制的膝盖下、他压抑的哭声里,装点着一个家族的脸面,他丢不起,别人也绝不允许他丢。他从亲生父母的安寝之地一步步走回来,倒在床上大病了一场。病去之后,他又恢复了往常的生活。只是,他比往常笑得更少了。
  我一直都不知道这个故事,不知道祖父还有一个亲兄弟。直到前几年,四房高寿的曾祖母随着许多年前病故的四房曾祖父而去,祖父在和二爷爷一起喝酒的时候,掀开了这段往事。讲这段往事的时候,祖父是流着泪的,二爷爷也是流着泪的。我们听着他们说着哭,看着他们哭着说,听着听着,说着说着,哭着哭着,我们就都把头垂了下来。
  每年春节和临近年关的时候,我们都要跟着祖父去给曾祖父和曾祖母上坟。到了地方,我们总会发现已经有人提前在曾祖父和曾祖母的坟前完成了祭奠仪式。墓门口,那些还未燃尽的黄纸,在风的追逐中,飞了起来。我们心照不宣地看着它们飞啊飞,直到飞到高处,飞到远方,直到飞得我们看不见了,我们也没有将目光收回。
  嗣子、嗣子,承嗣别人宗祠的儿子。他们被整个宗族的规矩挤到一边,渺小得可以忽略不计,但他们的确真实地存在着。
  父母在,家就在,故乡就在——这是我们普通人的认识,简单而幸福。而那些拥有嗣子之身的人,他们的父母在何处,他们的家在何处,他们的故乡在何处呢?那些嗣子,对于自己的身份,一辈子都闭口不提,可他们仍然愿意穷其一生跋涉在回家的路——在梦里,沿着出走时的道路。可是,越是努力跋涉,他们反而离家、离故乡越来越远,即便自己的亲生父母就住在隔壁,兄弟姐妹就分散在四周。即便他时时都能举目可望、张耳可闻。   那么近那么近的父母站在那里,那么近那么近的兄弟站在那里,那么近那么近的姊妹站在那里。他们却只能发乎情止乎礼,像一个陌生人一样转过头,远离亲人们的哭和笑、悲和喜,像一个背负着落日的人,一点点暗了下去,小了下去。
  落日也不可能告诉他们,究竟是什么隔断了他们的回家之路。
  重客之重
  重客者,负重之客也。是我们乡对于抬棺者最地道的称呼。
  在我们乡,白事场上,那些送信的就被称之为送信的,那些烧茶的就被称之为烧茶的,那些上菜的就被称之为上菜的,惟独抬棺者才被称之为“客”,足可想见我们乡对于他们是何等的倚重和崇敬。
  因为受到崇敬和倚重,地位自然就尊贵起来,所以,想要邀请他们担当重客也绝非轻而易举之事。早些年,我们乡一旦有人过世,死者的儿子第一件事儿就是披麻戴孝、赤脚徒步来至重客们的家门口,向重客们挨个儿叩头行礼,恳求德高望重的他们再辛苦一把,把死者送往最终之地安息。这当然也是一种向重客表达敬意的仪式,何况这种仪式还附加着伦理与道德,重客们只要身体无恙,见此情景,是不会不答应的。
  现在虽然已经没有这样的仪式了,但重客的权威仍在。白事场上,客多、事多,丧主家请来帮忙的人手一旦紧张,皆可一人当作二人用。但重客是不可以再给安排任何活计的。一旦被总揽全局的执事者选定为重客,什么事都不必伸手,惟一要做的就是要养精蓄锐,好有力气抬起那口厚重敦实的棺材。
  整个丧期,丧主之家,哀伤的唢呐时而呜咽又时而悲恸,守在灵堂里的孝子贤孙时而嚎啕又时而饮泣,乌压压的近亲和远客时而到来又时而离去。看热闹的街坊点缀于丧主家四周,有人指指点点,有人侃侃而谈,有人悄悄落泪,也有人始终保持着沉默。只有重客对这一切漠不关心。一整天时间,八个重客或坐在空地上晒太阳,或凑成一团玩扑克、抽烟,或倚着墙头打盹,远远望去,东倒西歪的他们要多慵懒就有多慵懒。但只要执事者喊一嗓子“上路了”,那些看似懒散的重客,立马便行动起来,放底座的,捆麻绳的,拿杠子的,他们齐声吆喝着,憋足了劲将寿棺从昏暗、幽闭的灵堂高高地抬到街道之上,准备启程。那手法要多麻利就有多麻利,那脚法要多稳重就有多稳重,那劲头要多十足就有多十足,此刻的他们,和刚才病怏怏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日暮时分,是亡者上路的时候。棺材里沉睡着的那个人,他的一生都在行走。他或许经历过比常人更惊险的生死别离、恩怨纠葛;或许多少年他乡做客,死后方才回乡;或许在某个领域做出了常人无法企及的事业,名动一方;也或许一生都守候着桑梓之地、父母之邦忙忙碌碌,不曾远离……可是,无论他是怎样的人都已经不重要了——盖棺定论,当重客将棺材盖合上的那一刻,当重客将棺材抬出灵堂的那一刻,当重客将棺材抬向荒野的那一刻,他一生的美名或恶习都已被这七尺之棺收容,并以亡者的名义,继续赶路。而他最终要到达的地方,将由重客们代他完成。
  受人所托,必忠人之事。这是重客信奉的铁律。所以,当他们抬起亡者的时候,都格外用心,格外小心。从人世之家到阴间之室,平日里看似再普通不过的道路,忽然变得漫长,变得坎坷。八个人,抬着一个人的一世一生。棺材沉重如铁如铅,压着重客们的脊梁,压着重客们的脚步,压着重客们的呼吸。重客们的汗水不间断地从每一个毛孔涌出来汇流成河,河水沿着他们行进的路径浇灌下去。一条短短的路,重客们往往需要数次将棺材放下来,停下来休憩。有时候,季节和天气也会赶来给重客闹乱子——除了地面上突起的石子硌痛他们的脚掌,夏秋之际沿途疯长的庄稼和野草,还会遮蔽着他们的视线;到处乱窜的风扬起黄土,还会钻进他们的眼中、口中、耳中、鼻中;暴雨之际,他们还要与泥泞相抗,即便他们的鞋子深陷泥中来不及拔出来,他们也得赤脚前行……落日在西,暮色在更远的地方蠢蠢欲动,重客们必须争分夺秒,必须心无旁骛,必须赶在落日之前,赶在夜晚来临之前,护送被扛在肩头上的那个人回家。整个过程,他们必须做到方向一致,步调一致,力气一致,甚至呼吸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到达最终之地。
  安静得有些悲伤的傍晚,鲁南的原野之上,最让人敬畏的莫过于送葬的队伍:寿棺在中,重客们各列其位,孝子贤孙们簇拥四周,他们出村庄、绕小路,跨过岭、越过河,不声不语地一路向西、向西,没有一个人回顾来路。他们集体构成了一场来自人类最初的最神秘的祭祀之礼,那么庄重,那么威严,又那么悲伤。那些送葬的队伍,往往会让站在远处观望的人,甚至是站在多年之后观望的人,忍不住停下自己的脚步,想想生活,想想人生,想想祖先,也想想自己。而这些问题,作为将死亡扛在肩上的人们,重客们或许一生都在想,直到自己也被别的重客扛起来,送往某个地方,入土为安。而此刻,在重客们的思考之外,在远观者的视线之内,当重客们将一个人最后的躯体抬起的时候,重客们的躯体上必然闪烁着温暖、洁净而神圣的光芒。
  在我们乡,死者为大,孝子为小。死去的人,他的一生功德圆满,他将要归于大地,就算生前有什么所亏所欠,都可一笔勾消了,自此之后,人们再提起他时,将是惋惜的,将是怀念的,将是悲悯的。孝子则不同——作为死者的后辈亲属,他们需要见人低三分,以显示自己对客人和帮工的尊敬。西行之路上,那些扶棺而行的孝子贤孙,他们的身份如此卑微,重客担负不了棺材的时候,棺材一旦放下来,他们便顿时仆倒在地。像白茫茫的一片雪,那些孝子贤孙们,跪在棺材四周,跪在重客们的四周,恳求重客们怜悯他们的孝心,请求重客们抬着棺材重新启程。只要重客们不起身,他们势必长跪不起。
  寿棺放下来,孝子跪下来,天空之下,大地之上,那八个休憩的重客站在那里,就构成了尘世里最雄伟最崇高的建筑。
  然而,面对天空和大地,任何雄伟和崇高的建筑也依然是微小的,他们的生死在更为恒久的历史面前,变得短暂如朝露,如昙花,如浮游。与历史相对而立,他们的朝生夕死顿时都变得奢侈起来。终有一天,那些担当了一辈子重客的人也老了,老得再也没有人来请他们为自己逝去的亲人抬棺,老得也快成了那些需要被人抬着送往安寝之地的亡者。
  前些天,村里有个抬了一辈子棺材的重客亡故,然而,遍寻全村,竟始终凑不齐八个重客送他一程。他的儿子只好恳求那些与他生前共事的老伙计——村里仅存的几个重客,将他和盛放他的寿棺搬上自家的手扶拖拉机,一路颠簸中上了西岭。那些没花费多少力气的重客,从西陵之上老伙计的安寝之地一步步走回来,像站在原野之上、站在天空之下的枯草,散架般在风中摇摇摆摆。
  现在,在我们乡,重客的称谓还在,但重客的风姿,正在悄悄溜走。重客,重客,负重之客。那些左右摇摆的重客,那些不堪承重的重客,那些风烛残年的重客,已经沦为一群不能承担重客之职的重客。
  再过些年,我们乡将再无一个重客,再无一个身份尊贵的抬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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