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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是自我国隋朝出现的设立科目、考试、评卷用以选拔官员的制度。在科举考试出现后的长期演化过程中,科举考试越来越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日渐完备,选拔效率逐步增强,也越来越公正客观。科举考试是我国官员选拔中最为完善,持续时间最长的制度,并对我国古代高等教育有深远的影响。
一、科举考试制度的出现及影响
(一)科举考试的出现原因
1.巩固封建专制的需要。科举制是自上而下选拔的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制定考试标准和考试内容,评价标准也由最高统治者决定。科举制使中央收回了从上到下的官员任免权,有利于中央集权。
2.儒家思想主导地位的日益增强。在以小农经济为主要经济基础的封建,儒家思想作为其意识形态的支撑,最为适合被统治者利用以实现中央集权。儒家思想宣扬的忠君爱国思想为封建统治者宣扬“愚忠”思想提供了合法合理的依据;儒家思想所提倡的三纲五常能帮助统治者确立为他们服务的社会等级秩序。
3.维持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农业经济在我国古代经济结构中占据核心地位,关系到社会稳定发展,历朝历代统治阶级都把重农抑商看作基本国策加以施行,使得农民群众受到大地主等统治阶级的层层盘剥。统治者为了防止人民起义,建立一套有效体察民情,抑制分权的官僚队伍,减少门第家世等传统官僚集团对皇权的冲突,保障经济发展,势必会举行自上而下的官员选拔考试。
(二)科举考试的历史影响
1.政治影响。科举影响社会分层是由于科举考试的选拔性使它能促进社会阶层流动。科举考试能最大限度地选拔底层民众入朝为官,具有公平公正性。人们不仅能通过考试做官,也为社会上树立了教育面前、政治面前公平选拔的榜样,加强了全国人民对统治阶级的信任感,使他们对国家更为忠诚。
人才的集合,不仅使全国各地的可用之才集中为国家效力,也间接促进了全国上下的民族融合,政治统一而后使民族、文化统一。
2.文化影响。科举制度对文化的影响是直接和深远的。科举考试之所以能成为占据我国古代近千年的选官制度,是因为它满足了统治者对人才的需要,其标准由统治阶级选择最有利于其统治的。同时,它也满足了民间阶层流动的需要。但是科举考试所考查的知识是“过去”的知识,儒家思想忽视实际操作和自然科学的问题在千年的考试中愈演愈烈,最终阻碍了文化和科学的发展。
二、科举制度对公平的追求
(一)考试方法的公平性
科举考试自实行以来就将公平原则贯彻在选拔过程中。唐代开始注重官员选拔的公平和公正,假如出现考生之间舞弊的行为,所有同保之人三年内不得赴举。此外,还在考场周围设立护卫,搜查衣物。唐代不仅注意到考生作弊的可能,还允许考生携带超出考试范围的自己创作的文章或诗词,以备考官查看,防止遗漏贤能,兼顾公平和效率。
科举考试到了宋代越来越完善,这些措施不仅杜绝了考试以外的人为影响因素,也使科举考试作为一项考试制度越来越严密和科学,使得选拔官员的标准具有一定的客观公平性。从社会发展的角度,它宣扬了公平正义的风气。平民子弟不再因为贫贱而被刻意淘汰,贵族子弟也不再因为其权势而担心舆论。北宋科举“一切决于文字”的做法也大大发展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我国古代传统高等教育。
(二)考试内容和评价的公平性
唐代的科举考试,虽然保存了许多察举制的特点,但取士内容广泛,科目繁多,到了宋代,考试内容再次被合并,已经颇为集中,取士主要是诗词歌赋的进士和善解经义的进士,对考试有了更明确的指定内容。元代开始使用宋代理学家特别是朱熹注释的四书五经作为考试的主要内容。明清两代科举考试沿用了元代的制度,开始实施八股取士,考试文章的做法皆有一定的规则。
三、科举制度对当今高等教育入学方式公平性的启示
(一)地域差异造成的不公平问题
教育公平是贯穿教育过程始末的最基础的原则,受教育者在受教育的起点就应接受公平的选择。考试也应在最大范围内使所有考生按照同一标准公平竞争。
但现在高等教育入学方式中有许多不公平的因素,虽然全国统一进行高考,但是各地各处都有不同程度的地域差异,致使高考移民屡禁不止,很多受教育者因此丧失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二)考试内容造成的不公平问题
唐代的科举制度科目繁多,务求录取本科目的专业人才。“人之或偏, 犹器不求备。”人才各有长处和短处,各有擅长的科目和不擅长的科目。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仅仅划分为文理两科,其中却包含了许多科目,假如考生偏科现象严重,总分达不到录取标准,就只能与大学失之交臂。近年来,虽然有许多破格录取的事例,但大多数学生还在为他们不感兴趣的科目耗费大量心力,甚至可能因为分数不够无法就读向往的专业。
(三)对弱势群体的不公平问题
我国古代科举制度提倡机会均等,即任何符合条件的人都能参加考试并承担考试结果,其机会均等是建立在人们的后天努力基础之上,不是建立在先天基础上。科举考试“取士不问家世”在形式上确立了官僚系统不分士庶向全社会开放。
当前的高等教育入学方式虽然向所有学生开放,但其背后需要投入大量财力精力。即使接受了高等教育,也不一定能获得效益,使得教育这个能推动社会公正的利器,没有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四)录取标准的不公平问题
中学片面追求升学率、学生负担过重的另一个原因是高校产业化后造成的录取不均现象。在我国,脑力工作和体力工作的待遇差别相当大,这使得一些大学形成了热门专业。智力水平应是多元综合的,但高考重智轻德的现象在录取标准方面愈发明显,许多有潜质的学生失去了继续深造的机会。
公平问题虽然十分重要,但推行高等教育入学方式更加公开透明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们必须认清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过于追求公平的考试制度,就会如科举制度一样,淹没在独尊儒术的文化氛围之中。当前,我国的高等教育需要追求公平性,但不能一味追求公平。公平是选择人才的手段,但不是选拔人才的标准,之所以要坚持公平原则,是为了更好的选拔人才。假如一味坚持公平,就会本末倒置。因此,我们必须做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才能真正塑造出良好高等教育,培养出的优秀人才。
(责编 张翼翔)
一、科举考试制度的出现及影响
(一)科举考试的出现原因
1.巩固封建专制的需要。科举制是自上而下选拔的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制定考试标准和考试内容,评价标准也由最高统治者决定。科举制使中央收回了从上到下的官员任免权,有利于中央集权。
2.儒家思想主导地位的日益增强。在以小农经济为主要经济基础的封建,儒家思想作为其意识形态的支撑,最为适合被统治者利用以实现中央集权。儒家思想宣扬的忠君爱国思想为封建统治者宣扬“愚忠”思想提供了合法合理的依据;儒家思想所提倡的三纲五常能帮助统治者确立为他们服务的社会等级秩序。
3.维持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农业经济在我国古代经济结构中占据核心地位,关系到社会稳定发展,历朝历代统治阶级都把重农抑商看作基本国策加以施行,使得农民群众受到大地主等统治阶级的层层盘剥。统治者为了防止人民起义,建立一套有效体察民情,抑制分权的官僚队伍,减少门第家世等传统官僚集团对皇权的冲突,保障经济发展,势必会举行自上而下的官员选拔考试。
(二)科举考试的历史影响
1.政治影响。科举影响社会分层是由于科举考试的选拔性使它能促进社会阶层流动。科举考试能最大限度地选拔底层民众入朝为官,具有公平公正性。人们不仅能通过考试做官,也为社会上树立了教育面前、政治面前公平选拔的榜样,加强了全国人民对统治阶级的信任感,使他们对国家更为忠诚。
人才的集合,不仅使全国各地的可用之才集中为国家效力,也间接促进了全国上下的民族融合,政治统一而后使民族、文化统一。
2.文化影响。科举制度对文化的影响是直接和深远的。科举考试之所以能成为占据我国古代近千年的选官制度,是因为它满足了统治者对人才的需要,其标准由统治阶级选择最有利于其统治的。同时,它也满足了民间阶层流动的需要。但是科举考试所考查的知识是“过去”的知识,儒家思想忽视实际操作和自然科学的问题在千年的考试中愈演愈烈,最终阻碍了文化和科学的发展。
二、科举制度对公平的追求
(一)考试方法的公平性
科举考试自实行以来就将公平原则贯彻在选拔过程中。唐代开始注重官员选拔的公平和公正,假如出现考生之间舞弊的行为,所有同保之人三年内不得赴举。此外,还在考场周围设立护卫,搜查衣物。唐代不仅注意到考生作弊的可能,还允许考生携带超出考试范围的自己创作的文章或诗词,以备考官查看,防止遗漏贤能,兼顾公平和效率。
科举考试到了宋代越来越完善,这些措施不仅杜绝了考试以外的人为影响因素,也使科举考试作为一项考试制度越来越严密和科学,使得选拔官员的标准具有一定的客观公平性。从社会发展的角度,它宣扬了公平正义的风气。平民子弟不再因为贫贱而被刻意淘汰,贵族子弟也不再因为其权势而担心舆论。北宋科举“一切决于文字”的做法也大大发展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我国古代传统高等教育。
(二)考试内容和评价的公平性
唐代的科举考试,虽然保存了许多察举制的特点,但取士内容广泛,科目繁多,到了宋代,考试内容再次被合并,已经颇为集中,取士主要是诗词歌赋的进士和善解经义的进士,对考试有了更明确的指定内容。元代开始使用宋代理学家特别是朱熹注释的四书五经作为考试的主要内容。明清两代科举考试沿用了元代的制度,开始实施八股取士,考试文章的做法皆有一定的规则。
三、科举制度对当今高等教育入学方式公平性的启示
(一)地域差异造成的不公平问题
教育公平是贯穿教育过程始末的最基础的原则,受教育者在受教育的起点就应接受公平的选择。考试也应在最大范围内使所有考生按照同一标准公平竞争。
但现在高等教育入学方式中有许多不公平的因素,虽然全国统一进行高考,但是各地各处都有不同程度的地域差异,致使高考移民屡禁不止,很多受教育者因此丧失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二)考试内容造成的不公平问题
唐代的科举制度科目繁多,务求录取本科目的专业人才。“人之或偏, 犹器不求备。”人才各有长处和短处,各有擅长的科目和不擅长的科目。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仅仅划分为文理两科,其中却包含了许多科目,假如考生偏科现象严重,总分达不到录取标准,就只能与大学失之交臂。近年来,虽然有许多破格录取的事例,但大多数学生还在为他们不感兴趣的科目耗费大量心力,甚至可能因为分数不够无法就读向往的专业。
(三)对弱势群体的不公平问题
我国古代科举制度提倡机会均等,即任何符合条件的人都能参加考试并承担考试结果,其机会均等是建立在人们的后天努力基础之上,不是建立在先天基础上。科举考试“取士不问家世”在形式上确立了官僚系统不分士庶向全社会开放。
当前的高等教育入学方式虽然向所有学生开放,但其背后需要投入大量财力精力。即使接受了高等教育,也不一定能获得效益,使得教育这个能推动社会公正的利器,没有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四)录取标准的不公平问题
中学片面追求升学率、学生负担过重的另一个原因是高校产业化后造成的录取不均现象。在我国,脑力工作和体力工作的待遇差别相当大,这使得一些大学形成了热门专业。智力水平应是多元综合的,但高考重智轻德的现象在录取标准方面愈发明显,许多有潜质的学生失去了继续深造的机会。
公平问题虽然十分重要,但推行高等教育入学方式更加公开透明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们必须认清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过于追求公平的考试制度,就会如科举制度一样,淹没在独尊儒术的文化氛围之中。当前,我国的高等教育需要追求公平性,但不能一味追求公平。公平是选择人才的手段,但不是选拔人才的标准,之所以要坚持公平原则,是为了更好的选拔人才。假如一味坚持公平,就会本末倒置。因此,我们必须做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才能真正塑造出良好高等教育,培养出的优秀人才。
(责编 张翼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