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穴居人(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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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接到他的电话,我确实有些意外。我们有八年没见面了。上次见他,是我外公去世,他从北京赶回小镇参加丧事。那时他的状况不错,手里有一家工厂,生产手机配件,最大的客户是诺基亚,生意如日中天,赚了不少钱。那年回小镇时,他俨然一副暴发户嘴脸,身上每个毛孔都往外冒着钱字。车子刚抵小镇,他就拉开车门跳下来,让老婆开车,在身后缓缓跟着。他抓住个手包,和那辆黑色宝马一起,沿着镇上的主道,徐徐而行,见到老人和小孩,毫不犹豫就发两百块钱。那副财大气粗的样子,就像块磁铁,将半座小镇的人都吸到了他身边。他拍拍手中的包,对簇拥在身边的那群人说,谁肯去他父亲的灵前磕三个头,立马发五百块钱。
  在我们这座小镇上,金钱向来都有着神奇的魔力。他刚把话放出来,便出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一幕:一伙人排着长队,浩浩荡荡闯入我外公的灵堂,一个接一个地跪下,像孝子一样,把脑袋虔诚地往地上磕,灵堂里顿时响起一片“咚咚”之声。我们这些亲属,反倒被挤在一边,仿佛是局外人,脸上挂着莫名的尴尬。只有他沉浸在自己的杰作中,脸上洋洋得意。他翘着二郎腿,悠闲地坐在桌前,就像个财神爷,面前是几沓崭新的钞票,每当有人磕完头经过桌边时,就哗哗数出五张,微笑着递过去。灵堂热闹而又滑稽,哭声中夹杂着一堆笑脸,以及对他的盛赞之声。而我外公的离世,似乎变得无关紧要,以至于那场丧事看上去更像是一场喜事,气氛和场面都相当的怪异。
  他是我外公最小的儿子,我的舅舅。外公的生育能力有点奇怪,活了大半辈子,只生下我妈这么一个独女,到了五十岁那年,却奇迹般让我外婆的肚子鼓了起来,并顺利地生下了我舅舅。老来得子,对外公来说,当然是件喜事,但也免不了被人笑话,客气一点的,说他是枯木逢春,后劲十足,不客气的,就说他老不正经。当然,我也是笑话中的一部分,因为外公的老当益壮,我不得不跟一个比我还小一岁的舅舅一起长大。外婆生下他之后,没几年就离世了,从三岁开始,他便由我妈带着,我们形影不离,就像一对兄弟。小镇上的人经常说他是我弟弟,这样的玩笑让我尴尬不已。在外表上,我们确实长得有几分相似,且年龄相近,连我自己都会混淆,难以确定我们到底是兄弟还是甥舅关系。
  直至今日,对他的长辈身份,我依旧难以认同。对他这个人,我也无论如何亲近不起来。尽管我们身上有着共同的血缘,但我总觉得,我们根本就不是同一类人。今年我四十岁了,在小镇上,我循规蹈矩地活着,就像团惰性气体,除了年龄在增长,四十年来几乎毫无变化。当然,这也是大多数小镇人的活法。我想说的是,我有条件,也有资本这么消极而又安稳地活着。这些年,小镇一天天富起来了,吃穿住行,无须操心。在小镇上,我有一家建材店、两栋楼房,还有几个门面。这点产业,虽然不可能让我大富大贵,但也足以衣食无忧。最重要的是,我满足于这样的安稳。虽然这种安稳在我舅舅眼中一文不值,可那又怎么样呢?这个比我小一岁的男人,与我们这座小镇一直就格格不入。他不止一次对我说过,小镇就是口井,而我们则是井底之蛙,从一天的生活里,就能把我们在小镇上的一生看到底。
  这点我必须承认,小镇上的生活就是这样,一代又一代的人,都是这么活过来的。巴掌大的地方,加起来也就不过十几平方公里,如果你翻开一本中国地图来看,你就会发现,这座名叫炉观的小镇,就像一粒微尘,毫不起眼地落在脉络般纵横交错的湖南版图上。作为小镇上最早、同时也是唯一的北漂者,他当然有足够的理由,对小镇人不思进取的生活状态置以鄙夷。
  他是小镇上的异类,虽然离开小镇已经多年,关于他的事情,在小镇人口中仍在流传。小镇上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人就是他,文科全省第三,这樣的成绩,在我们全县的高考历史上,加起来也数不出几个。大学毕业之后,他顺利地分配到了市工商局,成为一名国家干部。刚参加工作那年,他会经常回到小镇,穿着一身笔挺的蓝色制服,腋下夹着公文包,在小镇上四处溜达,见人就递根烟过去,显得彬彬有礼,却又明显高人一等,让人肃然起敬,简直就是我们那一代小镇青年的偶像。可是工作不到一年,他就辞了职,说是要去北京闯荡。在当年,这一举动称得上疯狂,整座小镇的人都为之震惊。多少人梦寐以求的铁饭碗啊,他怎么说扔就扔?那时我外公已经七十多岁了,对他好劝歹劝,无论如何都说不通,这么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差一点就给他下跪。后来外公决定使用武力,哆哆嗦嗦地拿了根棍子,说他要是不回去好好上班,就打折他的腿。他把裤管撸起来,一条光腿伸到外公面前,说,尽管打,看准了,往这里打,狠狠打。我外公捂住胸口,棍子一扔就昏过去了。当然,昏过去也没用,当天晚上,他就坐上了去北京的火车。
  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不去深圳?那地方钱多。他撇撇嘴说:钱算个屁,北京有万里长城,有故宫,有天安门,深圳有吗?深圳就是一块由钱堆成的沙漠,他去北京是为了搞文学,他是个有梦想的人。这点我倒不否认。从小到大,他的脑子就像个万花筒,总是装着一堆稀奇古怪的梦想。上小学时,他就喜欢看武侠小说,看着看着就练上了,腿上长期绑两个沙袋,在学校里沿楼道里的台阶跳上跳下,说这样可以练出一身举世无双的轻功。那时他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侠客。到了初中,他弃武从文,开始写诗。汪国真、徐志摩、余光中等著名诗人,都是他师从的偶像。他每当有了新作,就会站在月光下,高声吟诵,那种慷慨激昂的声音,就像深夜里传来的狗吠,让整座小镇都不得安宁。高中时他又放弃诗歌,爱上了小说,并耗时两年,写了一部长篇,企图一举超过《红楼梦》,后来他四处投稿,屡屡碰壁之后,才开始自我否定,一把火就将稿件烧掉了。大学几年,他利用课余时间,把整座图书馆的世界名著都读了个遍,每年寒暑假回家,跟人聊起天来,张口就是一堆外国人的名字,让小镇人眼花缭乱的同时,又不得不震惊于他的渊博。可是,这一切又有什么用呢?他的世界离我们太远了。小镇上的人都说读书有出息,但我认为,他正是读多了书,才把脑子给读坏了,要不然,为什么好好的公务员不做,跑去了北京?
  北京是什么地方?我去过一次,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下了车就找不着方向,感觉双脚一踏进那座皇城,就成了沧海一粟。望来望去,满地都是接踵摩肩的高楼,让人心里发慌,远不如在小镇上待着有存在感。后来我在几个著名的景点逛了一圈,去全聚德吃了回烤鸭,到德云社听了场相声,确实是很有京城特色,连我这样的粗人,都能闻出一股文化味。可是一回到小镇,北京就从我脑子里消失不见了,唯一留下来的印象,就是人多,风沙大,经常能碰见蒙着口罩的人,半张脸露在外面,挂着分秒必争的表情。说实话,从那些面孔中,我也将我舅舅在北京的生活一眼就看到底了。如果那就是北京,那么,比起小镇上的与世无争来,可真是要差得远了。我只在北京待了三天,感觉整个人就像团云一样,在人流中飘着。远离故土的人,大抵都会如此彷徨,没有归属感。这一点,外公比我看得更加通透。我舅舅去北京的那天,外公就指着门外说,北京是什么地方?皇城啊,他以为是个人就能去那里混吗?我这儿子,算是养丢了。   事实证明,外公所言非虚。我舅舅去了北京之后,便很少回来。当然,他也没有实现自己的理想,搞好文学,而是把自己搞成了商人。在电话里,他偶尔也会跟我谈谈北京,可是,从他的言语间,我已经发觉,梦想两个字在他眼里早已一文不值了。我想,这也是他疏于回小镇的原因。这位立志于当作家的男人,虽然赚到了钱,却丢失了理想,也丢失了小镇人的那种纯净。
  他不但很少回来,电话也很少给外公打。这点我倒是可以理解,两辈人之间,确实找不到什么共同话语。我父亲在世时,我们父子间的相处,也是这样的状况,一年到头,说不上几句话。他跟外公之间,就更加没有交集了,按年龄来算,他们之间,差着整整两辈,沉甸甸的两条代沟,实在是难以跨越。他与外公保持亲情的方式,就是把名字写在汇款单上,从北京频频寄到小镇。但我外公根本不需要这些。钱是什么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他要的是儿子。这是外公最为遗憾的事,他老年得来的儿子,成了飘在北京的一粒微尘,在他弥留之际,也未能陪在床前。外公去世之后,我这位舅舅更是音讯全无,从此再也没有回过小镇了。
  这次他为何突然回来?我无从知晓。他向来都是个让人难以捉摸的人。八年的时间不算短,可以改变很多东西。小镇已经今非昔比,人们都富起来了,许多原有的生活方式被悄然打破,小镇人的面孔,也慢慢像城市人一样。当然,还有我舅舅,也变了许多。电话里,他的声音十分疲惫,透着一股中年男人的消沉之气,全然没有了八年前回到小镇时的那种意气风发。他的声音有气无力,就如同梦呓一般,轻飘飘地浮在我耳边。他说他今天会回小镇,让我到时去高铁站接一下。
  我应了声好,再想跟他聊点什么的时候,手机里突然安静下来。他仓促地挂了电话。
  2
  高铁站在邻镇,与我们这座小镇,相距不过十里。动车一通,南来北往的人,都开始往我们这地方涌,原本安静的小镇,因此变得活跃起来。这得感谢我们的祖先。小镇地处山区,向来闭塞,雪峰山脉横跨全境,造成了七山二水一分田的地理格局。小镇上的居民多为花瑶族,多年前,这支古老的民族为躲避战乱,不远万里,从中原迁徙而来。长期的颠沛流离,所历练出来的,是一个族群的智慧和毅力。自秦汉以来,我们的祖先便开始在崇山峻岭间开荒拓土,他们就像变魔术一般,让这片贫瘠的荒山,慢慢拥有了数万亩的梯田。花瑶人是种植水稻的高手,祖辈们代代传承,在梯田的滋养下,生生不息,从而有了这座名叫炉观的小镇。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小镇突然空了,就像经历了一场飙风,青壮劳动力被席卷一空,都一窝蜂地涌去了广东。没有劳动力,田地便荒芜了,那些如同补丁一般打在雪峰山上的梯田,又变回了荒山。我们都以为,刀耕火种的历史,自此一去不返了。没有料到的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这些梯田又死灰复燃,在一群国内外专家的鉴定和筹划下,被载以秦汉时期的历史,成为一个五星级景区,并拥有了一个富有诗意的名字:紫鹊界。我毫不谦虚地告诉你们,我们的祖先确实很神奇,他们历尽艰辛所创下的杰作,实在是令人震撼。想想都觉得壮观——数万亩梯田浩浩荡荡,从山顶披挂下来,有如天梯,让人不得不去仰望那段开荒拓土的历史。
  有了紫鹊界,我們这座小镇,很快就游客如云了,经济也跟着发展,其速度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高速公路修通了,高铁也修通了,机场正在筹建之中。这些现代化的交通工具,让我们顿生穿越之感,觉得地球瞬间就变小了。就比如说深圳,在以前,是那么遥不可及的一个地方,高铁一通,突然就到了眼前,小镇人早上坐车,去东门逛上一圈之后,晚上还可以悠闲地坐着高铁回来。
  从北京到小镇,自然也不再遥远,高铁整天呼啸着,来回穿梭,将京城与我们这座小镇的距离,拉近了许多。他上午才打电话给我,傍晚时分,我便收到他的微信,说他很快就到了。我立马出门,开车去往邻镇。
  半个小时之后,我在高铁站接到他。那辆动车刚到不久,稳稳地停在铁轨上,在夕阳的余晖中,闪着银灰色的光。从出站口涌出来很多的人,都大包小包地坠着,让人看了就觉得沉重。
  等人群稀释了,他从一片空旷里移了出来。他走得很慢,身上没什么行李,就一个牛仔包,松松垮垮地甩在肩上。人也松松垮垮,胡子从脸上胡乱地爬下来,一直挂到下巴,就像只刚从洞穴里爬出来的冬眠动物。
  我从不以貌取人,但我认为,一个人的装扮,多少可以反映出他的境况。他的这副形象,与他在电话里呈现出来的状态完全匹配。
  经过出站闸门时,门口的保安似乎扫了他一眼,或许并不是在看他,但我能感觉到,他被那种审视的目光弄得很不自在。
  我迎上去,递了根烟给他,他摆摆手,拒绝了。我们便往广场外面走。他一直在我身后跟着,脚底下轻飘飘的,就像个魂魄,走路没有半点声响。从出站口到停车场,有好几次,我转过身来看他。他始终低头弯腰,不与我对视,就仿佛面前有股强大的引力,让他的目光不堪重荷。
  到了车前,他才抬起头,散漫地将高铁站扫视了一圈。我明显注意到,他的眼神里有种恍惚。我心想,也许是近乡情怯吧,这些年乡村的变化确实很大,经济发展带来的种种变迁,难免会让他觉得有些陌生。
  我拉开副驾室车门,让他上车。他犹豫了一下,没上。
  “我坐后面。”他说。他退后两步,拉开后门,闪身坐了进去,把牛仔包扔在脚边,身体软绵绵地斜靠着,就像某种无脊椎软体动物,瘫在座椅上。
  “舅妈呢?”车子发动之后,我问他。
  他没说话,用手捂住嘴巴,小心地咳嗽了两下。一种低沉而又嘶哑的声音,从他胸腔里挤出来,回旋在车内。他拿了张纸巾,慢慢地擦拭着嘴角。
  我将车子开上了公路。
  此时的小镇已经入冬,远处的梯田上,覆盖着积雪,雪线层层叠叠地铺下来,在山上画出明晰的脉络。在雪线之上,是阴沉灰暗的天空。小镇的冬天总是这样,蒙着一层灰色。我猜想,他之所以回避谈起舅妈,一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但我克制不住内心的好奇。我又问了他一遍:“舅妈呢?”   “离了。”他说。
  我心里一震,诧异之中,脚底下失误,踩到了刹车。车子猛地顿了一下,他从座位上被弹起,扑过来,像团泥巴那样,糊到了我座椅的靠背上。我提醒他绑好安全带。他没说话,整整衣服,慢慢坐了回去,将安全带斜挂到肩上,摸索着扣紧,身体往后一靠,还是那个疲软无力的姿势。
  他离婚这事,着实让我惊讶。我舅妈是个漂亮的北京女人,知书达礼又落落大方,在我眼里,她完全满足一个男人对妻子的所有幻想。也不知他用了什么方法,到北京的第二年,就把她搞到手了。那年从北京回家,他带着舅妈,出现在小镇上。这个光芒四射的北京女人,用她的优雅,压住了一座小镇的破落之气,弄得整座小镇的人艳羡不已。都说女人是男人的半边天,这话一点不假,能娶到这么一位好老婆,他确实是很有面子。尽管在北京的这些年,他很少回家,但每次回到小镇,他必定会将老婆带在身边。在我眼里,他的北京老婆,就像是配在他身上的一枚勋章,牢不可分,两口子之间那种相濡以沫,怎么看都像是一副要共度一生,将爱情进行到底的樣子。如此美好的婚姻,竟然破裂了。不过仔细想想,我依然能接受这样的结局。婚姻不就是如此吗?得意的时候,夫唱妇随,一旦失意,马上各奔东西。这是电视剧中常见的桥段,但归根结底,它来源于生活。
  他确实是落魄了,完全一副失败男人的形象。从后视镜里,我瞄了他一眼。这是一张颓废之极的脸,毫无生机,松垮的表情中,又带着一种莫名的戒备,让我觉得十分的陌生,就好像全世界都与他格格不入。尤其是当离婚两字从他嘴里出来时,那种无所谓的语气中,透露着一种绝望到骨子里的冷漠。我觉察到有股寒气,从脚底瞬间涌了上来。
  3
  从高铁站回小镇,是一条我和他在青少年时期常走的公路。那时我们十五六岁的年纪,正处叛逆期,在邻镇的一所中学上学,交通工具是两辆飞鸽牌自行车。每天清晨,我们从家里出发,两辆自行车颠出一路的清脆铃声。公路的左边曾经是一大片稻田,右边也是一大片稻田,两片稻田与从山顶绵延下来的梯田遥相呼应。金秋时节,稻子饱满时,放眼望去,蓝天白云之下,一座黄金般的小镇,像个聚宝盆一样,匍匐在群山的包围之中,看着就让人踏实,让人觉着有满满的富足感。在小镇的边界,公路开始分岔,一边通往学校,另一边通往县城。我和他的两辆自行车,也在这里开始分岔。我去学校上学,他则骑往县城,去参加诗歌朗诵、文友聚会之类的活动。若是没有活动,则泡在戏厅里,玩那种在当时很流行的街机——拳皇,雷龙,或者三国志。他在游戏方面有着极高的天赋,每一款游戏,玩几次就娴熟了,投一个币可以打通关。到了下午,他精确地掐好放学时间,在路上与我会合,我们一起回家。那时我外公很少管他,当然,也压根就管不上,因为他无论玩得怎么疯,丝毫也不影响到学习成绩,总是稳稳地占住全年级第一的位置。这一点,我至今觉得很神奇。
  现在,这条路已不复当年的样子,被拓宽了许多,成为高速公路的一段连接线,两边的稻田,已被密密麻麻的房子侵占,挡住了我们通往梯田的视线。一路上,我跟他聊到这些年来小镇的种种变化,希望以此来引发他的共鸣,使他变得活跃些。但他无丝毫兴趣,一路沉默着,让我的话题陷入虚无,就像在对着空气自言自语。
  出公路尽头,就到了小镇的街区。小镇不大,被群山环绕着,一条小河将凌乱的街区一分为二,商铺和集市沿着几条主要的马路分布,两条老街则对峙着挂在河边,让你既可以看到小镇的过去,也可以看到小镇的今天。我刚把车停稳,还没熄火。他已经拉开车门下了车,拎着牛仔包,就像逃窜一样,低着头,仓促地往家里走,见了人也不打招呼。尽管他的这副形象,已经与八年前那个财大气粗的商人判若两人,但小镇上的人见到他,还是那样的热情洋溢。我揣摩着,小镇上的人,大抵是将他当成了来此旅游的外乡人。这些年,小镇的人口结构发生了变化,满地晃动着陌生的面孔,来此旅游的外乡人,比小镇本地居民还要多。他们给小镇带来财富的同时,也让小镇人练就了一种逢人就递笑脸,可是一转身就能将人忘记的本领。
  外公的房子在小镇边上,紧靠农贸市场,一栋欧式风格的建筑,独门独院,应该是小镇上最时尚的建筑之一。外公当年染病时,大概是预计到了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在生命的尾巴上,他赶紧买了块地,建了这栋房子。房子建成之后,其规模和规格,瞬间就让小镇上所有的人都知道,我舅舅虽然很少回家,但他从北京寄回来的钱,的确不算少。因此,他摇身一变,成为众人眼中的孝子。小镇人,衡量孝顺与否的最重要的标准,就是一个钱字,这栋房子,算是外公为儿子挣下的面子,当然,也是他为儿子留下来的遗产。事实上,房子建好之后,我外公没住上几个月,就去世了。他是个非常睿智的老人,终其一生,言语不多,但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像个铁钉一样掷地有声,并且有着准确的预判。房子建好之后,他曾经说过,迟早有一天,我舅舅还会回到小镇来的,北京那地方,他混不下去。
  如外公所料,他确实没有混下去。人到中年,他灰溜溜地回来了。这次回来,除了验证外公的预言一如既往的准确之外,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衣锦还乡,实际上已经是一个过时的名词。就拿小镇上的人来说吧,去到外面闯荡的人,若是发达了,基本上也就一去不返,他们努力去获得城市身份的同时,也会尽可能地与小镇保持疏远。出去之后还能回到小镇上来的,多半是些潦倒落魄之人。这也是故乡的意义所在。我想,故乡之所以不可取代,是因为,这片土地就像父亲一般,具有无所不容的宽厚胸怀,它能接纳你的风光,也能接纳你的潦倒。像我舅舅这样的失败者,在外面混不下去,自然只能回到小镇了。他这副落魄的样子,怎么看都像是在溃逃。
  外公生前住在二楼,有套钥匙放在我手里。我带着他上了楼,把钥匙交给他。他打开门,鞋也不换就进了屋。我也跟着进去。屋里的空荡让我倒吸一口凉气。这栋房子一共有四层,一层是两间门面,一间租给了一户外来人,做瓷砖和门窗生意,另一间是个车库,由于没有车辆停放,就堆放着一些杂物,我和他上中学时的两辆自行车,也放在那里面,外公一直没舍得扔。二到四楼,是三套四室两厅的套间,总面积最少有五百平方米,实在是有些铺张。这也怪不得外公,小镇富起来了,家家户户多少都有些钱,小镇就这么大,钱也花不到别的地方去,就都把房子往大里建,往高里建,就像比赛似的,让小镇变得越来越高,也越来越拥挤。   他把包扔在地上,在沙发上坐下来,依旧沉默着,目光就像凝住了似的,长久盯住脚边的一块地方不动。屋子里确实过于宽阔,尤其是客厅,大块大块的地方留出来,显得十分的空荡,与屋外的拥挤形成鲜明的对比。窗外的小镇一片混乱和嘈杂,汽车喇叭声、马达声、小贩的吆喝、管乐队的合奏、广场舞的音乐,纷纷扬扬,杂乱地交织在一起,使小镇显得复杂和膨胀,同时,也将小镇人对声音的敏锐吞没。在我们儿时,生活中所有的动静,都亲切而又清晰地萦绕在耳边,哪怕是一声微小的叹息,在小镇的冬天里,也能传得很远。如今,我已很难从声音中分辨小镇人的生活,不过,这样的小镇我早已习惯。我难以习惯的是,他始终闭紧嘴巴,不说话,任噪声从窗外涌进来,在我们之间纷乱地回旋。
  我坐了一会,实在是难以忍受这种因沉默而导致的无聊,便站起来,走到几个房间里,看了看。说实话,这房子已经让我有些陌生了,外公去世之后,我就再也没有来过。让我觉得意外的是,虽然常年没有住人,屋里却并没有阴晦之气。这得归功于我母亲,她是个恋旧的人,总觉得生活应该停留在她所怀念的时间和地方。为了让外公的空居保持着生气,这个勤快的女人,会隔三岔五地过来这边,将所有的房间打扫一遍。除此之外,逢年过节,母亲还会在餐桌上留出一个空位,摆上碗筷,等外公的灵魂归来就餐。那种庄重的仪式感,让我们恍惚觉得,外公其实一直还活着,他挂在墙上的黑白照片,充满生气,向我们馈赠着温暖的笑容。
  我转了一圈,再回到客厅时,他的状态似乎好了些,脸上的疲态稍稍减了几分,坐姿也已经端正了。我在他左侧的沙发上坐下来,渴望他能跟我说说话。离上次见面,已经相隔八年了,我想,任何两个人,在时隔八年之后,都会成为彼此的倾听或者倾诉的对象。可是他一言不发。我们就那样无声地坐着。这种长久的静默,让我如坐针毡。我感觉到,在这八年的时光中,有一种无法描述的尴尬蛮横地闯了进来,将我和这个同龄的舅舅,隔开在了彼此的人生经历里。
  我掏了支烟,叼在嘴上,还没点着,他已经蹙起了眉毛,表现出明顯的反感。我只好把打火机放回了兜里。
  “戒烟了吗?”我问他。
  他没有回答。但他总算开口说话了。他说:“要是没什么事,你就回吧,我一个人待会。”
  我点点头,起身走了出去。在门外,我把烟点上了。
  4
  我母亲对他的感情,也有点复杂。在她心里,他既是弟弟,也是儿子。第二天,母亲早早起床,一头扎进厨房里,叮叮当当地忙碌了一个早晨,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饭菜,让我去喊他来家里吃饭。
  我裹上外套,出了门。
  小镇上的气温比前几日又降了些,天更冷了,山上的积雪似乎又厚了一些,在雪光的映照之下,小镇泛着一层冷冷的光亮。我们这座小镇,平均海拔一千五百多米,如果天气不是连续放晴,山上的那些积雪,将陪伴我们度过整整一个冬天。
  我走到他家门口,敲了敲门,没人来开。我估计他这时还在睡觉,这也是小镇人生活习性的一部分,到了冬季,大雪封山,也封住了山上的梯田,从外地来的游客锐减,这时的小镇人,会像穴居动物一样,将大量的时间,毫无保留地交给被窝和睡眠。我站在门外,点了支烟,边抽边等他睡醒。同时我也支起耳朵,倾听着屋子里的动静。站了好一阵子,我没听到任何声音,只有风,很大,一阵一阵的,从楼道口灌进来,带着冬天的凛冽,回荡在空旷的楼道里。
  一支烟抽完,我打他电话,一连拨了三遍,没有人接。我把手机拿出来,看早上的新闻,瞄两眼就放弃了。如今的新闻,变得越来越无价值,明星八卦总是占据头条,内容围绕着婚姻和出轨。我压根不关注这些。
  过了一会,我母亲也过来了,做饭的围裙还圈在身上。她总是一副永远也忙碌不完的样子。
  “你舅呢?”母亲搓着两只手问我。
  没等我回答,母亲已经拿出钥匙,把门打开了。母亲是个急性子,动作总是比言语先行一步。
  我们进了屋。客厅还是昨天的样子,基本上没动过,保持着一种让人觉得别扭的干净和整洁。这让我有点不太适应。毕竟我是在小镇上长大的,在我看来,既然是家,就得随意一点,家的样子,得带着一点凌乱,那才是生活本真的面目。这种过度的整洁,让人产生距离感的同时,也使家的感觉荡然无存。
  我不禁想起外公荒凉的晚年,这栋房子建好之后,他喜滋滋地搬了进来,可是没住上几天,那股兴奋劲就消失了。他很快又搬了出去,此后的大部分的时间,他就在我家住着。他宁可睡在杂物间里,也不愿睡在这栋小镇上最好的豪宅中。外公也有他的软肋,年纪越大,就越害怕孤独和死亡。他对我母亲说,房子太空了,他镇不住那股荒凉之气,尤其是到了晚上,他只要闭上眼睛,就能看到那些故去的老友,在四周频频走动。晚年的外公变得有点迷信,但我完全能够理解。一个老人,怎么能忍受那种空荡和孤独?
  我在几个房间里找了一圈,没看到他的人。我想他应该是一早起床,就出门去了。主卧室的床上,被子向一边翻着,一个枕头掉落在地板上。我摸了摸床单,摸到一手的冰冷,就把被子叠好,枕头捡起来放回床上,回到了客厅里。
  “他那人,就这样,脚下没个稳的时候。”母亲唠叨着,从厨房里拿了双手套,照例将房子打扫了一遍,就回去了。
  我在客厅里坐着,等他回来。
  冬日的小镇,苍凉中带着一点沉闷,就像个步入晚年的老人,一切都是慢慢悠悠的。等太阳升高了,街上才陆陆续续有卷闸门被推起。然后是包子馒头的气味、油条豆浆的气味、面条米粉的气味,夹杂在北风里,从门缝中一丝丝渗进来。再然后,就是各种稀稀疏疏的声音,汇集在一起,使小镇变得嘈杂和混乱。小镇上的一天,这时才算是开始了。
  我看了下表,十点半。窗外的小镇已经复苏,马路开始拥塞,所有的汽车都在鸣着喇叭,催促前方的车辆。我母亲早上为他准备好的那桌饭菜,也已经回锅热过好几遍了,每热一次,母亲就会打我一次电话,问他回来没有,就仿佛这顿饭没吃上,他就会忍饥挨饿似的。我想,母亲实在是多此一举,如今的小镇,就跟县城一样,店铺林立,要什么有什么,一顿早饭,随便走到哪里都可以解决,他又怎么可能挨饿?   这么一想,我就觉得没有必要再等他了。我决定先回去。可我刚从沙发上起身,他却回来了。门外传来杂乱的脚步声,门被打开。他带着一阵凉风扑进来,踢掉鞋子,换上拖鞋。见我在屋里,他愣了下,回过头去,朝门外叫了一声,一个男人应声而入。
  这人我很熟悉,叫宋一北,是我和他小学时的同学。在小镇上,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几乎都是宋一北的同学。这家伙最牛的地方,就是别人小学上六年,他却上了九年,且没有一次考及格过。小时候,我们都被大人鼓励着,要努力学习,好好读书,考上了大学才能出人头地。可是成年之后,我却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如果以金钱来作为衡量标准,一个人的成就,跟学习成绩好坏的关系并不是太大。宋一北就是个例子,他是我记忆中成绩最差的同学,如今却是混得最好的一个。小镇上的旅游业刚开始,他就搞起了民宿,赚了钱接着又开农庄、贩卖土特产,后来又开酒吧、搞房地产,小镇上的几个楼盘,都是他建起来的。总之,什么赚钱,他就干什么。这些年,只要是能赚到的钱,基本上都被他赚到手了。但他依然过得节衣缩食,脚上永远是几十块钱一双的劣质波鞋,一件皮夹克能穿好几年。别的人有点钱都会去买辆车,他骑辆摩托车满世界跑,怎么看都不像个有钱人。这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也许对他来说,赚钱只是一种单纯的乐趣,与消费无关。
  这个富翁换上拖鞋,走到沙发前,递根烟给我,打了个招呼:“你也在?”说着就把打火机掏出来,双手拢着往我面前送。
  我点点头,接过烟,没有抽,顺手别在了耳朵上。他把打火机送到一半,又收了回去,依旧朝我友善地笑着,一副和气生财的样子。
  我别过脸,低头去翻看手机,没有理他。说实话,并不是我仇富,只是他的行为让我有点看不起,都上亿身价的人了,还把自己搞得如此寒酸,就仿佛不弄成这样,所有人都会跟他借钱似的。此外,他的长相也确实让人难以亲近,尖嘴猴腮,瘦得就像根竹竿,在我面前晃啊晃的,晃出一种病态。
  宋一北晃了一会,又出去了,说要去楼上的两层看看。
  “他去楼上看什么?”我把脸转向我舅舅。他依然沉默着,不说话。等宋一北看完房子回来,他才开口。他说:“一口价,三十万。”
  宋一北说:“三十万?你确定?”
  他点点头,表示肯定。
  这时我才知道,他要把外公留给他的房子,以三十万的价格卖给宋一北。这也太荒唐了,完全就是拱手相送,据我所知,外公当年修建这栋房子时,就远不止这个数。现在的小镇,发展越来越快,房子也越来越值钱,三十万并不是什么大数目,充其量也就够在街上买下一间门面。更让我感到吃惊的是,除此之外,他还有个附加条件:宋一北必须找人,帮他在后院里挖一口地窖。他卖不卖房子,这事我暂且不管,当然,我也无须去管,因为我心里清楚,只要我母亲还活着,这房子就铁定卖不了,我母亲是什么人?小镇人给她取的外号是孙二娘。但他要挖一口地窖,我就有点担忧了。我不得不怀疑,他在精神方面是否出现了问题,好端端挖那玩意儿干什么?
  全小镇的人都知道,宋一北有一口很大的地窖,那年开酒吧时,请了十几个人,历时两个多月挖出来的,用于藏酒。他也确实藏了很多酒,每一坛都贴年份标签。遇到人傻钱多的外地游客,那些藏酒经常能够卖出天价。宋一北挖口地窖,证明他是一位颇具眼光的商人。可我这个舅舅,刚从北京回来,也要挖一口地窖,这就有点莫名其妙了,他又不做酒生意。
  我赶紧走到门外,打了个电话,将他要卖房子和挖地窖的事,告诉了母亲。
  五分钟不到,这位脾气急躁的女人便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了。母亲一脚抢进门来,二话不说,连推带搡就将宋一北赶了出去,接着就把矛头对准了我舅舅。这个行事极端而又古怪的男人,以前我母亲虽然对他时有责怪,但也从未骂过他。可是这次,母亲再也忍耐不住了,连珠炮似的,对着他就是一顿破口大骂:“你还有点人样吗?十年八年的不回来,一回来就卖祖产,你怎么不把你爹的骨头从坟里刨出来卖掉?”
  母亲的言语怒气中夹杂着恶毒,听起来十分刺耳。但他只是平静地听着,既不生气,也不还嘴。他这副无所谓的态度,让我母亲的怒气根本无处着力,就像往空气里击出的拳头,软绵绵的。等我母亲偃旗息鼓了,他才慢慢悠悠地说:“不卖也行,你给我三十万,房子归你。”
  “你疯了吗,要那么多钱干什么?”我母亲问他。
  “这个不用你管,”他说。“他都没管过我,你凭什么管?你是我姐,又不是我妈。再说了,就算你现在想管,也已经迟了,小时候你怎么就不好好管?”说完他指了指墙上,那里挂着我外公的相片。我和母亲同时转过头,望向这位已经故去多年的老人,在相框里,他面带永恒的微笑,慈祥地望着一对儿女在争吵。
  母亲仿佛被什么东西戳了一下,顿时愣住了。他小的时候,我母亲确实很少管他。这位脾气暴躁的女人,似乎将她的苛严全用在我身上了。我和他一起长大,在我面前,母亲绝对当得起虎妈这一称谓,动不动就棍棒交加,可是对他的管教,却极为宽松,就算他把天捅个窟窿,我母亲也视而不见。仔细想想,这也正常,他从小就没了妈,我母亲自然会给予他更多的溺爱。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种溺爱会像颗种子,埋在他的成长过程中,结出一系列造成他狂悖性格的后果,此刻他顺手拿过来,便成了对付她最好的武器。
  母亲显然被掐住了要害,过了好一阵子,才缓过神来,有点语无伦次地说:“钱可以给你,但仅此一次,我以后要是再管你,就跟你姓。”说完她把门一摔,半跑着下了楼。她去银行取钱去了。在他面前,我母亲丝毫也不敢掉以轻心,在她看来,这个当初连铁饭碗都说扔就扔掉的人,没有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他走到沙发边,坐下来,端起一杯茶,喝两口,又放回桌上,对着我笑了笑,露出一线白得发亮的牙齿。从我到高铁站接到他的那一刻起,我还是第一次见他露出笑脸。但是不知为何,这种突如其来的笑容,反倒让我心里格外的别扭,因为这种笑容里,分明带着一种凯旋的味道。
  我突然明白了,他把宋一北带到家里来,装模作样地要卖房,摆明了就是个圈套。他真实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母亲着急,心甘情愿地掏三十万给他。小时候他就这样,看似漫不经心,其实每一步,都在精确的算计之中。我有什么好東西,他从来都不直接向我要,可是过不了多久,这东西就像长了脚一样,自然而然地就归他所有了。他是个城府极深的人。现在依然是。   5
  我母亲确实是生气了,从那天开始,她真的就再也没去管他,也不允许我去管,她说这样的败家子,谁管谁倒霉,惹不起,她躲得起。说实话,我也不想管他。人到中年,才知道生活有多么的不易。前些年我父亲还在世时,我总觉得自己是个儿子,头顶上永远有把安全的伞在撑着。父亲一走,守护在我生命面前的那道屏障,突然间就崩塌了,我心里顿时慌了起来。作为家中的独子,不管我愿不愿意,一个家就像块陨石一样,从天而降,咣当一声砸到了肩上,让我慢慢变成了父亲当年的样子。如今的我,上有老母,下有两个小孩,一家子的吃喝拉撒、柴米油盐酱醋茶,要管的事情多了去了。我没有那份闲情雅致,再将时间花在他身上。
  当然,我不管他,并不意味着我就可以视亲情于不顾,将他当成空气,再怎么样,他总归是我舅舅,这是无可更改的事实。外公的房子离我家不远,开门便可看到。我时常会留意那边的动静。通过一段时期的观察,我得出一个结论:他的人虽然回来了,心却还留在遥远的北京。他依然保留着在那座城市养成的生活习惯,与邻里之间疏于走动,甚至很少出门,活得极度的孤僻,就像个隐形人。据我对他的了解,这完全不是他本来的性格。我只能将他身上的这种变化,归根于那座城市的残酷。那么张扬和奔放的一个人,被活生生地改造成了一副自闭症患者的样子。
  奇怪的是,他虽然很少露面,却经常有一些忙碌的面孔,在他家门口进进出出。从着装上判断,这些人应该都是从外乡来到小镇搞建筑的民工,看上去,他们都很神秘,就像在酝酿着一场什么密谋。我不知他将这些人聚集到一起,到底在干些什么。但无论如何,这些人的存在,让我宽心了许多。因为我知道,在小镇上,最起码还有人跟他来往着,这意味着他还没有孤僻到与世隔绝,这就足够了。
  在小镇上,一切都是随意的,不像大城市那样秩序井然。这种松散的生活方式会让你觉得,日子总是跑得很快。春天说来就来了。山上的积雪慢慢化开,梯田一块块亮出来,放眼望去,满山都是明晃晃的水光。从外地来的游客逐渐密集起来,他们晚上住在小镇上,白天爬到山上去拍照。这些陌生的面孔,让我们这座小镇,瞬间就甩掉了冬季的沉闷之气,变得活泛起来。
  母亲对他的怨气,在持续了整整一个冬天之后,也融化开了。清明之前,母亲开始张罗给外公扫墓的事。以前他不在家,这些事全由母亲一手操办。现在他回来了,自然就得落到他的身上,毕竟他是外公唯一的儿子。这年代,虽说男女已经平等,但在小镇上,男人依然占据不可取代的地位。母亲虽然怨气已消,却仍旧端着架子,不愿和他碰面,她让我去跟他商量这事。
  我去找他,门关着。我拿出钥匙,直接开门进去,几个房间里找了一圈,没看到人。客厅还跟以前一样,既空荡,又整齐。这段时间,母亲没有过来打扫过,但他依然让房子保持着清洁。在我看来,这应该是种遗传,因为我外公、我母亲,都特别爱清洁,看到一丝灰尘,就像看到病毒一样。他也一样,哪怕穷困潦倒,也保持着那种近乎洁癖的习惯,让房子里一尘不染。我打他电话,他接了。
  “有事吗?”他问我。还是那种松垮垮的语气,就跟没睡醒似的。
  我反问他:“在哪里?”
  “还能在哪?在家。”他说。
  “我现在就在你家。”我说。
  “来后院。”他说。
  我挂掉电话,绕到后院。门关着,一堆脚印从马路边延伸过来,凌乱地铺到门前,让我的记忆瞬间出现了错位。外公当年修建这栋房子时,最值得骄傲的,就是这座院子。院中的葡萄架、花圃、假山、亭子,都出自他的精心设计,既有苏州园林的特点,又兼具江南田园的风格。尽管我有好些年没来过了,但仍记得院里院外的一切,那种精致和优雅,充分显示了一位老人的阅历和聪明。
  我推开门,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一幅凌乱的画面迎面扑来,我记忆中的那座精致院子,已经变成了一个乱七八糟的工地,葡萄架被拆掉了,花圃也被拆掉了,假山和亭子也没有了,只剩下满地杂乱的脚印,以及四下散落的泥土。院子中央的地砖被掀掉了,凹出一个方形的洞口,就像一张从地下伸出来的嘴,在对着天空贪婪呼吸,洞口的四周,码着一些家居装饰材料。我终于明白了,这个冬天,他和那伙神秘的民工干了些什么。看来,他和宋一北的那次交易,并非是玩笑,房子虽然没有卖成,他却用我母亲给的三十万,挖了一口地窖出来。也许是他自己也觉得,这件事情多少有些荒唐,所以才避人耳目,白天挖掘,晚上将泥土运往邻镇的垃圾场。他的保密工作确实做得不错,挖了一个冬天,我和母亲竟没有一丝察觉。
  我喊了一声。他像只地鼠一样,从洞口冒出头来,朝我招了下手。我走到洞口,跳了进去,一股暖烘烘的气息夹带着泥土的湿腥味迎面扑来。顺着一道斜坡下去,是道约一米宽,一米半高的拱门。我得半弯着腰,才能通过。拱门后面是个宽阔的地窖,被分隔成了三个房间。从布局来看,这地方明显不是用来藏酒,而是用于居住。主体工程已经结束,装修也进入尾声。绿色的地毯铺上了,看上去就像块初夏的草地;墙纸也贴好了,是那种温暖而明亮的颜色,图案既活泼又夸张;天花板设计成了蓝天白云。整体的装饰风格,浪漫中带着一种童趣,让我想起了霍比特人的房子。这也充分证明了,在他的体内,仍然具有旺盛的文艺因子。
  他拿过一个蒲团,盘腿坐了下来,又递过一个给我。我接过蒲团,也学着他的样子,两腿交叉盘在一起,坐了下来。可是这种盘腿而坐的姿势,让我非常的难以适应,不到一分钟,两条腿就麻木了。我只好又站了起来。让我感到意外的是,这个自从回到小镇之后,就很少开口说话的男人,突然跟我聊起了天。
  “我姐还好吧!”他问我。
  “只要你不搞事,她就什么都好。”我说。
  他笑了笑,没接话,俯下身去,把掉落到地板上的几点方便面碎屑捡起来,小心翼翼地卷到一张纸巾里。这些日子,他大概就是以此度日。我只好換了个话题。
  “你怎么回来了?在北京混不下去了吗?”我说。我盯着他的脸。这是我第一次如此郑重地问他。   他扭过头去,避开我的直视,从筒里抽出一截纸巾,对折两次,团在手里。他的目光有些飘忽,脸上透着那种在城市里养出来的白皙。用小镇上的话来讲,就是缺乏喜色,这是一种病态。他沉默了一会,然后告诉我,确实是破产了,这些年制造业很不景气,员工工资、厂房租金、原材料价格一涨再涨,产品的价格却一跌再跌,利润空间已经压缩到极致。他说做什么都比做实业强,大部分做实业的,能够维持工厂的运作就算不错了。“不亏损就是赚,说出来你都不相信,一个两千平方米的车间,加两千员工,一年下来的利润,还比不过一个网红对着一台手机干一个月,真他妈的,什么世道。”
  他的情绪激动起来,话题像把扇子一样展开,言语也恢复了以前的利索。他说不怪别的,只怪这个时代,北京那样的城市,转个身就会变样,三五年就恍如隔世。太他妈快了,他跟不上。属于我们这代人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虽然他并不是个守旧的人,但确实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节奏,以传统的经验和思维,去混大数据时代,远不如那些90后甚至00后。但是他离开北京,跟破产没有关系。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工厂没了,最起码还有几套房子,租出去,一个月也能收个小两万块,生活不成问题。他之所以把婚离了,跑回小镇来,是因为北京的雾霾。
  “太大了,雾霾来时,十天半月,你根本就看不着天,真他妈受不了。”说到这里,他蹙起了眉头,呼吸也开始变得粗重起来,就仿佛他所说的那些雾霾和风沙,正从那座遥远的北方城市里席卷而来。他将手里团着的那纸巾,移到了鼻子下面。“真的,不是开玩笑,喝西北风你都能喝饱。”
  他做了个夸张的表情,说他要是再不离开北京,准得死在那里,所以就回来了。可是回来之后,也很失望。小镇上照样有雾霾,这东西已经像病毒一样,四处扩散,无孔不入了。因此,他不得不挖个洞,住到地底下来。他向我预言,迟早有一天,地球的生态环境会完蛋,新鲜空气将会变成人类最珍贵的物产,到了那时,全世界的人都会像土拨鼠一样,住到地下去。
  他说得太夸张了。雾霾这东西,我又不是不知道,电视里看到过。在我看来,那只不过就是起了大雾的阴天,他却描述得跟世界末日似的,这未免有点杞人忧天。我实在是听不下去了,便打断了他,跟他说了下扫墓的事,然后找个借口,逃之夭夭。说实话,在这么一个阴暗的地方待着,我还真是不太习惯,总感觉有些怪异。
  从洞里出来,我往天上看了一眼。不知是受了他的影响,还是小镇真的变了,我明显感觉到,挂在我们头顶上的这片天空,确实不如以前那么明净。
  6
  地窖修好之后,他住了进去,并在洞口加了个铁盖,可以从里面反锁的那种。说是为了防水,其实是为了与世隔绝,因为这个盖一加上,他就几乎断绝了与外界的往来。他经常待在地洞里,十天半个月不出来,饿了就点外卖,衣服隔段时间干洗一次,偶尔出来,也是一副躲避瘟疫的模样,脸上蒙着一只巨大的口罩,只露出两只眼睛,让小镇上的人根本就认不出他是谁。
  刚开始,他还偶尔会发微信给我,让我帮着买些东西,后来就连微信也没有了。这一点,他得感谢这座小镇的快速发展,因为交通便利,小镇上的物流也繁荣起来,顺丰、德邦、圆通、申通、中通等快递公司,该有的都有,小镇也进入了数码时代,只要有部手机,即使足不出户,也可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可是,雾霾真的就有那么严重吗?我认为他完全是小题大做。那么多的人,都在同一片天空下呼吸,并且健健康康地活着。也许小镇上的环境确实不如以前,但无论如何,也比在地下住着要好得多。我们不但需要空气,而且需要阳光。我很难想象,在这么一个暗无天日的地方,一个正常人怎么能待得下去。在我母亲看来,这件事情更是荒唐透顶。母亲说他人还没死,就给自己刨了个坟。在小镇人的观念里,只有死人才会住到地下去。然而,母亲尽管内心焦虑,表面却装得异常平静,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对他住入地下一事,母亲不置一词,并且让我也守口如瓶,说家丑不可外扬。母亲担心,这事说出去之后,我们这个家族会因此受到歧視,因为她已经认定,这个怪异的弟弟,就是个精神病患者,这种病会遗传,影响到子孙后代。
  我承认,我母亲有点危言耸听,但他也确实具有精神病患者的核心特征,行为变幻莫测,脑子里天马行空。我记得上小学的时候,他喜欢读武侠小说,读着读着,便对那些隐居古墓,或者是深居山野的大侠产生了强烈的敬佩之情。那时他就对我说过,他的人生目标是,长大以后,成为一名世外高人。如今,他确实做到了,在那个地洞里,他就像位隐侠一样,不问世事地活着。他完全实现了儿时立下的隐居世外的理想。只是,江湖与现实生活毕竟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在江湖中,那样的人可以称之为隐侠,而他,只能被我母亲判定为疯子。
  当然,即使他真成了疯子,我母亲的担忧也有点多余。疯不疯是他自己的事,小镇上的人个个忙得要命,谁还会去管这些闲事?我们这座小镇,早已今非昔比。以前的小镇,人与人之间,喜欢互相串门,你来我往的,整座小镇就像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发生任何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很快就全镇皆知。现在,人人都忙着赚钱去了,人情往来,已经越来越缺乏温度,被简化成了一种互送红包的冰冷仪式。这个移居地下的人,除我母亲之外,没有人会将他放在心上。
  7
  他重新进入小镇人的视野,是在半年之后。这时的小镇已经到了深秋。我不得不说,在我们这座小镇上,秋天真是一个迷人的季节。秋风从远方送过来,将夏季的酷热吹走,同时也将稻子渐渐吹成金黄色。在山风的摇荡下,数万亩梯田连绵起伏,抖动出金色的稻浪,将小镇装饰成一个童话般的世界。这样的景象,会持续整整一个秋季。稻子熟透了,也无人去收割,丰衣足食的小镇人,早已看不上那点粮食。他们宁愿稻子落入泥土,也要让梯田尽可能保持黄金般的颜色,如此一来,就能吸引更多的外地游客前来。这确实是一种十分铺张的现象。小镇人富裕了,却也丧失了对粮食的尊重,我不知道这是进化,还是退化。
  这一天,小镇上来了市电视台的一伙记者,穿着清一色的黄色马甲,有的扛着摄像机,有的拿着话筒。在如今的小镇上,这样的阵仗已经很常见了,紫鹊界成为热门旅游景点之后,经常会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拍摄组,来到小镇上,拍取关于梯田的素材。我必须承认,这些神通广大的媒体人,确实具有包装和美化一个地方的能力。当我们这座小镇和山上的梯田,以纪录片或是新闻的形式,出现在电视屏幕上时,连我们自己都不得不惊叹这座小镇之美。可是这一次,他们拍摄的目标不是梯田,而是去了我外公家的后院,说是要采访小镇上的一位穴居人。   我突然间就想到了他,我的舅舅,这个隐居在地洞中的男人。在这半年多的时间里,他遁入地下,就像人间蒸发一样,从未与小镇上的任何人有过联系。我几乎就要将他遗忘了。我想起前几天,有位熟人突然转了一篇微信公众号文章给我,让我认真看看,题目叫:《一个穴居者的日常生活》。我扫一眼就关掉了,压根就没有去看。说实话,我已经很少看微信了,如今的朋友圈里,翻来覆去展示的,全是些鸡毛蒜皮的琐碎的生活,越来越让人觉得空洞乏味;那些公众号文章,也几乎全是标题党,除了博取眼球之外,一点营养价值也没有。因此,一看到这类无聊的标题,我丝毫也没有兴趣去点开。当然,我根本没有想到,文章的作者会是他。
  我赶紧打开微信,将几天前的链接翻找出来,点开一看,顿时吓了一跳。这个久居地下的男人,用一系列的照片和文字,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隐秘而又奇异的地下世界。从他所展示的图文里,我大致可以梳理出他一天的生活——除了吃饭睡觉之外,他在里面打坐、冥想、读佛经、辟谷、冲茶、研习古今各类棋谱、练习书法和二指禅,此外,他大概还在学习一种极利于养生的印度瑜伽。让我难以理解的是,他这种既无聊,又荒唐透顶的生活方式,居然能引发很多人的共鸣。在这篇文章下面,跟着一连串的评论,全是荒诞的赞美之言,说他是什么世外高人、小镇隐士,甚至还有人称他为现代版的陶渊明。我的第一反应是,他真的疯了,这群读者也疯了,在那样一个不见天日的地方待着,该有多么的无聊啊,他怎么就成陶渊明了呢?我决定去看看他。
  我赶过去的时候,他已经被人从地洞里请了出来。场面十分的热闹,看稀奇的、采访的,围成一团。他盘腿坐在一圈人中间,蓬头垢面,就像个从原始丛林闯入小镇的野人。几个人架着机器,以不同的角度拍摄着。两位女记者持着话筒,正在对他进行采访。他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内容小到当初挖地洞时的构思以及这半年的生活细节,大到宇宙和未来。他所读过的大量图书,此时也派上了用场。他以一堆抽象的名词和概念,对环境及雾霾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他的谈吐中洋溢着一股浓浓的知识味,十分符合采访的需求。我可以想象,当他的这副形象,配合着他的言论,在电视画面上展示出来时,会是多么的高深莫测,他完全就是一位隐居民间的神秘大师。
  采访完后,人群散去,我留了下来。天空阴沉着,将小镇镀上一层深沉的铅灰色,估计一会就要下雨。一场秋雨一场寒,这是小镇入冬前的迹象。他比半年前瘦了不少,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让我感到意外的是,他向我发出了邀请。
  “进去坐坐?”他说。
  说完他转过身,像个纸人一样,顺着那道斜坡飘了下去。我跟在他身后,再次进入了这个地洞。他带着我,在几个房间里转了一圈。与半年前相比,地洞里有了不小的变化。三个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跟他那副不修边幅的模样形成强烈对比。房间的整体风格没有大变,还是保持着原来的童话色彩,在细节方面却丰富了许多。
  第一个房间里多了个榻榻米,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挨在靠墙的一个角落里摆着。榻榻米的一头放了张矮茶几,上面摆着一套仿古的陶制茶具,另一头放着瑜伽垫和一个蒲团。蒲团边还有个青铜材质的熏香炉,应该是长期点着,一股檀香的气味随着缕缕青烟,正从炉中渗出来。
  第二个房间多了张写字台,台上放着笔墨纸砚,地下码着一堆写满字的宣纸,最上面的一张,是他最近临写的《兰亭集序》。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个天才。在他遁入地洞开始隐居生活之前,我从未见他摸过毛笔,半年时间不见,他居然已经能够将天下第一行书临得像模像样了。
  最后的那个房间,多了一个书架,书架上摆放的书五花八门,既有小说,又有棋谱,此外还有关于养生以及儒释道精神和理论的各类杂书。空出來的格子中,则摆着一些造型奇异的花盆,盆里养着一些喜阴的绿色植物。这时我才知道,他在网上展示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他的穴居生活,远非图片和文字可描述。
  逛完之后,我们回到第一个房间。他踢掉拖鞋,走到榻榻米上,跪行几步,在茶几前盘腿坐了下来。我仍然难以习惯这样的坐姿,索性就那样站着,听他说话。他告诉我:什么是艺术?这就是他妈的艺术。你把常态的事情,以常态的方式呈现出来,那叫生活;而当你把常态的事情,以不常态的方式呈现时,你就是个艺术家了。这世上的艺术家,要么是天才,要么就是骗子。而他自己,既是天才,又是骗子。当他口若悬河,吐出一些让我觉得陌生的词时,我就知道,那个性格张扬的人又回来了。但是我也发现,我和他之间的交流,仍跟他刚回到小镇时一样,还是那么的格格不入。只是这时的我们,彼此间互换了角色。他刚回小镇时,我想找他说话,他一声不哼,而这一次,他不断地跟我说着话,我却像个哑巴似的沉默不语。
  我能说些什么呢?我永远也走不进他的世界,也理解不了他的想法和行为。我要走时,他挽留我,让我陪他吃顿饭。可是不知为何,我拒绝了。
  8
  不久之后,那些记者对他的采访,变成了一条条新闻,纷纷出现在网络上、报纸上、电视屏幕上。如果你打开电视机,看到一个披头散发的野人,带着一脸诡异的自信,对着镜头侃侃而谈,那就是我舅舅。他所挖的这个地洞,被誉为世外桃源,而他创造的穴居生活方式,更是被誉为后现代行为艺术的巅峰之作。这个脑子里充满奇思异想的男人,没能通过自己所热爱的文学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却以一个地洞,把自己搞成了一位行为艺术家,从而一举成为小镇上的名人。
  外公的那栋房子,在冷清了数年之后,也变得热闹起来。他毕竟在北京混了多年,也经营过多年的工厂,即使曾经落魄过,但作为一位商人,他在商业上的眼光和敏锐,仍然保留在身上。名利名利,有名了,利自然也会跟着来。炒作成功之后,他及时租下了附近的几栋房子,并以外公的房子作抵押,从宋一北手里贷了笔款。他将那些房子,改造成了一家以后现代生活为主题的客栈,前来入住的客人,只要买张门票,就可以进入他的地洞,近距离观察和了解他的穴居生活。虽然住宿和门票的价格不菲,但因为他在各类媒体中具有很高的热度,顾客一直源源不断。   他很快就富起来了,也恢复了以往的自信和张扬。他买了辆跑车,动不动就召集小镇上的一班青年男女,去往县城,流连于各类娱乐场所。我经常在深更半夜里被马达声吵醒,起床后,必定能看到两条雪亮的灯光,从高速公路上下来,轰鸣着经过我家门前。他的穿着打扮,也十分的引人注目,一身的奇装异服,长发织成很多条小辫子,绑成一束挂在脑后。成为艺术家的他,身上那股嚣张的气焰,比起当年在北京发迹时,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我认为,作为一名艺术家,不应该清高一点,低调一点吗?对我的疑问,他引用了相声里的一个段子来解释:什么叫艺术?艺是指一个人的专业能力,术就是将这种能力变卖出去。对此我无可辩驳,因为这段相声我也听过,那年去北京时,我在德云社听到的。那时我就发现,虽然相声的本质是引人发笑,但事实上,这种传统的艺术形式对世道人情的洞见,比起那些深奥的人生哲理来,更为直接和有效。当他用相声来解释艺术时,他实际上已经远离了艺术,回归到了生活。
  当然,对他来说,客栈的成功,只是个开始。他走向财富的另一座高峰,是因为宋一北。这位小镇上的首富,对于商机的嗅觉,就像条猎狗一样,极为敏锐。我舅舅名利双收之后,宋一北立马就找上门来了,要和他合作一个项目。宋一北出资,在小镇上买块地,我舅舅负责策划和设计,俩人强强联手,共同打造中国的第一个穴居人村庄。虽然他们在学历、见识、素养等方面有着天壤之别,但在对商业的认知上,却是相当的一致,所以俩人一拍即合,混到了一起。
  他们也确实是一对很好的合伙人,一个有钱有胆魄,另一个有头脑有见识。有了第一个地洞的建造经验,我舅舅可谓轻车熟路,他带领着一群民工,只花了两年不到的时间,就将一批地洞打造出来了。我不得不佩服我的这位舅舅,他有着超出我想象的智慧,经他设计出来的这个村庄,让所有小镇人都感到震撼。二十八个地洞,分别以星宿命名,既单独成洞,又洞洞相连。除此之外,他还在地洞间的连接带旁边,设计了一条地下河,叮咚作响,颇有点曲水流觞的韵味,在中心地带,则设计了地下湖、地下园林和假山,简直无所不有。比起地上面的小镇来,这个地下村庄可要漂亮多了。
  9
  地下村庄建成之后,我们这座小镇,也变得更加的繁荣和热闹。在梯田之外,小镇上又多了一个新的旅游景点,也多了一群穴地而居的人,称为穴居族。外地游客来到小镇之后,神奇地消失在地下,过几天,又神奇地冒出来。而我舅舅,作为穴居族的始作俑者,成为这个景点的形象代言人。他在地洞里生活的照片,被制作成巨幅广告,高挂在小镇上。他当初向我说过的预言,也实现了。这个穴居村庄建起来后,有一部分小镇人,真的就从地上住到地下去了。小镇的旅游产业,也步入了一个黄金时期,小镇上的居民收入、财政收入,翻了一倍还不止。
  他和宋一北,可谓名利双收。俩人经常携手出现在县里、市里的各类颁奖会议上,然后捧着奖杯和奖状回来。全县十佳创业者、全县十佳杰出青年、全市十佳创业模范、全市十佳杰出青年等名誉滚滚而来。这个曾经形同夹家之犬,从北京逃之夭夭的男人,回到小镇之后,又达到了人生的巅峰。而他所担心的雾霾,也早就从他眼中消失了。他动不动就往市里、省城里跑,呼吸着城市里的工业废气和汽车尾气,甚至还抽起了烟。此外,他身边像走马灯一样,变换着不同的女人。
  我不知应该为他感到欣慰,还是担忧。他的发迹,来得过于突兀,在我看来,他不像个创业者,而像一个赌徒。对于他的态度,我母亲倒是非常明朗,说他就是赚下了一座金山,她也不会认可,他就是个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母亲年纪大了之后,也像外公一样,喜欢对身边的人事,作出种种预判。她总感觉到,这个诡异莫测的弟弟身上,藏着一个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点什么意外。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我母亲和我外公一样,具有准确的预判能力。
  我们这座小镇是块福地,千百年来,风调雨顺,几乎没有出现过什么自然灾害。可是就在这个地下村庄建成后的第二年,灾难发生了。这一天,小镇突然摇晃起来,紧接着传来几声巨响,一大片尘土腾空而起,就像硝烟一样,将小镇笼罩。
  我瞬间意识到,有可能发生地震了。我赶紧跑回家里,将家人转移到了外面。小镇沸腾起来,四处传来哭喊之声。许多人惊声尖叫着,从家里涌出来,纷乱地寻找空地避难,瞬间就把街道和广场挤满了。但小镇只是摇晃了几下,随后就稳住了。镇上的房子并无倒塌,也没有人员伤亡。只是在小镇的边缘,陷下去一大片,远远看着,就像个被隕石砸出来的天坑。那是我舅舅和宋一北建地下村庄的地方。这时我们才明白,不是发生地震,而是这个地下村庄坍塌了。
  短暂的惊慌过后,小镇上的人又一窝蜂地朝那里扑了过去。现场一片狼藉,地下村庄的入口和出口,已被泥土封死,隐隐约约能听到从里面发出的求救声。那些有亲属住在地下的人,个个心急如焚,可是在灾难面前,却又束手无策。几个小时之后,一支救援队进入了小镇,一批全副武装的人员从车上跳下来,开始不分昼夜地挖掘。
  救援工作持续了两天,陆陆续续救出来数百个人,有本地的,也有外地的。让人惊讶的是,在这数百人中,仅有少数几人遇难,这也再一次显示了他的天才,建造这个地下村庄时,他早就考虑到了地质灾害这一因素,设计了各种安全和通风设施,从而最大可能地避免了悲剧的发生。遗憾的是,如此周全的设计,却没能避免他自己的悲剧。
  他是最后一个被抬上来的。我和母亲守在灾难现场,每救出一个人,就跑过去看一眼。当他血肉模糊地被一副担架抬出来时,我母亲再也控制不住,放开嗓子,号啕大哭起来。奇怪的是,我内心并无多少悲伤,因为我恍惚中看到,他那张失去了温度的脸,比以往更有生机。他仿佛朝我笑了一下,又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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