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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宣布,关于食品污染物最高限量的新法规(ec1881/2006号条例)自2007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原ec466/2001号食品污染物法规同时废止。据悉,此次欧盟关于食品污染物最高限量的新法规对硝酸盐、真菌毒素、重金属、二噁英及类二噁英多氯联苯、三氯丙醇等6大类食品污染物作出了最高限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