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鲁人社发[2015]51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落实高等学校办学和用人自主权,推动高等学校加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在总结我省8所高等学校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我省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