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思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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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与案件类型的日趋复杂,民事公益诉讼发展出现了新挑战,单纯的诉讼程序已不足以满足公益诉讼发展需求。为适应民事公益诉讼发展趋势,检察机关开始探索适用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程序。相较于诉讼程序,诉前和解程序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法律的刚性规定,让案件得以灵活处理,但与此同时蕴含着司法腐败、检察权随意扩张等风险。探索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需建立以公正为核心兼顾效率的价值取向,可以从小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入手,通过听证程序和文书公开加强对诉前和解的监督,并采用司法确认模式为诉前和解的公正性进行背书,确保公益诉讼良性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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