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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原来由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统包统揽的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职能开始分化并回归于社会及社区,社会成员原有的“单位人”属性逐渐向“社会人”属性过渡,社区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中的独特的地位、价值、功能等日渐凸显出来,社区居委会建设问题逐渐引起了越来越多的有志之士的关注。 居委会在成立之初,确立了其性质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居委会的功能却严重错位。它承担了过多的行政职能,成为了政府的附属机构,而其本身的自治功能却已经严重地淡化了。这种角色的冲突,使居委会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 如何解决这种角色冲突,重新构建社区居委会,还原居委会的本来属性,这是本文的中心所在。本文的选题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本文运用政治学、行政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以及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当代中国城市社区居委会重塑问题进行了系统且深入的研究。 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了与写作有关的概念回顾了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发展轨迹。文中明确指出,社区居委会在成立之初就确立了其性质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二部分进行了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重塑的理论基础和动因分析。从理论角度分析,公民社会理论为城市社区居委会的居民自治提供了理论指导,社会 J\硕士学位论文 父贞》罗NIASTER’5 THE狠 资本理论为社区居民参与提供了理论依据,而公共选择理论则要求政府合理界 定自身的权限,进而为合理确定居委会的职能提供依据。从动因角度分析,社 会制度的变迁是社区居委会重塑的外部动因,而居委会自身存在的问题则成为 其重塑的内在动因。 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部分,探讨了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重塑的路径选择 及举措构想。这一部分首先规范了社区居委会的属性,指出社区居委会是一个 兼具社会属性和政治属性的居民组织。其次,从职责和事务性的工作两个层面, 界定了居委会的职能,同时也分析了从居委会剥离出来的职能的归属问题。再 次,提出构建执行层与操作层相分离的居委会组织,包括确立居委会的组织规 模,构建新的社区居委会组织体系,培育和发展非政府、非营利性中介组织。 再次,在承认了政府对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推动作用的基础上,合理地界定了政 府的作用范围。最后,提出应大力推进相关制度改革,包括改革选举制度,推 进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法制化,建立与完善社区社会保障体系。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本文归纳总结了城市社区居委会重塑的理论基础,为 居委会建设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这种总结归纳虽然不是很全面,但是这在以 往的文章中是很难看到的。同时,本文的第三部分提出了一系列有建设性的重 塑举措,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于推进社区居委会改革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 指导意义。在写作方法上,能够将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 相结合,使文章更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