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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海外投资正在日益成为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各国经济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基本途径。2001年,中国政府正式确立了“走出去”的发展战略,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由此迎来了新的发展高潮。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近日发布的《2010年世界投资报告》,2009年我国对外投资总额达到480亿美元,全球排名第六,而且遍布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海外投资事业取得突破进展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种种政治风险对我国的海外投资的危胁,目前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尚不完善,因此建立完善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维护国家海外经济安全和海外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势在必行。
本文在论述中以海外投资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为基础,比较分析各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异同,着重探讨了海外投资保险中的承保机构和投保人范围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这两方面制度的合理建议。全文共四部分:
第一章明确了海外投资的涵义,阐明了海外投资保险的概念、性质、和基本构造,指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现状及其缺陷,说明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第二章比较分析了美、日、德关于海外投资保险承保机构的规定,探讨了各国规定的得失,说明了我国目前海外投资保险承保机构的设置及其缺陷,提出完善我国海外投资承保机构的建议;
第三章分析了美、日、德关于海外投资保险投保人的规定,比较各国体制的优缺并结合我国的实践提出提出完善海外投资保险投保人范围的建议;
第四章探讨了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路径及其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