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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列》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开始步入“有法可依”的时代,这对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公共图书馆作为社会公益性机构,应本着为大众服务的宗旨,凭借自身的专业优势和法律赋予的权力积极介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公民的各项信息权利、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贡献力量。文章运用文献研究、调查研究、比较研究的方法,简单介绍了现阶段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外发达国家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服务的现状;我国公共图书馆在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下,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活动已初具规模,目前已存在黑龙江模式、苏州模式和嘉兴模式三种值得借鉴的发展模式。通过对公共图书馆开展此项活动的论证,证实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服务在消除“信息不存在”现象、避免政府信息与档案信息的冲突以及克服“数字鸿沟”的影响三个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而反过来,公共图书馆的公益性质、地理优势、人才优势和相关法律上的支持又为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供了理论依据。最后,根据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介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分别从信息采集、资源结构、资源保存、对外服务四个方面阐述了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时公共图书馆所面临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公共图书馆从三方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先公共图书馆要从转变收藏观念入手,培养政府信息专业人才,密切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完善政府出版物的呈缴本制度,及时收集各类政府信息资源,设立政府信息阅览中心,集中为公众提供各类政府信息资源。其次要组织整理政府信息资源,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开发专题资料数据库,将分散的政府信息集中整理,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同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寄存图书馆制度,保证政府信息资源的长期保存和永久利用。最后就是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服务,主要包括提供政府网络导航服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是公共图书馆自身属性的要求,更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活动,必将加快中国在政府信息建设方面与国际接轨的速度。因此,在这难得的机遇面前,公共图书馆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现阶段的重点工作,在维护社会大众的信息权利、扩大公共图书馆的社会影响力的基础上,努力将公共图书馆打造成为政府信息管理和服务的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