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云计算是将大量计算分布于其构成的资源池上,使各种应用系统根据各自的需要去获取各种计算、存储和软件资源。在最近几年,判断云计算专利侵权有两个困难分别是多步骤多主体侵权和跨越国界的侵权。因为没有任何单一主体实施了云计算专利的所有步骤,传统的全面覆盖原则和共同侵权规则对于认定云计算专利侵权存在种种困难。为了解决这个法律难题,2012年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全席审理了Akamai Technologies, Inc. v. Limelight Networks, Inc.案,通过此案从而使法院改变了规则,不再要求必须达到专利直接侵权的标准才构成专利引诱侵权。在行为人主观方面,行为人要有引诱的故意去侵犯别人的专利权,要有过错。从这些变化中,我国应该看清新技术对专利侵权的影响。在云计算时代,我国法院可以借鉴上述案例,通过《侵权责任法》中过错责任原则来解决上面的法律问题。跨越国界的专利侵权破坏了专利的地域性,国内法不能控制它。,我们可以美国专利法第271(f)中得到启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专利法可以突破专利的地域性限制。本文的关键在于分析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通过Akamai案确定的引诱侵权规则,并借鉴此规则与我国法律进衔接。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云计算的概念、优势以及云计算专利的特点。云计算是将大量计算分布于其构成的资源池上,使各种应用系统根据各自的需要去获取各种计算、存储和软件资源。云计算专利的特点在于其是方法与系统专利的结合,通过多主体共同实施,另外通过互联网条件实施。第二部分主要介绍我国专利法对于云计算专利侵权的困境。全面覆盖和共同侵权都不能解决云计算专利侵权。第三部分详细分析了美国引诱规则的设定及其影响。美国引诱规则不再需要直接作为前提才构成间接侵权。但也造成了间接侵权标准的不统一。第四部分主要借鉴美国引诱侵权规则,提出我国的侵权判定规则。我国应该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解决云计算专利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