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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经导师推荐,我有幸参加了建设部“公用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案例”的课题,实地考察了一些地区的情况,尽可能与主管建设的人员进行交流,了解他们在推进公用基础设施市场化过程中的感受、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可以说此行收获非常之大。考察结束后,我一直没有停止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进一步改革的突破口,我国公用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已经开始多年了,目前还有很多地区的改革还在进行当中,因此总结经验教训对于我国进一步改革的实践是有现实意义的。 污水处理行业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产品划分来讲,属于准公共产品。准公共物品介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它们既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又有一般私人物品的特征。因此,准公共物品往往是政府和市场共同发挥作用的领域。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由市场提供,或者由两者联合提供。具体到污水处理行业,具有公益性、垄断性、收费性和竞争性的特点。公益性和垄断性决定了污水处理行业建设投资的“非市场性”,收费性和竞争性又决定了其投资的“市场性”。污水处理行业建设投资多元化问题,就是如何正确处理公共投资与私人投资的配合问题。 BOT作为一种新兴的项目融资方式,正是公私合营的方式之一。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具有可以大量融通资金、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有选择加快基础设施民营化、提高基础设施运营效率等特点,必将在我国基础设施领域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讨论了BOT模式在我国污水处理行业改革中的应用。第一章分析了我国在污水处理行业运用BOT模式的两个典型案例——徐州市污水处理厂案例和贵州毕节地区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环境改善BOT项目案例。通过对这两个典型案例的分析——包括从案例的背景、项目的提出、正式立项到融资结束、签订特许权协议全过程的回顾,以及对上述项目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分析,总结出项目的成功之处及存在的问题。第二章分析了佛山供排水一体化的案例。佛山市污水处理厂的改革没有采取BOT模式,而是采取了政府干预、银行贷款的方式。从目前的情况来说,佛山市的这次改革应该说是比较成功的。比较这两种方式,可以得出:首先无论是以BOT项目融资,还是采用传统的银行贷款的模式,项目的成功都是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其次无论选择什么样的改革方式,都要综合考虑当地的政治经济情况,采取适当的改革方式。第三章是文章首先回顾了建国五十多年来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情况,提出目前我国的污水处理行业还存在许多问题,例如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短缺、污水处理厂设备落后等。BOT模式的实施能部分解决上述问题,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节省了投资和运行的成本,从而加快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步伐。但是要想更广泛地实施BOT模式,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方面,包括提高认识、建立合理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水价问题及政府监管问题。 总之,在污水处理行业中应用BOT项目在我国实行的时间不长,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需要加强相关的理论研究,以指导不断发展的实践。本文力图通过对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典型案例分析,结合BOT国际规范的理论研究,探讨如何在我国基础设施领域运用BOT方式,从而促进我国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